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星期四

残疾人种树惊动美国:一个私有产权的奇迹

文/陈兴杰



河北两位残疾老人贾文其和贾海霞,花14年时间种了上万棵树,愣是把昔日荒凉的荒滩养成一片葱葱密林。读这篇新闻时,我真是感慨人类创造力的伟大。哪怕最卑弱无助的残疾人,一位双眼全盲,另一位失去上肢,没有任何文化技术,由于专注于这件小事,竟能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就。

说起来好俗气,他们植树的动力竟然是赚钱。赚钱这事真有魔性,它使残肢者奋起,盲眼人趋光,富有神性地生活。我说这话出自完全的赞美。当然,我主要是想赞美私有产权的作用。这件事情和私有产权有什么关系呢?要理解这点,先从中国的林木采伐制度说起。



中国的《森林法》对林木采伐有严格限制。国家集体大片的森林就不去说,连农民自家林地的采伐,也很不自由。除了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个人林木,采伐林木需要采伐许可证。也就是说,就算农民责任田的树林(自留地在法律上不等于承包地)、开荒种植的树林、合法使用的林地,也不能随意采伐。农民想砍自家树,先办采伐证。

这种限制看起来不是大问题呀。不就是办证么,麻烦一点就是了。实际操作起来哪有这么简单。办理证件首先要提交林木的权属证明。这个前提条件就很够呛,因为农民除自家宅基地和责任田,其他基本没有产权证明。开荒种植的林地,法律上一般属于集体,实际由开荒者支配。集体和个人权益分配,多是依乡约惯例,法律上往往一片空白。这也是农民植树的最大阻碍——缺乏产权证明,或者确权过程繁琐。秘鲁经济学家德·索托在《资本的秘密》里,详尽描写了产权不明的尴尬和困顿。

就算林木属于自家,也能提供证明材料,还要填写采伐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作业时间,等等。除了形式审查,林业部门通常要实质调查,一拖延又过了一段时间。办理采伐许可证通常要收费,有些按采伐面积,有些按立方数,有些直接按交易量,按销售额比例。各地方规定的费用不同,对农民而言,其实也是一项负担。

就算木材砍伐下来,要运去贩卖,还要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这一重麻烦通常由木材收购商承担。至于零星木材砍伐,或市集零售,就要冒很大风险。我的老家在南方山区,以前当地派出所的一大收入来源,就是非法木材。他们开车在公路巡逻,凡是小型车辆拉木材,通常都是两证俱无的“黑木”,那就要罚一笔钱。南方林区警察会以此牟利,北方缺少树木,打击私自砍伐,则是法定职责。



就算材料完整,合理合法,林业局往往会找理由拖诿塞责。原因很简单,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保护森林资源,他们一切的行动逻辑,考核指标,都围绕森林覆盖率、林木存量、打击盗采数量、植树造林,等等。至于采伐数木则与他们业绩直接冲突,为什么要积极办理?前面我说到,有些地方办理许可证需要收费,有些收费还颇高,这也许还能降低农民办证的难度。无利不起早,有钱好办事,激励法则对官僚部门其实也适用。

城市里的一个普通商人,你让他跑工商局办件事,都要几经折腾,头疼得要命,何况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为了砍几棵树,让他们填写看不懂的表格材料,求村支书开具证明,在县政府办公室敲门询问,求科长局长们盖章。一些地方的公务员治理差点劲,设槛寻租,鹭鸶腿上劈精肉,这些都很常见。这一关一道对农民而言,比少林寺十八铜人阵还难过。

这就是中国农村林木采伐的法律环境。所谓林木采伐许可,对普通农民而言,基本等同于不许采伐林木。法律之下是屡屡处罚被抓的农民。用“砍伐自家林木”作关键词搜新闻,你会发现大量被判刑的农民,依据无非是没有采伐许可证,非法采伐。



中国很多立法有严苛、甚至不讲理的一面,守法执法时就是另外一回事。比如我就觉得,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农民都是按照朴素自然观念办法。自家林地上,该种就种,该采就采,有谁会傻到办什么许可证。除非被小人举报到官府,通常也没人管这事。若是严格执行《森林法》,山区大部分农民都足够抓起来判刑。

话虽如此,这也不意味着恶法没有杀伤力。森林法直接打击的,是林业领域的企业家精神。有志于造林致富的农民,他们就面临现实法律障碍。他要估算成本,防范政策风险——想想看,如果花费数年甚至十几年时间,投入巨大成本,营造出一大片经济林,到了收割效益时候,林业部门以环保价值的理由不让采伐。你会不会气发疯?这种事情其实很正常。

任何行业的企业家,他们都是财富的挖矿机。敢于吃螃蟹的英雄,更是他们领域的哥伦布。跟风效仿者只是跟着把蛋糕做大而已。尤其在农村,富有胆色的企业家、致富带头人,那更是稀缺资源,他们面临着比城市复杂的人际关系,糟糕的法治环境,真想做成一点事,风险之大可想而知。《森林法》打击的是林业企业家,自然断送了农村植树赚钱的浪潮。

