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中共在延安开除了一个人的党籍。
这人叫刘力功,被称为“知识分子”,一年前入党,从中共培养军政干部的抗日军政大学毕业后,随即进入延安党校“训练班”,“专门学习了一次党的建设的课程”,因“党组织”给予其不合格的鉴定,——“非常自高自大,有不少共产党员所不应有的观点”,安排他到基层工作,刘则坚持要去“马列学院”或回原籍,若不能如愿就退党。
抗日军政大学每期学习期限为四至八个月,政治教育是其教育的中心。在政治队中﹐政治课占三分之二。开设的政治理论课程有:《联共党史》、《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社会科学概论》、《三民主义概论》、《统一战线政策》等,另外还有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等。毛泽东在《关于整理抗大问题的指示》中指出:“学校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转变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心的一环。”教育知识青年的原则是“教育他们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克服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教育他们有纪律性组织性﹐反对组织上的无政府主义与自由主义。教育他们决心深入下层实际工作﹐反对轻视实际工作经验。教育他们接近工农﹐决心为工农服务﹐反对看不起工农的意识。”显而易见,刘力功未能在这样的教育里改变自己的思想,他或许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侥幸毕业了,却在随后的“训练班”里暴露了。他终归要表现自己的本性,因为他还太年轻,不知道面对的是一个火眼金睛的“组织”。我揣想,他一定是口无遮拦地表露自己的观点,以为组织喜欢真诚坦率的人。他在训练班里的言行令党组织惊骇不已:“思想意识极端错误”!这是判决,是对一个不能融入革命阵营的知识分子的死刑判决书。至此,他的命运其实已经铸定。
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陈云在《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文章里坦承,党组织不让刘力功去马列学院工作的理由是,该学院是“党的比较高级的学校,不能接收像刘力功这样思想意识极端错误的分子”。
陈文称,“党组织曾与其谈了七次话”。但刘力功竟然还天真地与组织讨价还价:不能去马列学院,就回老家工作。组织认为若放他回原籍,“非但不能对当地工作有帮助,而且有害于事”。这是多么明白的话,党组织对不信任的人已经采取防范措施了,一定要将他放置在组织控制严密的地方进行考验,要他去华北做下层工作。没想到,他最后竟然提出要去“八路军总部”工作,简直有点异想天开了,他还以为自己是被党组织信任的人,是一个可以向上走的党员。此要求当然被拒绝了。于是,党组织开除了他的党籍,陈云决定以此开展“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党籍”的大讨论。他最后一次为党效力,就是被作为教育党员的反面典型。
就这样,刘力功作为共产党的一个败类留名青史。奇怪的是,其人却无踪无影地消失了。我没有找到他的任何一条信息,不知道他随后到底是怎样度过了一生?但我有一个不祥的预感,他的结局肯定不会太好。
“在最后一次谈话时,党组织告诉他,‘个人服从组织’是党的纪律,要你到华北去做下层工作是党的决定,必须服从。”陈文的这段叙述才是要点。紧接着,作者斩金截铁地表述了党员和党组织的关系:“究竟一个共产党员在党分配工作时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呢?只有说明自己意见的权利,只有在党决定以后无条件地执行决议的义务。除此之外,决不能增加一点权利,也决不能附加一个条件,否则就违犯了党的纪律。”
据当事人说,这次讨论引起很大震动。延安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讲个人要求的少了,服从组织分配的多了;图安逸比享受的人少了,要求到前线和艰苦地方锻炼的人多了;自由主义现象少了,严守纪律的人多了。
刘力功的悲剧在于,在他没有明白共产党是一个什么组织时,就热血沸腾地加入了;等他明白过来时,一切都晚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有退党的权利,但党组织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他唯一得到的权利是被开除。
“党的纪律”是什么呢?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报告里讲述得非常清楚,那就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1953年8月12日的讲话中,毛泽东对此有一个绝妙的补充,他在“全党服从中央”一条后面说,“这是多数服从少数,这个少数是代表多数的”。无非是说,“中央”具有合法性,因为他代表大多数党员。
“组织”“中央”两个词非常玄妙,既具体又抽象,似人却类神,一个人其实很难弄明白其确切含义。“组织”,生物学的解释是,机体中构成器官的单位,是由许多形态和功能相同的细胞按一定的方式结合而成的。在此意义上,组织是集合概念。而党组织,指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既是集合概念,貌似是每一个党员的集结,其实为空集,因为里面什么也没有,他代表自己并仅仅代表自己。党员和党组织的关系,每一个中共党员都应该明白其中的内容。所谓组织就是自上而下的权力传导机构,此为单向传导,每一个党员仅仅是组织律令的接收者;你一旦进入组织,成为其成员,比如党组成员、支委什么的,也就拥有了真正的权力,你才会明白组织一词妙不可言的含义。其实,在组织面前,一个党员什么也不是。
至于“中央”,毛泽东在1953年5月19日发出的《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一文里指出,“嗣后,凡以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方可发出,否则无效。”否则无效四字下有着重点。从这个批示里或许可以揣摩出一丝真义:毛泽东在“中央”之上,“中央”不过是个名义,毛泽东认可的才是真中央;在许多时候,毛泽东就等同于党中央,各级书记等同于党组织,在具体的人之外,并不存在一个抽象、神圣的组织——党中央。应该说,党中央是一个集体意志的体现,是各个大佬达成利益平衡的共同体,党的领袖既是党中央的一分子,又是党中央的代言人。党是什么,党就是一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且不容怀疑的神灵,谁掌握了权力,谁就是党,领袖和党的关系是一而二、二而一。
“党的纪律”是用来保障其利益的。那么,何谓“党的利益”呢?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里如此表述: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在那种世界里,没有剥削者、压迫者,没有地主、资本家,没有帝国主义和法西斯蒂等,也没有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没有剥削制度造成的黑暗、愚昧、落后等。在那种社会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有高度的蓬蓬勃勃的发展,能够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各方面的需要。那时,人类都成为有高等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的、大公无私的、聪明的共产主义劳动者,人类中彼此充满了互相帮助、互相亲爱,没有尔虞我诈、互相损害、互相残杀和战争等等不合理的事情。那种社会,当然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最美丽的、最进步的社会。谁个能够说这样的社会不好呢?”
