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 Zion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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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4日星期一
孙权:一个总在合肥吃瘪的人,未必是军事废物
@包特_ExpEcon:孙权
狮子、狐狸和马基雅维利
综合评价:A
孙权是三国里一个特别容易被低估,也特别容易被讨厌的人物。
容易被低估,是因为他在曹刘孙三人里,个人英雄感最低。曹操有横槊赋诗、官渡乌巢;刘备有半生流亡、三顾茅庐、白帝托孤。孙权呢?他的经典画面好像总是别人给他的:周瑜替他打赤壁,鲁肃替他定联刘,吕蒙替他取荆州,陆逊替他烧夷陵。甚至他自己最出圈的形象,很多时候不是 “江东大帝”,而是 “孙十万”。
容易被讨厌,则是因为孙权身上有太多不讨喜的地方。背盟、偷袭、反复横跳、晚年猜忌、二宫之争、逼死陆逊,把江东搞得满地鸡毛。
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看,孙权又是三国里最名副其实的 “君主”。
他不是最强的战将,不是最好的诗人,不是最动人的理想主义者,也不是最清澈的道德人格。但他最懂一件事:权力首先不是用来好看的,而是用来让自己和自己的国家活下去的。
这也就无怪他名字里有一个 “权” 字。孙权这一生,几乎把这个字活到了极致。
如果按照马基雅维利《君主论》的标准来看,孙权可能是曹刘孙三人里最典型的君主型人物。曹操太像创始人,身上有诗人、法吏、军事家、创业主和乱世怪物的巨大混合;刘备太像被人群推出来的罗马皇帝,合法性来自人格信用和民意托付。孙权则更接近马基雅维利意义上的君主:他的核心任务很简单,也很冷,守住江东,延续孙氏,维持均势,在大国夹缝里寻找最大生存空间。
马基雅维利说,君主必须同时学习狐狸和狮子。狐狸可以识破陷阱,狮子可以吓退豺狼;只做狮子,会落入陷阱;只做狐狸,又挡不住豺狼。至于守信,当守信对自己不利,或者原来承诺的理由已经不存在时,英明的君主不应该被信义束缚。
如果把这段话放到三国,孙权几乎可以原地开班,反过来教马基雅维利。
他对曹操,可以抗,也可以臣;对刘备,可以结盟,也可以背盟;对关羽,可以求亲,也可以暗中联曹;对陆逊,可以委以重任,也可以在晚年把这位江东压舱石逼到心碎而死。
这就是孙权的复杂之处。
他不是没有感情,也不是没有英雄气。青年孙权有胆,有锐气,也想证明自己。只是他的狮子,永远和狐狸站在一起。他敢打,但不会只为一口气乱打;他会结盟,但从不让盟约成为枷锁;他会信人,但也绝不允许任何功臣集团变成另一个可以架空孙氏的中心。
所以,孙权最适合的评价,或许不是仁主,不是雄主,也不是明君。
而是:权主。
孙权的长相,也很适合这个人物。《演义》说他 “碧眼紫髯”,像个带异域色彩的君主。史书边角里的写法没这么玄,但也说他 “方颐大口,目有精光”。翻译成大白话,大概就是方脸、大嘴、眼睛亮,不一定好看,但很有存在感。与其想象成江东美男子,不如想象成一个方脸大嘴、眼神很亮、坐在那里就开始算账的人。你未必喜欢他,但很难把他当空气。
孙权对得起名字里的 “权” 字,却未必对得起 “文明” 二字。
一、少年接班:不是被托孤的小孩
孙权接班的时候,只有十九岁。