多年以来,中国政府为鼓励农民植树,可说是费尽心思,钱也没有少花。通行做法是根据树苗发放补贴。除了养肥一大堆农基站和育苗企业,基本没起到育林效果。农民领补贴之后,很多并没有植树。如果按照植树的成活率来发补贴,农民又不积极了——本来就没有多少钱,还拖拉着不发放到位,谁会积极种树呢?至于钱到手之后,树苗是死是活,能否成材,也无关紧要。反正这些树木终归不能变成农民的真实收益。

政府植树补贴,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造成了很大浪费。民间有谚,年年种树年年荒,年年种在老地方,说的就是这现象。没有完整产权,没有稳定预期和收益,靠宣传和补贴根本无法成事。中国北方的成片造林,基本靠着政府扶持的企业在做,成本很可观。



民间造林这么难,为什么贾文其和贾海霞这哥俩就办成了?

我认为,他们的经历无意中达成了较完整的私有产权状态。

首先,他们植树的河滩是村委分给他们的。当时他们看中这50多亩荒滩,就去找村委会签协议。当时贾海霞是这样想,“要是植好成别人的了,我们这干了个啥?”村里也同意了,在一张皱巴巴的村委公用笺上,写下几行字:

为了发展林业,支援国家建设,要想富栽林木。为了照顾残疾人,愿将座落在大河中间余留的夹河岸二片,批给贾文其、贾海霞两人经营植树管理。村委不收任何费用,自己处理树木,收入归自己所有。如果被洪水刮了,村委不赔偿任何损失。以上协议共同遵守。

我认为,这短短的几行协议颇有当年小岗村改革的神韵。“自己处理树木,收入归自己所有”,这几个字才是两位残疾人成功的秘密。



在他们认知世界里,这一纸协议大过天。他们获得一片产权大体明确的荒滩,这就算有了保障。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十四年如一日,辛辛苦苦地种树。两位都是残疾人,又没有植树手艺,一开始自然成活率不高。据说最早种了800多枝,只活下两棵。他们并不着急。贾文其说,“有驴不怕慢,只要天天赶,总会走远的。”只要荒滩种下树,树木能成林,收益全归他们,晚年也就有倚靠。经济学的世界里,稳定的预期比黄金更重要。

你可能说,他们不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吗?这已经不重要了。即便需要采伐许可证,最多只是麻烦辛苦,或者请人劳驾跑几趟。更大的可能性,他们根本不需要什么许可证。树木都已成林,他们就已经赢了。谁会恶毒到和残疾人的养老钱为难呢?不说官员不会管,小人不举报,木材商人也会上门热忱地谈生意。两位植树老人都是重度残疾,这一重不幸身世在中国社会无意中破开了管制。

大概从签订协议那一刻起,他们也明白:这片树林属于他们,指着它们养老了。

还是那句话,稳定的预期比黄金更重要。林木采伐许可证?死开去!

残疾人难以从事繁重、复杂的体力劳动,植树反而会有一些优势。用刀把大树的旁逸枝杈砍下来,当作树苗,用水浸湿,直接插进泥里,多浇几次水,就算完成植树。他们采用最原始的“扦插法”,种植易成活的杨树和柳树。只要勤加看护,确保一定成活率就可以了。不需金钱投入,只需付出劳动。在毅力、耐性这些方面,残疾人比一般人强许多。

写这篇文章时我特意查新闻,果然有发现:残疾人植树育林在北方其实很常见。他们通常被描绘成身残志坚、造福世人的案例。实际上真相可能是:残疾人在农村植树造林这项劳动里,颇有比较优势。市场无绝人之处。



只要付出辛勤和耐心,就能看到希望。植树造林越往后,希望就随小树茂盛生长。两位残疾老人是在和命运抗争,真正驱使他们植树造林的动力是赚钱。这一点并不丢人。他们成名之后,受到宣传机构和媒体摆弄,可能也会说些无私奉献之类的话语。他们说说也就罢,旁人如果相信,并且真心抱着那样的期待,那就近于愚蠢有害了。

做个明事理的人,既要洞察世间真相,也要体谅人情冷暖,以免被人牵着鼻子走。最近两位老人的事迹火到美国去。有记者走近他们,发现两位老人私底下在大倒苦水。官方和媒体总让他们说些“创建森林城市,防止大气污染”之类的鬼话,他们越出名,光环之下越有重压,以后连树都没法卖了。当初不是为赚钱,两位老爷子会苦熬十四年,种出一片葱葱树林?现在木已成林,却让他们空着肚子唱高调,这不是害人嘛。

最后,容我对那些不让谈钱、贬低谈钱的人们喊句话:死开!别挡着两位爷爷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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