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绝非西方伪史论:“英国是中国自古以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文/修谦

翻开历史的长卷,在我国春秋战国的历史上,我们会发现很有趣的一些事情,比如春秋时期的韩国,由于早早的被秦国所灭,以致后来很多的建国者都再也不敢以韩来命名国名,最后面被我们的邻居拿去了。

而今天要说的这件有趣的事情是:英国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虽是一句玩笑话,但它也的确是一个事实)。

武王克殷后,周天子分封天下时,在淮河流域分封了一个名叫英国的诸侯国。关于英国这个诸侯国,由于史料对其历史的记载少之又少,加之更没有对其地望又较为详细、明确的说明。使得即便是专业的一些史学家很多时候对这个诸侯国的认识也相对比较少。

但是近些年通过考古发现和对仅有的一些历史材料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对这个周天子分封的诸侯国基本上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史籍材料对于英国的记载目前只有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有所描述,而像先秦时期的诸如《左传》、《国语》等都不见载,而且司马迁的《史记》的记载还很简略。仅见三处,分别是:

1、《史记·夏本纪》: “皋陶卒,(禹) 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

2、《史记·楚世家》: “(成王) 二十二年,伐黄。二十六年,灭英。”

3、《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成王二十六年) 灭六、英。”

由于先秦史籍没有关于英国的过多记载,以致后世很多研究历史的学者甚至怀疑这个英国是否真的存在。唐张守节在其《史记正义》中甚至就认为英国与位于河南固始县的蓼(liao)国就是同一诸侯国。近代史学大家钱穆先生也曾认为英与六本同为一国,或称英六,或简称英。

他在他的《史记地名考》中说到:

    《世家》云“灭英”,无“六”字。徐广曰: “一本作黄”。《春秋》“楚成王二十四,灭黄。二十九年,齐人、徐人伐英。楚穆四年秋,楚人灭六......今案: 楚成所灭,乃六英; 楚穆时叛即东夷,重灭之,又灭六蓼。盖其先有英之六,其后复有蓼之六。蓼之六在固始,英之六在六安。故分言六英、六蓼,亦可专言英、蓼。

又说:

    然《十二诸侯年表》: “楚成二十六,灭英、六。楚穆四,灭六、蓼。” 英、蓼分举,则旧疑英即蓼之说亦非。或“偃”与 “英”声近,“蓼”与“六”声近。据《太康地志》之说,盖其先 六国在郾,后东徙分为二,一曰英,一曰蓼。

在这里,钱穆先生认为英与蓼的前身均是六国,其先祖是从郾(yan)地南迁至淮河南岸而一分为二:即英六、蓼六。

然而反观先秦时期的文献记载,无论是《春秋》、《左传》、《史记》等文献都明确记载蓼、六皆为诸侯国名。因此不可能与英国是同一个诸侯国的。它们与历史上的英国没有任何关联。因而我们可以明确认为钱穆先生的这一论断应该是错误的。

历史上,由于英国与六国早年被分封且较早迁入淮河地区(后世的考证和1978在霍山县东十六里大沙埂公社黄泥塘发现鼎、敦、盘等青铜器的研究,基本认为英国的活动区域当在今天安徽、湖北、河南三省交界处,其主体在安徽霍山、金寨两县,还包括湖北英山县和河南商城县的一部分。与蓼、黄、皖国、桐国相邻广),加之当时又没有参与东夷其他部族的反周之乱,因而其国得以保存并延续。

西周时期英国的统治者和其臣民们谨遵先祖的教训,秉持依法治国的传统(英国的封国国君是皋陶的后裔。是上古时期的贤臣,被史学家称作“中国司法界的鼻祖”,英国的国君作为皋陶的后裔,因而也就继承祖先的思维模式,重视教育,推崇依法治国)。使得当时的英国各方面来说都是相对比较稳定的。

进入春秋时期,随着各诸侯国的国力增长。尤其是楚人的东进,在楚人的军事威逼下,由于自身的弱小。使得英国遂成为楚国盟国。最后于公元前646年为楚所灭,成为楚国向东经略淮河中游的前沿。也成为淮河流域被楚人灭亡的第一个诸侯国。

至此,存在了近300年的英国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英国的子孙在国灭之后,以国为氏,《史记·黥布列传》曰: “黥 ,六人也,姓英氏。”因此汉代的英布就是英国之后裔。

参考资料:
1、司马迁《史记》
2、钱穆《史记地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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