但这个十九岁,不能理解成一个突然被哥哥托孤、从书房里推上王座的小孩。孙权很早就被孙策带在身边历练,十五岁左右已经做过阳羡长。县长在乱世里不是坐办公室盖章的人,而是要处理赋税、治安、豪强、流民和基层武装。一个少年能在这种位置上运转,至少说明他已经开始明白,权力每天都要落在人、钱、粮、刀上。
更重要的是,孙权早年还参加过讨伐山越的军事行动。山越不是普通山贼,而是江东政权长期面对的山地武装和边缘族群问题。打山越意味着孙权很早就接触到江东政治最核心、也最不体面的部分:孙氏要在江东站稳,不只要和曹操、刘表这些外部势力周旋,也要处理本地豪强、山地族群和基层控制。
孙权早年也不是没有独立军事成绩。他接班后不久,就多次进攻江夏黄祖,最终击破黄祖,占领江夏一部。黄祖既是刘表在长江中游的重要屏障,也是孙氏家族旧仇所在。孙权此战有复仇意味,也有战略意义:江夏一开,江东才真正开始向长江中游伸手。
所以,孙权接班时年轻,但并不幼稚。他已经当过地方官,打过山越,攻过江夏,也跟着孙策见识过江东复杂生态。孙策临死前把江东交给他,当然有兄弟继承的现实原因,但也不是把天下托给一个空白小孩。
孙策之死本身也值得多说一句。史书说孙策死于许贡门客复仇,这个说法当然能成立。许贡被孙策杀,门客报仇,逻辑很顺。但汉末乱世里,“某某旧部门客复仇” 也可能只是最方便的表层叙事。孙策死前若真有袭许迎帝的计划,对正在准备官渡决战的曹操来说就是巨大威胁。相比之下,孙权当时虽然已有历练,但地位、胆魄、资源和善后能力都不足以主动操盘弑兄。他最多是孙策之死的客观受益者,而不像幕后主谋。若说背后真有更大的黑手,曹操或郭嘉系统借许贡旧部之名除掉孙策,反而比孙权主动下手更像汉末政治的味道。
当然,这只能作为推测,不能当成定论。比较稳妥的说法是:孙权未必制造了哥哥的死亡,却确实接住了哥哥死亡带来的政治机会。
孙策和孙权兄弟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孙策是用杀戮打下江东的人,孙权是用和解坐稳江东的人。
孙策能力极强,像一把快刀,锋利、漂亮、杀气逼人。但孙策杀人也多,和江东本地大族、地方豪强之间积累了不少血仇。孙策之死本身就说明,江东并不是一个已经被他真正驯服的地方,而是一个被他压住、但地下仍有仇恨流动的地方。
所以孙策把江东交给孙权,其实也是一种政治转向。孙策知道,自己这把刀继续砍下去,江东可能越砍越怕,也越砍越恨。孙权不像他那么锋利,但正因为不那么锋利,反而更适合做和解者。
孙权接班初期,确实走了这条路。他尊张昭,倚周瑜,安抚旧将,吸纳江东士族,慢慢把孙策用武力拼出来的江东,转化成一个可以维持的政权。
这里还有一个特别孙权式的黑色幽默:陆逊后来娶的是孙策的女儿。孙策当年攻庐江,陆逊祖父陆康败亡,孙氏和陆氏之间本有血仇;孙权后来重用陆逊,又把孙策家的女儿嫁给他。说好,是和解;说坏,是收编。你祖父死在我家刀下,但我把我家的女儿嫁给你,于是你也被缝进孙氏政治网络。孙权的聪明常常就在这里:能把血仇变成姻亲,也能把姻亲变成控制。
这是孙权早年最大的成功。
但问题是,孙权的和解不是制度,只是权术。他能调平各方,却没有真正建立一套让各方长期安心的秩序。等到淮泗旧人逐渐凋零,江东大族根基越来越深,陆逊这样的镇国人物越来越重,孙权内心的不安又会慢慢浮上来。
青年孙权并不是没有英雄气。他做过县长,打过山越,亲自攻过黄祖,赤壁前也敢顶住压力抗曹。那时候的孙权,不是一个只会躲在幕后算计的阴柔少主,而是一个有胆、有锐气、也想证明自己的年轻君主。
只是后来事情慢慢变了。
