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

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真相

河北易县,狼牙山五壮士雕塑

文/洪振快

最近十几年,在言论相对自由的互联网上,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对中共历史上塑造的英雄形象,包括黄继光、邱少云、“狼牙山五壮士”等,普遍表示质疑。这种质疑,反映了尊重常识、了解历史真相的愿望,既是老百姓的觉醒,也反映了民心民意——对中共宣传的不信任,乃至对中共的不满。中共对此的应对是,发动官方宣传机器。据一位军方背景的学者的说法,要“捍卫”英雄形象,意图打赢网络“上甘岭战役”。于是,普通网民与中共官方及其支持者(网络水军“五毛”、“自干五”及“毛左”)之间,在网络上你进我退,硝烟弥漫。这是很容易观察到的,也是我的亲身体会。

“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宣示自身抗日功绩的一面旗帜。在去年9月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仪式中,“狼牙山五壮士”部队方队作为10个阅兵方队中的第一个方队出现,足见其地位。这面旗帜的重要性在于,“狼牙山五壮士”是抗日战争中出现的,比起黄继光、邱少云是抗美援朝(即朝鲜战争)中出现更有价值,因为抗日战争是民族大义,又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获得全民族认同,而且更能获得全世界文明主流的认可。而中共在抗战中的功绩,也需要这一“抗日英雄群体”形象的支撑,因为中共在抗战中没有更有名的英雄事迹可供宣传。

“狼牙山五壮士”的官方版本(以小学语文教科书和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为代表),简要归纳如下:1941年秋,日军“扫荡”晋察冀根据地。9月25日,日伪军约3500余人围攻易县狼牙山,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一团七连奉命掩护党政机关、部队和群众转移,该连六班马宝玉等五名战士担负掩护主力和老百姓转移的任务,五人分散射击,使日伪军误认咬住了八路军主力,将其引向狼牙山棋盘陀峰顶绝路,五人打退日伪军多次进攻,毙伤90余人,子弹打光后,仍用石块还击,最后宁死不屈,毁掉枪支,喊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壮烈殉国,葛振林、宋学义被山腰树枝挂住,负伤归队。

上述官方版本已经沿用了几十年,但也不断受到质疑。比如,文革中,红卫兵对宋学义跳崖而未遇难表示怀疑。1994年7月,《长江日报》刊登了一篇文章,提出当时六班不是五个人,而是六个人,还有一位副班长,投敌被杀。1995年8月,《羊城晚报》又刊登了一篇文章,称五壮士跳崖是“三跳二溜”,马宝玉等三人跳崖牺牲,葛振林、宋学义是“顺着崖壁溜了下去”。

近年在互联网上,这个故事受到更多的质疑。比如有网帖通过知情者之口,说五人跳崖前“与鬼子拼起了刺刀”、“是拼不过敌人不小心倒退摔下了悬崖而非故意跳下”。其中,最让人感到怀疑的是,跳下悬崖而能被山腰树枝挂住生还。众所周知,文革中的红卫兵都是狂热、不理性的中学生,连他们都对跳崖生还表示疑义,比红卫兵更理性、客观的网民对该故事表示不解和疑惑是很自然的。

2013年8月下旬,国家宣布打击网络谣言,广州越秀警方将一位在新浪微博上“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网民张广红抓获,以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罪名予以行政拘留七日。该事件被报道后,舆论哗然。出于对警方抓人程序的质疑,本人撰写了两篇文章:9月上旬,本人在财经网上发表评论文章,质疑小学语文课本《狼牙山五壮士》的真实性;同年11月,本人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史实考证文章,质疑新华社、《人民日报》2005年报道的“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的真实性。两篇文章质疑了“狼牙山五壮士”的官方版本——比如在棋盘坨顶峰跳崖的说法,但都是根据中共官方认可的出版物上的材料,遵循史学研究规范,而且对“狼牙山五壮士”抗日持正面评价。我的文章对他们作为抗日战士一直都表示尊重,只是认为民众有了解历史真相的权利,所以希望澄清历史真相而已。然而,由于事涉中共历史上塑造的英雄形象,还是捅了马蜂窝,引发了连环官司。

