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星期三

中共法制下的认罪模式

据新华社,今天,天津二中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三页草稿的确打读得挺溜达。而且就这么一个律师,比周令郭徐更有能量吗?翟只不过是被刀把子架在了脖子上,又或者是被威胁,不得不坦白从宽,兲朝现在跟朝鲜一样,中共常常干出这样无耻到无以复加之事。颠覆国家政权不能说明他就是坏人,如果颠覆的是坏政权,他就是好人。中共为什么怕被颠覆?一个合法的讲道理的政党颠覆的了吗?要不全民公投一下当前是不是一个好政权?

//@风霾之歌181:要是俺进去了,他们要我承认海参威是俺卖给沙俄的,俺都会认!

//@变态辣椒:凶手按住被害者的手蘸着自己的血写下“认罪”...赵威不是第一个,王宇也不是最后一个,只要中共的迫害还在继续,类似的被认罪将不断出现。

1 条评论:

  1. 嫌疑人认罪了是被逼的,这有什么证据吗?浦志强当时也认罪了,按他的性格完全可以跑到国外去说明实情啊。我觉得,有一股势力要搅乱中国,当局的做法我认为没有不妥。虽然镇压上访我反对,但是对那些所谓的意见人士的格外关注我认为是必须的。或许我的看法和你的一定有冲突,可是我觉得中国现在需要的就是稳稳定定的发展,而不是所谓的自由民主,台湾美国都是自由民主的,可是不也是一样乱哄哄的,发展率还没有中国高,问题一样不少。必须承认中国现在取得的成就。如果真的认为自己使好人,那就做点真正有意义的事,所谓的“推倒最后一个专制政权”就是狂妄大胆的叛国罪。那些跑到美国去还对中国指指点点的中国人,他们敢不敢公开财产来源,他们敢说没有境外势力参与吗?他们没有因骂街得利?我觉得中国网络防火墙的存在也从一定程度上和这种人有关,苏联解体了,中国不能倒下。意识形态的保护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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