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7日星期六

平庸之恶

▌一、

6年前,也就是Google不得不撤离中国不久,彭博商业周刊出了一期封面文章:Be evil—what does it taketo be China’s dominant search engine?
翻译成中文:作恶——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是怎样炼成的?

很明显,所有人都心里门清:百度在作恶,而且不是一天两天了。

但,并非所有人都欣然接受对百度的抨击与讨伐——事实上,说超过80%的中国人对百度的作恶视若稀松平常乃至正常,且对讨伐百度不以为然,应该一点也不夸张。

格隆汇有不少会员来自百度,格隆与很多百度员工聊天,他们不约而同都在叫屈:百度也是受害者,百度有苦说不出。百度被黑,是因为民粹要找个宣泄口和替罪羊,其他搜索引擎其实都这么干。是监管部门的责任,这个锅,百度不背。

一个完全公允,且有相当独立思考能力的朋友发给格隆的一段话最具代表性:没有必要墙倒众人推。百度并不是恶人,它只是在做一家必须赚钱的公司该做的事情。Business is business。这种生意,百度不是唯一一家。搜狗,360搜索,其实都是一路货色,不会有啥本质差别。商业制度环境如此,商业模式如此,整体道德沦丧,百度能怎么样?起底莆田也好,围剿百度也好,最终发现,其实是个大染缸,人人互害,人人受害。

事实当然绝非如此!

假设——注意,格隆说的是假设,假设制度规则环境真的有问题,也决不是免除所有人罪责的理由。相对于制度之恶,那种不思想、无判断、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规恶行不加抵制,盲目服从,甚至是直接参与并从中谋利的参与者之恶,后者比前者之恶,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就是格隆认为20世纪唯一堪称最伟大哲学家的汉娜·阿伦特(HannahArendt)著名的“平庸之恶”:这种恶,是不思考。不思考人,不思考社会。恶是平庸的,因为你我常人,都可能堕入其中。把个人完全同化于体制之中,服从体制的安排,默认体制本身隐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为,甚至成为不道德体制的毫不质疑的实践者,虽然良心不安,但依然可以凭借体制来给自己他者化的冷漠行为提供非关道德问题的辩护。

道德将从此沦丧。


▌二、

二战后,曾经有两次对纳粹的审判。对于高级军官的审判很快就结束了,但对低级军官的审判在战后几年才开始。时值1947年,德国纳粹早已不是世界的威胁,不少人质疑这场审判的意义。关于一场已经发生并被解决了的灾难,我们有必要反复回溯“展示耻辱”,甚至去追究和复仇吗?

普林斯顿大学一位叫汉娜·阿伦特的犹太裔教授的论点最终支持了审判的进行:“这场战争,如果只是邪恶的人做了邪恶的事,那么审判确实没有必要。但是否还有一种可能性:这场战争的种种决定,是善良的人在特殊的情况下,做出了恶的决定?那我们是否有必要回顾,是什么样的情况,让一个善人做了恶的决定?”

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ZF在耶路撒冷对逃亡18年之久,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人、被称为“死刑执行者”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进行了审判,审判一直持续到5月31日,艾希曼最终被判处绞刑。

艾希曼,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总管。可以说,就是他的设计,把六十万犹太送上了死路。他在战后一度潜逃阿根廷,历经十八年。1961年,锲而不舍的以色列情报部门摩萨德终于查出艾希曼的下落。当时有一部纪录片描写整个抓捕过程:艾希曼在阿根廷的一辆巴士上被发现,包围,当场麻醉之后,秘密押上飞机带到德国。清醒之后,这个想象中应当残忍冷酷、毫无人性的人,开口第一句话是:

“我的妻子在哪里?请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他没有头上长角,他没有三头六臂,他不是想象中的恶魔。在危难之际,他的第一反应,是关心他身边的亲人。

汉娜·阿伦特作为以《纽约客》特约撰稿人的身份全程跟踪了这次审判,在其后完成的著作《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这样描述审判席上的纳粹党徒艾希曼,“不阴险,也不凶横”,完全不像一个恶贯满盈的刽子手,就那么彬彬有礼地坐在审判席上。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的表现非常安静。安排车次、装载犹太人、一批一批的往载反复,他说,我是在做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是让车次运行的快,让车次运行的有效率。他充满自豪的回顾,在这个岗位上,没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他勤恳奉公,完成工作无可指摘。

