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专家吴桐
没想到,精神卫生法修改12年后,还能出现这样的事件。
在2012年,精神卫生法修改后加入了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的自愿原则,明确规定了强制医疗的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不负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二是强制机关必须由公安移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申请。
在北京专家的诊断中,李宜雪被诊断为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都有几种类型,专业诊断必须进行明确,而在通报中没有。那么,北京来的专家很可能就是应警方邀请,进行刑事责任鉴定的。
而鉴定的结果就是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她违法了你可以起诉,但不能强制医疗。这很可能是一个乌龙,专家们做出了有利刑事定罪的鉴定,但警方却无法给李定罪,这个鉴定反而证明了强制送医的违法性。
还有一种可以强制送医的情况,就是精神疾病患者具有自杀风险。而这次诊断并没有抑郁症的诊断,所以也否定了李具有自杀的风险。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没有住院治疗的必要性,也很难通过住院治疗的到康复,完全符合自愿原则的范围。
本来请北京专家来,是希望给强制送医找一个依据,可结果却得到了反证。可能警方也清楚这种情况,就把锅交给了社区。社区既不懂法也不懂医,就接了下来。
2012年在精神卫生法中加入自愿原则,就是为了终止之前多年,以精神病为理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乱象。可是没想到,12年后,这种情况竟然重演。
必须要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否则我们每个人都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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