他被张辽锤过,被关羽吓过,被曹魏长期压过,也被江东大族牵制过。于是他的英雄气慢慢缩了回去,狐狸气越来越重。年轻时,他还敢正面拍板;中年时,他学会在曹刘之间反复横跳;晚年时,他开始把最熟练的制衡术用到自己人身上。
孙权不是天生猥琐。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曾经有英雄气的人,在长期恐惧、挫败和权力游戏里,把自己越活越低。
二、赤壁:狮子第一次露齿
赤壁之战,通常是周瑜和诸葛亮的舞台。演义里更是把孙权写得像一个在降曹和抗曹之间摇摆不定的年轻老板,最后靠诸葛亮、周瑜一通劝说,才勉强硬起来。
但从历史角度看,孙权在赤壁前的决策,应该得到更高评价。
曹操南下的时候,形势对江东非常可怕。刘表刚死,刘琮投降,荆州水军和地盘落入曹操手里。刘备被打得仓皇南逃。曹操带着北方统一后的巨大声望和兵力来到长江边,对江东发出压力。江东内部当然会有大量投降派,这不是他们胆小,而是曹操看起来真的很强。
这个时候,孙权如果选择投降,从个人富贵角度看未必没有路走。曹操需要江东稳定,未必会立刻杀他。很多江东士族和文官也可能觉得,保住家族最重要,何必陪孙氏赌命。
但孙权没有降。
他听鲁肃分析,听周瑜判断,最后拍板抗曹。这里孙权的贡献不在于亲自指挥火攻,而在于他作为君主承担了最终风险。
赤壁不是孙权亲自打出来的,但没有孙权拍板,就不会有赤壁。周瑜再能打,也需要一个敢让他打的主君。鲁肃再有战略眼光,也需要一个愿意接受他战略的主君。
孙权一生常常像狐狸,但赤壁时,他确实像狮子。
当然,他不是为了什么匡扶汉室,也不是为了天下苍生。他抗曹的核心理由很现实:江东不能交出去。孙氏不能变成曹操案板上的一块肉。长江天险不能拱手送人。
赤壁之后,曹操统一天下的窗口被关上,三国鼎立真正出现。孙权因此成为三国格局的关键一极。
这个功劳,不能全算在周瑜头上。
三、合肥与濡须口:他不是只会挨打
孙权的军事形象,很大程度上被合肥毁了。
张辽、李典、乐进那一战,几乎把 “孙十万” 三个字刻进了后世笑话里。后来孙权几次北上,也常常打得不漂亮。所以如果只看合肥,孙权很容易显得像一个军事喜剧人物。
但这样看并不公平。
孙权不太擅长的,是离开江东地理优势之后,主动北上硬啃曹魏坚城。他真正擅长的,是守住江东,经营长江防线,利用水军和地形,把北方大军拖进不舒服的战场。
濡须口就是典型例子。
濡须口关系到江东门户,是曹魏南下威胁东吴腹地的重要方向。曹操、曹丕都曾在这个方向给东吴压力,但孙权并没有崩。曹操来,他能依托水军、江防、地形和营垒相持;曹丕来,他也能让魏军陷入跨江作战、补给困难、水陆不协同的麻烦里。
曹丕五路伐吴,更能说明这一点。
曹丕刚刚代汉称帝,需要用南征证明新王朝威严;孙权先称藩后反复,也让曹魏不能不打。但曹魏五路南下,看起来声势很大,实际问题明显:战线太长,水陆转换困难,各路之间难以配合,一旦进入长江防御体系,就会被东吴的水军、要塞和地理条件逐步消耗。
孙权的应对算得上有板有眼。他没有因为曹魏声势浩大就乱,也没有把希望寄托在某一次天才式决战上,而是分区防守,依托长江和各处重镇,让曹魏每一路都很难打出决定性突破。
所以,合肥说明孙权进攻中原的能力有限;濡须口和五路伐吴,则说明孙权守住江东的能力很强。
一个总在合肥吃瘪的人,未必是军事废物。他也可能只是很不适合北上硬啃城池,却很适合守住自己的江。
「陛下」直意为「台阶之下」,那「陛下」这个词是如何变成对皇帝的敬称的呢?
这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全人类共有的问题,为什么对极其尊贵的身份要用第三人称?