为了这么崇高的人类大同的目标,党对其成员就拥有了绝对的主宰权:“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1939年5月,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对于民族、对于革命、对于本阶级、对于党,表示无限的忠诚,把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革命的、本阶级的和党的利益。”在党员个人的利益与党的利益的不一致的时候,“每个党员必须依靠他对革命对党的无限忠诚,坚决牺牲个人利益,服从革命的和党的整个利益。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革命的和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革命的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一切个人问题,而不能把个人利益超过革命的和党的利益。”
同年7月,刘少奇在马列学院所做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演讲中进一步发挥道,“根据这个原则(指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都要使自己的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完全一致。在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能够毫不踌躇、毫不勉强地服从党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党性’或‘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意识纯洁的最高表现。”
他还神谕一般地推论道:
“我们的党员不应该有离开党的利益而独立的个人目的。党员个人的目的只能是和党的利益相一致的。”
“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不能够把自己个人的利益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是考验这个党员是否忠于党、忠于革命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标准。”
服从,奉献,牺牲,而且是绝对地无条件地。刘少奇给出的是一条何其壮烈的人生之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谁愿意自己只成为革命的工具而不享受革命果实的那一个人呢?
1939年,也就在刘力功被开除的这一年,毛泽东送给时任关中地委书记的习仲勋一幅字,上书“党的利益在第一位”。习将这幅约一尺长、五寸宽的漂白布“长期带在身边”,自称“成了鼓励我努力改造世界观的一面镜子”。(见《习仲勋文集》)
1940年3月19日,陈云在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讲话时,接续刘少奇的话语,更明确地表示:“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无条件服从,这是对党员和组织关系最透彻的表述。
除了服从,还得心甘情愿地接受批评。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里,陈云说,“虚心地接受党的批评是一个党员进步的必要条件。好的共产党员,对党的每个批评都必须以诚恳的态度、愉快的态度去接受和了解,以改正自己的错误。”这进一步阐明了组织对党员的精神教父般的地位,党员会错,但党永远不会错。
如此这般的定义,已经明晰地给出了共产党的性质:他不是寻常意义上的政党,而是一个准宗教化的精神组织;自入党那刻起,一个人便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权利,比如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成为一个革命的卒子,个人的一切幸福荣誉皆由组织的赏识认可而来;对党组织必须无条件地精神臣服,持续进行思想改造,才能得到更进一步的认可。或者说,他们成了“特殊的人”,党的人。韦君宜晚年在《思痛录》里坦承,“共产主义信仰使我认为,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包含在共产主义里面了,包括自由与民主。”她显然错了。
当然,但凡接受这一套游戏规则、被组织认可的人,就能从组织那里获得自己想得到的世俗的一切,尽管是“以革命的名义”。交出了思想和灵魂,你就彻底自由了。
这些从列宁那里引进的党的纪律,其实质是要消灭个体心灵,在组织规定之外的人的情感、意志、愿望,统统变成了见不得人的东西,变成了必须要铲除的毒素。刘少奇所谓的修养要求便顺理成章地出笼了:“我们在思想意识上的修养,是一回什么事呢?我认为这在基本上就是每个党员用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去同自己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意识进行斗争;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去同自己的各种非共产主义的世界观进行斗争;用无产阶级的、人民的、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去同自己的个人主义思想进行斗争。”
按照这样的标准,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要使自己剔除人性,只有党性,或者说党性压倒了人性,成为一个依附于组织甘愿被组织主宰的机器。刘力功正是一个无法消灭自我的例子,个体顽强的存在使他与革命要求格格不入,他无法做成一颗真正驯顺的螺丝钉,便只能被毫不留情地清除了。他的根深蒂固的人性是他无法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他的不幸么?
在这个党领导一切的体制下,不入党,你将不会有光明的前途;入了党,就将变成另一个人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