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日星期五
秦城监狱揭秘,悄无声息的第157个苏联援建项目!
文/寒冰子
建于1958年的秦城监狱,是20世纪50年代苏联在与中国处于“蜜月”关系时,援助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与国防建设的产物。
当时,苏联与中国订立的援助项目共有157个,其中之一便是秦城监狱。但因秦城监狱属秘密工程,对外不便公开,所以外人一般只知道官方公开的156个。
当时的秦城监狱,由苏联专家设计,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冯基平是工程负责人之一。
富有戏剧性的是,冯基平在““文化大革命”中也被投入这座他亲自主持修建的监狱,而且是同批犯人中最后一个被释放者。
“文革”前监狱盖有4幢带审讯室的白色楼房,编号为甲、乙、丙、丁。
楼房一律三层,砖结构,坡顶。每幢楼房单独成一个院落,楼前有一大片用墙围起来的空地,专供犯人放风。
每间监室有20平方米,内设单独的洗手间,配有坐式马桶和脚踏式冲水,并配备当时属十分先进的洗衣机。
牢门是铁皮包着的木门,房门上方与厕所马桶齐腰部有“窥孔”,供哨兵对犯人进行24小时监视。房内的常置设施只有一张距地面一尺左右的矮床。需要写材料时,管理人员才会送进一张小学生式的单人课桌临时使用。
但凳子是永远没有的,床铺就是犯人平日坐的地方。
重犯囚室内的墙壁是特制的,囚犯撞墙也无法自杀。
牢房的窗户约一平方米大,距地面两米多高,窗台向上倾斜,窗户向上向外开启。
窗户共有三层:纱窗、铁栅和磨砂玻璃窗。室内所有永久性设施都被去掉棱角,打磨成圆形。
铁丝、碎玻璃片、绳索,甚至布条,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总之,一切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越狱的工具都在这里绝迹。
在大约3.5米高的天花板上,安有一个光源微弱的灯泡,那模样就像“一个倒挂的小人头”,它被磨砂灯罩罩住,灯罩外边包有铁丝网。
如此层层包裹,灯光自然是十分暗淡。犯人没有控制这个昏暗光源的权力,因为它的开关在牢房外,由看守操纵。
1967年,又加盖了6栋楼阁、6座监狱大院,6座新监舍的排号顺序为戊、己、庚、辛、壬。
犯人的代号由数码组成。数码分为两个部分,前面的数字表示该人的入狱年份,以公元纪年表示。后面的数字表示该年份入狱的序号。
如“6901”,前两位数代表1969年,后两位数代表收监的顺序是该年度的第一个人。
犯人按“级别”不同有单独和集体囚禁两种。这种“级别”划分一般是根据犯人在入狱前的官职,有时则根据这名犯人在某一事件中的涉及程度。
犯人每月的主食定量为16公斤,一日三餐(周日和节假日只有两餐)由管理员统一送到各监室门前。
不过,在伙食标准上,又根据犯人的年龄、入狱前的地位,或是案情的不同进展程度等等,分为高低两种。
高级囚犯20世纪70年代每月的伙食费为60元,到90年代随着物价的上涨,有所提高。
高级囚犯伙食待遇较好,一般对那里的伙食比较满意。低级囚犯正餐为“一菜一汤”。
主食一般是米、面、杂粮搭配菜是最廉价的蔬菜,少有油水;早饭是玉米面窝窝头和一块拇指大的咸菜。
在高级监区,狱方备有统一的饭盒,不使用窗口,而是打开牢门将饭菜送人。菜有两素一荤,有“真正的汤”。
每周一次配送牛奶、水果;特殊犯人或即将出狱的高级犯人则有更好的待遇。囚禁在低级监区的犯人需自己保管餐具,开饭时,食物通过一个离地面约一尺高的送饭窗口递人。
秦城监狱与普通监狱不同,实行单独放风制度,犯人初到秦城时并不能立即享受放风待遇。
每次放风时间20分钟至1个小时不等时间依当时狱中犯人的数目而定。
放风地点为一块用砖墙围起的放风圈,一道高墙又将这个放风圈一分为二。两个放风圈可以同时使用,看守站在高高的中墙上,可一览无遗地观察两边格子中的情况犯人一个一个地被单独放出来,一人一格,隔着高高的墙,谁也看不到其他犯人。
至于秦城囚犯的最高刑罚和体罚,毛泽东曾在1957年说过这样的话:
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这样的人杀了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就要来比,许多人头就要落地。这是第一条。第二条,可能杀错人。……第三条,消灭证据……第四条,杀了他们,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不能帮助除四害,四不能强大国防,五不能收复台湾。杀了他们,你得一个杀俘虏的名声,……反革命是废物,是害虫,可是抓到手以后,即可以让他们给人民办点事情。
因为有了毛泽东的这句话,对这些人的死刑实际上被废除。
但这些“废物”还是要利用,所以他们除写自己的检查外,还要协助调查其他案件。
平时,除国民党战犯接触过重体力劳动外,犯人在秦城监狱也有轻微的劳动,如做火柴盒,用麦秸编织草帽,这类劳动一般在囚室内进行。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