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

性别平权原则(3):代际福利无法贴现,也不可比较


文/ELM

接着讨论性别平权议题的原则。

下一个原则有点反直觉,但对这个原则的误解或歪曲可以说是导致了无数社会热点事件的爆发或讨论的激烈化。

而这个原则虽然在经济学领域虽然几乎已经成为陈词滥调,但颇为有趣的是:在除了经济学之外的社会科学领域,却对此缺乏足够的认知。

这个原则说出来略显绕口但实质很简单:不同代人的福利是不可比较的,原因在于缺乏能得到各代人共识的客观比较标准。用大白话来说:前代人受的苦难和后代人的享受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可以正当化的关系(automatic justification,这里讨论的对象是跨代,不是单个家庭),不能因为“前人受了苦”所以后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天然认为自己能享受。反之亦然,也不能因为前人“已经享受”就可以导出认为自己这一代必须吃苦。

这一原则的确立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借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跨代福利难以比较,是因为无法找到能达成共识的贴现率(Discount Rate)。换句话说,后代人的享受要如何折算成前代人的享受?或者前代人的苦难要如何折算成后代人的代价?这都是无法找到客观标准的。

第二,跨代福利的比较也缺乏政治或伦理上的合理目标。例如:是可以牺牲其中某一代人来达成跨代福利的总和最大、还是应当确保每一代人都有基本的福利水平?要求代际牺牲是否具有正当性(例如要求上一代为自己牺牲、或要求下一代为自己牺牲)?

第三,跨代的人口是波动的,考虑到人口规模的变动,那么是应当保证总和人口的福利、还是更应该关注人均福利的代际变化?

这个原则的确立,是针对某些激进平权言论的“因为女性在历史上吃了苦,所以现在要加倍弥补回来”的矫枉过正,矫枉过正则过犹不及。当然,不仅仅是性别平权运动有这个问题,其他平权运动也存在这个问题。

前代人的痛苦和牺牲是历史的即成事实,它们可能是后代福利的基础,但这种联系是非目的性的。前代人的受苦不能被天然视为一种“福利成本”,并因此就“天然地合理化”后代人的享受。反过来,后代人的富裕和享受,也不能回溯性地减轻或抵消前代人所遭受的磨难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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