无论是中国的皇帝(唐朝以前)、土耳其的苏丹还是英国的国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其他人原则上禁止使用第二人称和他们说话。在伊斯坦布尔托普卡珀宫的时候,工作人员特意提到,当苏丹接见外来使者的时候,苏丹和使者都是始终对着苏丹身边的侍者来说话交流的。
中国皇帝所使用的「陛下」和英国国王的 Your Majesty 同理,其实可以都看做是一种「负礼貌」的策略。
Brown & Levinson(1987)[1] 提出过一个关于「面子」和「礼貌」的理论,可以部分的解释这个问题。这篇论文里面的面子和我们日常使用的面子有点区别,它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面子,就是希望自己拥有一切值得被赞赏的品德;一种是消极面子,就是希望自己不被限制,不被打扰,不被强迫。
那么除了纯粹的赞美之外,任何有实质性内容的,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对话,一定是要对第二人称的客体施加一些限制的,都会让第二人称的客体失去一些积极或者消极的「面子」,而我们的礼貌,就是为了弥补这一点。
比如:
「请您帮我把那件衣服拿一下,谢谢」
「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老师」
……
不管「我」说的多么礼貌,其实都是在对「您」施加了一些限制。都打扰到了「您」自由的状态,需要「您」为我做事情。如果「您」接受了,那么您就因为我的请求而受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侵犯;而「您」如果拒绝了,就会损害「您」美好的品质 —— 因为美好的人不会拒绝帮助别人。
所以只要发生对话了,侵犯一定发生。要么侵犯对方的时间空间和自由,要么限对方于无情、冷漠、不帮忙的境地,侵犯对方美好的品质。
那么对「您」面子的威胁,就可以用三个因素来表示:
威胁 = 相对社交距离 + 相对权力 + 请求的负担
如果对方和「我」关系越远,权力越大,「我」请求给对方造成的负担越重,那么给对方造成的威胁就越大。而「我」就需要更加的礼貌。
具体到语言上,那就有好几种策略了。
一种是正礼貌策略,就是我拼命的夸你,和你拉近距离。
「我知道你数学特别好,所以我一不会就来问你啦!」
这个策略里面,「我」是通过赞美和夸奖,来试图弥补给你带来的麻烦的。但是这个策略对于社交距离非常远,权力非常大的人不太适用 —— 因为一来你强行拉进彼此的距离本身就会给这种人带来不适,影响他们的安全感,二来和他们拉近距离本身就意味着失礼。
所以这种时候往往就是用负礼貌策略,强调自己很遥远,自己绝对不侵害对方的自由空间。比如我们对陌生人问路的时候说: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不知道您方不方便给我指一下路?」
「我想和您约个时间聊聊最近的项目进展,如果不方便的话完全没关系。」
在这里面用了一连串的敬语和铺垫,来表达自己请求的冒昧和对方拒绝的自由。
而对皇帝、苏丹和国王来说,他们的权力如此的大,地位如此的远,以至于任何提到其本人的行为,都无法通过礼貌来弥补。而这个时候需要交流,就需要「负礼貌」发挥到极致,让自己和对话者的距离拉的无穷远,无穷远就是不交流,不说话,那就是直接避免使用第二人称和他们对话,转而使用第三人称,让皇帝、苏丹或者国王作为第三者来听,把互动从「我和你」,变成「我和第三方」,这样从理念上来说,把对尊贵者的打扰降低到最低。
所以全世界各地都开发出了这种「对尊贵者使用第三人称」的对话方法。
具体到陛下,陛是皇帝所在的丹陛,陛下就是丹陛之下的侍者,其实和苏丹的做法是类似的,相当于对着侍者说话,以卑达尊,而非直接和皇帝本人对话。
当然,上面这些都是追根溯源,就这个行为本身原初的由来所提出的解释。现实中一旦形成了规定,那陛下也就仅仅是一个仪式感的称呼罢了。包拯扯着仁宗皇帝的袖子,唾沫喷了皇帝一脸,这侵犯的私人空间已经侵犯的不行了,但是口里还是依然叫着陛下。
来源:知乎日报
2026年5月3日星期日
在公共场合违规吸烟、朝他人泼洒饮料,放到国外,哪种行为性质更严重?
@子夜梦廊:在公共场合违规吸烟、朝他人泼洒饮料,放到国外,哪种行为性质更严重?各国法律在这方面惊人一致:你在非吸烟区吞云吐雾,只是行政处罚,罚款了事;但如果你泼洒他人饮料,则立刻上升到刑事犯罪,等着坐牢、留案底!