他甚至宣称“他的一生都是依据康德的道德律令而活,他所有行动都来自康德对于责任的界定。”艾克曼为自己辩护时,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作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只是——他怎么可以无视这个事实,无视他的装载量出众的车皮上,装载的,是无数条将要无辜死于种族屠杀的生命。他怎么可以无视,他视为“只是一份工作”的工作,有如此深远的道德破坏力。

道德的反面,不是不道德,而是漠视道德。

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处以绞刑。
(逃亡18年仍被绳之以法的阿道夫·艾希曼)

在阿伦特的眼中,艾希曼并非恶魔,而是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正常的人”。在第三帝国中,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个好党员,当然没有理由将自己看成是有罪的。他并非灭绝的组织者,他只负责协调并管理将犹太人押往死亡营,只是执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忠诚履行职责而已。

阿伦特写道:“从我们的道德准则来看,这种正常比把所有残酷行为放在一起还要使我们毛骨悚然。”

在这里,她把罪犯与“平庸”联系起来,说:“艾希曼既不阴险奸诈,也不凶横。恐怕除了对自己的晋升非常热心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动机。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绝不等同于愚蠢,却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即可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表现出其巨大的能量。”

柏林墙倒塌后的第一年,在柏林进行了另一场有关“平庸之恶”的著名审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30岁都不到的年轻人,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

两年前一个冬夜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好朋友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英格·亨里奇。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主审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道德义务。”

▌三、

“平庸之恶”往往与极权相关。

探讨集权主义,有两本书是格隆百读不厌的,一本是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一本是汉娜·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

汉娜·阿伦特1906年出生于德国汉诺威一个犹太人家庭,在海德堡大学雅斯贝尔斯的门下获哲学博士学位。但由于她是犹太人,无法获取教授学术资格认定(habilitating),她也就不能在任何德国大学授课。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开始了大规模迫害犹太人,汉娜被迫流亡巴黎。随着二战爆发,法国部分领土被纳粹德国占领,阿伦特不得不再次流亡。1941年,在美国外交官 Hiram Bingham IV 的帮助下,阿伦特前往美国——这位美国外交官“非法”向2500名犹太难民发放了签证。

经过了多次流亡,以及20世纪“具有最黑暗的混乱、最黑暗的野蛮、最黑暗的残酷”的时代后,几乎是源于一种直觉,阿伦特总能够准确地捕捉到历史的脉动与矛盾,并从中找到人性的位置。她常被称为哲学家,但她本人始终拒绝这一标签,理由是“哲学关心的是单个的人”,而她的著作集中关注“生长繁衍于大地之上的人类,而非个人”。

(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汉娜·阿伦特)

没有人比阿伦特更了解:20世纪的道德大崩溃,不是由于人的无知或邪恶,未能辨别道德“真相”,而是由于道德“真相”不足以作为标准,评判人们当下可能做出的事情

1958年,《极权主义的起源》再版,该书以纳粹德国作为主要分析对象,她写道:“极权主义是一种现代形式的暴政,是一个毫无法纪的管理形式,权力只归属于一人。一方面滥用权力,不受法律约束,服从于统治者的利益,敌视被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恐惧成为行动原则,统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统治者。”“它甚至公然鼓吹和践踏人的道德信条,使得撒谎、做伪证、对他人行使暴力等做法畅通无阻”。

她在书中对极权主义作为一种新的国家形式和历史上各种专制政治、独裁制和暴政形式做了区分,分析它的“现代性”的特点。她指出,“极权国家除了独一(monolithic)结构,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政党和国家并存的现象,完全缺乏制度。极权统治蔑视一切成文法,甚至蔑视自己制订的法律,发展到全面专政,就是警察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活生生的人被强行塞进恐怖的铁笼中,从而消灭行为(活动)的空间——没有这种空间,就不可能获得自由的现实状态。极权统治的结果,人们不但丧失了自由,甚至窒息了自由的渴望,窒息了在政治领域以致一切领域内的自发性和创造性。整个社会无所作为。”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普通人在丧失现实感的同时,丧失了对于周围世界健全、正当的判断,把个人完全同化于体制之中,服从体制的安排,默认体制本身隐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为,或者说成为不道德体制的毫不质疑的实践者,从而犯下无数突破道德底线的“平庸之恶”。

在阿伦特看来,“平庸的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这正是基于她对于极权主义运动的基础——群众运动的深入的思考。在极权主义运动中,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跟着像希特勒这样一个独裁者跑?为什么一个像纳粹主义这样的专制政体能够靠像艾希曼这样粗鄙、肤浅的人来支撑?