先是本人和文章编辑黄钟被两位左派网络活跃人士梅新育、郭松民公开以极具侮辱性的言词辱骂,在律师函无效后,本人和编辑黄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了两位骂人者。案件拖了一年多才开庭审理,又过了七个多月后才于2015年12月宣判,结果是北京海淀、丰台两个法院认为骂人有理,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因为本人文章是“试图质疑甚至颠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形象”(判决书的说法)。对此判决,我们认为其违背司法职责,背离法治原则和宪法精神,况且,明显受到政治干预——比如,被告郭松民的代理人王立华(网络公开此人身份为解放军总参政治部下属宣传部原副部长,大校军衔)在公开的视频中透露,国防大学原政委赵可铭上将曾给法律部门的最高领导打电话,称:“你们这个案子如果判反了,你们就是反军叛国。”本人已向中纪委、军纪委、最高法、最高检等中央七部门公开实名举报,但将近两个月,没有任何部门给回信。因此,判决不能让人信服,我们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还未做出最终裁决。(春节刚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即召集谈话,法院本周正在开庭进一步审理。)

此外,“狼牙山五壮士”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的儿子葛长生、宋福保还起诉本人,要求本人向五壮士“在天英灵登报谢罪”。经过一次证据交换和两次庭前会议,原定2016年1月27日开庭审理,但因对方涉嫌作伪证被本人的代理律师揭露——对方公民代理人王立华大校所提交给法庭的证明上写的“保定狼牙山红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身份系伪造,本人已向审理该案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此人代理非法、妨害司法的证据,法院需要调查核实,目前还未接到开庭通知。

作为历史研究者,本人一直关心的是“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真相到底如何。关于该事,出版物中多为口述材料,一直缺乏档案等史料证实。严肃的历史研究者大多清楚,口述的“革命回忆录”,可能含有较大水分,不能轻易作为史料。但中共对档案的管理十分严格,除非中共自己愿意公开,否则老百姓无法看到。本人2015年7月到解放军档案馆要求查阅晋察冀军区1941年9月份牺牲人员名单,以便证实“狼牙山五壮士”事迹,但材料提交半年之后仍无答复。不过,“狼牙山五壮士”后人的代理人后来去了解放军档案馆,该馆提供了一份档案(晋察冀军区司令部1942年2月1日做出的《晋察冀军区1941.8.13—10.17反扫荡战役总结》)。根据去年11月底交换证据时对方提交的这份档案(部分内容),以及北京军区公布的相关材料等,“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真相开始显山露水。结果证实本人原来发表中的文章所提出的对中共官方宣传的“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质疑都是成立的:官方版本与内部档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说法,相对真实的内部档案颠覆了官方版本的宣传。

档案关键部分内容为:“二十五日拂晓,管头、龙门庄、界安共出敌三千五百余,并携民夫牲口千余,分经干河、条条岭、东西水、步乐、娄山、沙岭、上下铺,围攻狼牙山,以搜索龙王庙、棋盘坨为主,十二时敌占龙王庙、棋盘坨、老君堂、乌马驿各高地,我(指晋察冀军方)在该地活动之部队于敌开始动作时即向外线转移,仅一团在该地游击之第七连第六班因掩护主力转移,退路被敌截断,该班当即占领有利阵地顽强抵抗,将敌诱至我预设之地雷群,敌触地雷毙伤指挥官以下五十余名,嗣敌四次冲锋均被击退,敌复伤亡四五十我阵亡二,终以弹尽,该班长乃率所余战士四名,先将武器破坏,跳断崖殉国,亡三伤二(敌退后得救归队)。”

上述档案等材料证实了几个关键信息:

第一,官方版本一直宣称阻击日伪军的六班只有五人,档案证明五人跳崖前已“阵亡二”,即当日六班至少有七个人。而葛振林曾表示实际有12人。这说明,官方版本信誓旦旦地说只有五人,实际是不实之词,当天的作战过程、双方伤亡等也非官方版本宣传的那样。

第二,官方版本称“狼牙山五壮士”作战目的是将日伪军引向狼牙山棋盘陀峰顶绝路。而档案明确提到,日伪军当日行动的主要目标就是占领棋盘坨——“以搜索龙王庙、棋盘坨为主”,并且中午12时棋盘坨已被日军占领——“十二时敌占龙王庙、棋盘坨、老君堂、乌马驿各高地”。可见把日军引向棋盘坨明显属于不实之辞。