在新加坡,它是立竿见影的 “肉痛”。初犯即面临 200 新币的当场罚单;若走上法庭而败诉,最高可面对 1000 新币的重罚。
在日本,它是无处不在的 “红线”。《健康增进法》将室内违规的最高罚金定在 30 万日元,街头边走边吸同样会招致数千至数万日元的当场处罚。
在澳大利亚,它是倾家荡产的 “警告”。新南威尔士州规定,如果因违规吸烟被诉至公堂且败诉,吸烟者面临的是高达 5500 澳元的天价账单。
即便扩至更广的范围,逻辑依然不变。在马来西亚与文莱,最高罚款可达数千乃至上万本币;在美国与欧洲诸国,罚金多在几十至数百美元或欧元之间,执法弹性虽大,却始终框定在行政管理范畴之内。
这些数字背后,藏着同一个定性:违规吸烟,更多被理解为 “对环境的干扰”,而非 “对人的直接侵害”。法律所动用的,是经济杠杆,斩断青烟的手段,是让人 “钱包失血”。
然而,当行为从 “吸烟” 转向 “向他人泼洒液体”,世界各国的法律,立刻就会变得冰冷无情起来。此类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并不存在独立罪名,却几乎无一例外地被归入 “攻击” 或 “暴行” 的范畴。
泼洒液体,不仅是一次情绪的失控,更是一次对个体尊严与肉体边界的精准践踏。它跨越了行政违规的浅滩,直接坠入了刑事犯罪的深水区。哪怕液体无毒,哪怕未造成物理伤害,在各国刑法的凝视下,这绝非纠纷,而是犯罪。
在美国,这叫 “侵犯 / 殴打罪”。定罪根本无需受害者流血骨折,单是那份被液体泼洒的羞辱感,便足以让泼水者面临最高一年的铁窗生涯,并在民事法庭承受远超罚金的惩罚性赔偿。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干洗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惩罚性赔偿金,这笔数额往往远高于刑事罚金。
在日本,这叫 “暴行罪”。司法判例将向他人泼水视为 “行使有形力”,即便未造成伤害,最高也可换来两年有期徒刑或 30 万日元罚金。如果液体损坏了对方的衣物、手机或名牌包,还会附加 “器物损坏罪”,最高可处以 3 年徒刑或 30 万日元罚金。
在英国,这叫 “普通袭击”。法律明文昭示这种非法接触的恶劣,最高可判处 6 个月监禁,或判处无限额的罚款(此前上限为 5000 英镑,后取消上限),或两者并罚,毫不留情。
在新加坡,这叫 “使用刑事武力”。未经同意刻意引起他人烦恼或冒犯,面临的是监禁与罚款的双重威慑。如果是出于种族歧视或针对公职人员(如向正在执勤的警察、护士、公交司机泼水),刑罚将大幅加重,最高可面临数年监禁及鞭刑。
此刻,不再是交钱就能了事的罚单,而是实打实的犯罪指控,甚至会留下伴随终身的案底。
法律的逻辑在此刻无比清晰:
劝阻违规吸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 “善” 举;用泼洒饮料的方式宣泄愤怒,则是以侵犯人身权利为手段的 “恶” 行。用触犯刑法底线的手段,去惩戒一个违反行政条例的人,这不仅是维权的越界,更是对现代法治精神的背离。
两件事之间,根本不是轻重之别,而是性质之分。
吸烟的影响是弥散的,它停留在空气中,影响的是环境,代价是金钱。而那杯饮料,是一次明确的、指向性的接触,它落在人身上,触及的是身体边界,把对方从旁观者变成承受者,代价是自由。
类似的分野,在其他场景中同样清晰。比如在一些节庆场合,原本象征祝福的泼水行为,一旦脱离自愿与边界,便会被舆论与法律同时重新定义为骚扰,甚至是攻击。
当烟雾散去,水渍干涸,深圳的这座公交站留下了远比争执本身更值得玩味的课题:没有哪一种 “正义的愤怒”,可以被当作实施暴力的免罪金牌。文明的秩序,不能依靠以暴制暴来维系。肉体的完整性与尊严的不可侵犯性,在现代法治的天平上,始终拥有着极高的优先级。
普通人海外移居参考城市清单、预算和移民难度最优城市推荐表
选择建议
优先考虑安全、医疗和社会稳定:北美、北欧城市是长期生活的首选。
成本与韧性平衡:葡萄牙、爱尔兰、东欧城市适合普通人兼顾生活成本。
短期/灵活迁移:新加坡、迪拜、东南亚适合数字游牧、投资或尝试生活模式。
选择指南
预算高 → 优先北美、北欧大城市,生活品质高,适合家庭和长期定居。
预算中 → 欧洲南部或东欧城市,生活成本可控,同时有稳定系统和安全环境。
预算低 → 东南亚或西班牙/葡萄牙小城市,生活成本低,灵活性高,适合远程工作或短期生活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