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假设“那美克星原则”出发,可以衍生出下一个原则:两性原则。即,当我们在谈论“性别平权”议题时,我们只讨论男性和女性这两种性别。
这是因为,不管是从自然科学这样的客观认知体系,还是从宗教哲学这样的主观认知体系来看,性别(sex)都有且仅有两个二元对立的类别:男性和女性。这是必然的结果,也是性别平权议题的必然前提。
在生物学和遗传学的宏观框架之内,哺乳动物的性别由染色体决定,分为XX(女性)和XY(男性)两种组合,并由此决定了性腺发育等生理分化。性别的出现是有性生殖的前提,男性提供雄配子(精子),女性提供雌配子(卵子),双方角色互补且不可替代,使得物种得以延续。
有性生殖是性别的基本功能,而随之而来的是生理上的客观差异并由此带来的社会角色中的差异;当然,后者会进一步巩固性别二元结构的必要性。
从当前的主流宗教等主观认知体系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发源于中东的亚伯拉罕诸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发源于印度半岛的印度教/佛教等,在创世叙事中均确立了男女性别二元论这一唯一的形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家庭和社会秩序,也在文化和精神层面固化了性别二元对立的认知。
总而言之,男性和女性的二元对立结构不管在客观认知还是在精神体系中都是奠基性的前提,不但是生物学上的必然,也是传统文化和伦理体系的基石。因此,这里把它也列入到性别平权议题讨论的原则中。
多说两句,这个原则与LGBT运动并不冲突,因为前者聚焦的是生物性别(sex),而后者更多着眼于社会性别认知(gender)的层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