第三,官方版本称“狼牙山五壮士”跳崖地点是棋盘坨顶峰。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当地百姓提出是小莲花峰(《百年潮》2003年第6期刊登的叶晖南《狼牙山的真实故事》一文有较详细说明)。之后,狼牙山景区官方确认在小莲花峰,并树立标志。2014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文件,确认跳崖地是小莲花峰。档案证实,跳崖地确实不是在棋盘坨顶峰——因为12时棋盘坨已被占领,而后“跳断崖殉国”,这个“断崖”是否就是小莲花峰姑且不论,但显然不是棋盘坨顶峰。跳崖地点乃是新闻报道、历史事件的基本信息。跳崖地点变化,意味着作战经过、作战目的等说法都将随之改变。这说明,长期以来中共官方宣传不实信息,不想将历史真相告知世人。

第四,官方版本称“狼牙山五壮士”的整个作战过程是完全主动的。档案说得很明白,当日“十二时敌占龙王庙、棋盘坨、老君堂、乌马驿各高地”,整个狼牙山已被敌控制,六班战士是“退路被敌截断”,无路可走,换言之,就是被追杀,而按照《人民日报》1951年8月1日刊登的葛振林写给毛主席、朱总司令的信中的说法,当日情况是“(班长)马保林指挥我们撤退到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悬崖上”,若其所述属实,则退却是慌不择路,更谈不上主动了。

本人认为,上述档案和北京军区后勤部公布的材料等,证明了所谓“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实际是遭遇日军搜山,日军以“多路的轻装部队”快速行动,“迅速的占领该山的最高顶”(北京军区后勤部公布的材料的说法),中午12时已占龙王庙、棋盘坨、老君堂、乌马驿各高地,控制了制高点,在此地游击的六班“退路被敌截断”,在牺牲二人(至少二人)后,五人慌不择路,退到了“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悬崖上”。至于五人跳崖,葛振林后来承认跳的地点不完全一样,牺牲的三人或许是跳悬崖,幸存的两人据其自述则是“溜”、“滚”、“窜”,1946年中共文艺机构在延安的出版物也说是“三跌二溜”。

由此可见,该事迹并无特别英勇之处,而中共中央北方局机关报《晋察冀日报》在事件发生后40天(1941年11月5日)刊出《棋盘陀上的五个“神兵”》的报道,进行了拔高、神化(号称“神兵”)。本来,战时夸大宣传可以理解,但时过境迁,应该回归历史真实,而不能不顾政治伦理,把战时夸大宣传当作史实,继续宣传,甚至更进一步造神。但经过1958年拍摄并于随后上映的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以及进入小学语文课本,与史实不符的“狼牙山五壮士”事迹成为一种观念,被塑造成一个表现中共抗战功绩的典型,而任何试图回归历史真实的努力,就要受到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法院还要以司法判决认定是“试图质疑甚至颠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形象”,要求对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尽到“容忍义务”。从这种荒诞现象,可以看到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共官方为了维护意识形态,甚至不惜抛弃不得干预司法的“依法治国”宣示。

抗战期间,英勇作战,功绩彪炳,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甚多。仅以中共承认的抗战英雄而论,就不在少数。如中共领袖毛泽东1938年的讲话中就提到不少国民政府领导的正面战场上的抗战英雄,还给在上海闸北英勇抗战的“八百壮士”题词,赞扬其为“民族革命典型”。

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材料,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军队伤亡约323万人,其中阵亡近133万人。中共方面宣布,抗战期间领导的军队伤亡45万人,其中阵亡16万人。两者比较,中共领导的军队伤亡不到国民政府军队的七分之一,阵亡则不到八分之一。国民政府军队在正面战场上的英勇抗战和英雄事迹,连中共领导人都承认的,现在中国大陆老百姓已很少有人了解;而一个敌后抗战、并无特别英勇之处的“狼牙山五壮士”事迹,却要夸大为神,并且不容丝毫质疑。这是历史的不公正。

历史总归会回归真实。公众希望了解历史真相。掩饰真相,终会成为历史笑柄。以政治干预司法,对探求历史真相的学术研究,进行不公正的司法裁判,剥夺公民言论出版自由、学术自由的宪法权利,最终也会被历史审判。

更正:本文较早的版本中把黄继光误写作解放战争中人物。黄继光也出现在朝鲜战争中。特此更正。

洪振快为历史学者,《炎黄春秋》杂志原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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