无他,根本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缺乏批判性思考。而逃离“平庸之恶”,重建道德的前提,是社会中的每个个体,能够反抗道德崩溃时代平庸之恶的引诱,不放弃思考,不逃避判断,心有敬畏,承担起应有的道德责任。

▌四、

很多时候,道德底线都远比法律底线更有意义: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可以运作得很好,但如果没有了道德底线,个体的“平庸之恶”能毁掉整个社会。

百度如此,十年文革也如此。

1981年,美国UCC化工公司在印度的Bhopal设立工厂,生产胺甲萘。那个城市如印度所有的城市一样,人口密集。工厂设在闹市区,生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致命的异氰酸甲酯,同时工厂一直大量囤积这种致命化学物。按照美国标准,这种生产标准决不能通过,但按照印度当地法律,则是可以被接受的。

公司美国总部并非不知道其中风险,但鉴于能为股东“make money”,且形式上不违反任何印度法律,大家都这么干,所以工厂如期开工。

1984年12月2日午夜,异氰酸甲酯气体发生泄露。

没有明确的伤亡数字。约数为:当场死亡:10,000至20,000人。终生残疾:100,000人。部分致伤致残:500,000人。
(Bhopal事故中部分丧生者)

没有一场战争曾经一夜之间伤害过这么多生命。投在广岛的原子弹没有,投在长崎的原子弹没有,两者加起来也没有。

讽刺的是,悲剧发生的当时,那些事故的幸存者,那些工会头领,那些眼看着自己的同胞一夜惨死,眼看着更多的曾经的同事遭受终生无法正常呼吸的苦痛的人,在当时提出的口号是:不应该指责UCC工厂。我们已经失去了上千条生命,难道我们还要失去上千个工作机会吗?

这在贫穷的印度几乎是一个百试不爽的要挟:工作还是生命?去工作,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发生这样的事故的几率,也许十年一遇;但如果失去工作,饥饿明天就会降临。

这家公司,最终赔偿$470M,折合每条人命3300美金。

这场悲剧是一场事故,不是阴谋。不违法,不违规,没有居心叵测的一小撮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悄悄扳动阀门,滥杀无辜。没有人需要在其中承担法律责任,一切都是实在的无心之过。

但这里唯一没有安排座位的,是道德。

▌五、

为了加速战争的结束,1945年2月13日,英国皇家空军针对平民与伤员为主要人口的德国东部城市德累斯顿,发动了的大规模空袭行动。德累斯顿这座曾经美得让人惊叹,象征着德国巴洛克建筑之最的城市被彻底摧毁,超过25万人死亡。直到今天,德累斯顿大轰炸依然被看成二战历史上最受争议的事件之一,甚至被视为战争罪行。


战后被称为“屠夫”的英国空军司令哈里斯也承认,这是杀戮人民,但他强调空袭是为了尽快结束战争,方案也不是由他制定的,他只是执行而已。同样辩解的包括丘吉尔。1945年3月邱吉尔致信英总参谋部,试图为轰炸开脱责任,但总参谋部“基于显然的人道灾难”拒绝接受这一文件。

或许,邱吉尔后来在回忆录中的阐述真正反映了他的道德挣扎:“如果我们走得太远的话,是否也会成为禽兽?”

每个人都可能经历“黑暗时代”,但这绝不是你作恶的理由和托辞。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责任,但破坏力实实在在就在那里。

格隆以汉娜·阿伦特另一本名著《黑暗时代的人们》的序言来做本文结尾:

“即使是在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illumination),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这光亮源于某些男人和女人,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它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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