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启蒙》试读:黑暗中的烛光


约翰·洛克是怎样产生人权、宽容和独立思考观念的?

1689年2月10日,星期日。终于到了这步田地,他不得不与友人告别,那是他在荷兰五年半的流亡生活中结识的朋友。尤其是菲利普·梵·林伯克对他的回归怅然若失。洛克归心似箭,尽管不知返英后会遇到何种情况。他在登哈克已经等了一个星期,指望阻挡行程的暴风转向。等候中无所事事,虚度光阴,他一副病怏怏的样子。终于,风向有利了,“伊莎贝拉 ”号船升起了风帆。登船,起锚,离港。转眼间,荷兰海岸线便消失在冬日茫茫雾霭中。

约翰 ·洛克五十七岁,正为自己的生计担忧。他瘦骨嶙峋,长期患慢性支气管炎,病魔给他带来无尽的痛楚。他担心英国的恶劣天气和伦敦那混合着煤烟的潮湿会 加剧咳嗽。他一咳嗽,便浑身痉挛。对他来说,未来恰似那飘浮在无边汪洋上空的浓雾。他身无长物,无职业,挣钱无着,真不知回国后干什么。故乡的人只知他是 “沙夫茨伯里的人”。沙氏乃性格多变、颇富争议的政治家,已于1683年在荷兰辞世。洛克当年受沙夫茨伯里的保护,也随他一道来荷兰。

洛克最近二十年著述颇丰,那是他对政治、宗教和哲学的重要思索,可惜未发表只言片语。只有几位朋友见过他的手稿,并同他有过争论。他把一大堆文稿装在一只木箱里,事先放到另一艘船上托运走了。倘若文稿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沉入深海,后果又当如何?果真如此,人们就无从知道洛克的思想了。那些思想是他在闲暇而艰难的时光中形诸笔墨留下的;文稿真要是丢失,他肯定再也写不出来了。

不光是他的未来不确定,诱使他回国的政治形势也不确定,即便他最近数周获取的消息让他有理由期盼政局会像他所希望、设计和论证的那样发展。一种宗教和政治的权势位移开始了,它将作为 1688-1689年英国“大革命”载入史册。

洛克通过一手资料对所发生的重要事件了如指掌。他不相信这是一次真正的革命,倒不如说是个复杂的、受教派分歧干扰的家族事件,最终还得用武力解决:信奉新教的荷兰总督威廉·冯·奥拉宁王子把他的岳父,也是他的堂叔,即信奉天主教的斯图亚特国王詹姆斯二世赶跑了。事情的缘起是一次难以预料的分娩。1688年,詹姆斯的第二任妻子总算生下一个本应成为王储的男婴,尽管坊间传言,说某人把一个“野种”放进产妇便盆塞给了她,但此说无凭。这样一来,那些高等和低等贵族、社会影响力大的新教爷们非常担心詹姆斯首婚的长女玛丽亚——她与堂兄威廉·冯·奥拉宁联姻并改宗新教——问鼎王朝的诉求落空。他们竭力阻止拥立天主教王储。说到底,他们对詹姆斯二世治下的英国实行天主教化十分憎恨。詹姆斯二世在其兄查理二世去世后于1685年登上王位,此人执行亲天主教的政策,欺诈和愚弄圣公会及新教人士,还与法国信奉天主教的国王路易十四结盟。新教人士于是在1688年7月初吁请威廉·冯·奥拉宁 ——查理二世之子、詹姆斯二世之堂侄、玛丽亚之夫——实施军事干预,并许诺予以大力臂助。当务之急是将英国从“罗马教皇权位和奴役”下解救出来!威廉对此建议首肯,在荷兰组建了一支15000人的海军,于1688年11月浩浩荡荡开赴英伦。詹姆斯被吓得呆若木鸡。他被赶到法国,在彼处寻求专制的“阳光国王”路易十四的庇护。

一、洛克怎样成了沙夫茨伯里的人

约翰·洛克追随威廉·冯·奥拉宁,于1689年2月回到已摆脱天主教权势统治的祖国。此际,他需要厘清几个重要的国家法律问题。詹姆斯二世逃亡法国,王位空缺,他还是合法的国王吗?他的女儿玛丽亚、将詹姆斯赶出英国的玛丽亚的丈夫能当王位继承人吗?抑或,王位的继承应完全抛弃君主主义的王位继承法而听任民众及其代表的自主裁定吗?宗教信仰在政治机构的人员组成中起何作用?议会与王室的关系如何调处?

洛克在归国途中就十分自信,认为回答这些问题的要件已成竹在胸,而且已经写好。尽管出现了另外一些十分棘手的政治局面需要从哲学和法律层面寻求解决办法,但他那长达数百页的书面论述现在却获得了现实重要性及政治爆炸力,这,他此前始料未及。越过荷英两国间深深海沟向西的两天航程给了他一个契机,让他忆及作为“沙夫茨伯里的人”是如何提出自己的新思维的。他首先想到1666年7月那个决定命运的日子,那是他与沙夫茨伯里第一伯爵首次晤面,当时沙氏还不是伯爵,而是安东尼·阿什利·库珀,是温伯恩·圣吉尔斯男爵。

洛克明白,首先是沙夫茨伯里的友情激励他作哲学思考并树立政治信念的,这些思考和信念反映出他特立独行的人格。若无沙氏影响,他的著作就无缘问世,因为直到他三十四岁,还看不出什么苗头可预示这位沙氏追随者日后将成为思想家,其文章将成为自由主义国家观念、宗教宽容和启蒙理性的开先河之作。迄至1666年,他一直具有保守主义倾向,对斯图亚特国王查理二世(1660—1685)的统治、对英国圣公会国教的宗教特权及其规章均无异议,在原则问题上总是顾虑重重。

洛克生于1632年8月29日,是律师老约翰·洛克的长子,其母来自伯爵领地萨默西特,名叫阿格尼丝。他青少年时期经历了英国17世纪中期政治和宗教的动乱。当信奉清教主义的父亲在1642年第一次内战中站在议会军队一边反对保王党——极力拥护斯图亚特国王查理一世专制权力的派别——他显得忧心忡忡;第二次内战结束时,以奥利弗·克伦威尔为首的独立派——力量最强的清教主义教派——通过特别法庭判处查理一世国王死刑,1649年6月30日,国王当众被斩首,头颅还被高悬示众,大批民众聚集于白厅大街围观。洛克听到这个消息极为震惊。此后,君主政体、圣公会国教、圣公会主教上议院和贵族勋爵统统被取缔,英国成了共和国,克伦威尔集国家最高统治权于一身,成为 1653年至 1658年“英国、苏格兰和爱尔兰共和政体”的“护国公”。克伦威尔死后,清教主义民意生变,重又转向君主政体。查理一世死后十一年,亦即 1660年,其子查理二世成了新国王,君主政体倏尔复辟。圣公会国教重新夺回宗教霸权,然而,这种专制权力遭到持“不同政见”的新教人士的反对,他们组成不同的教派,与之进行斗争。

年轻的洛克密切关注世纪中期出现的危机。政治权力不断位移,宗教冲突频发,这让他心绪不宁,于是深居简出,潜心学问,冀盼有成。此前,这个才华出众的孩子就得过著名的伦敦威斯敏斯特学校的奖学金,他在那里除学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外,对算术和地理学特别喜爱。当克伦威尔的权势如日中天之际,他正在名闻遐迩的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继续求学,专攻自然哲学、实验科学和医学,1656年获文学学士学位,两年后获文学硕士学位,这时他已担任这所名校的助教了,似乎没有什么东西会阻碍他学术上的锦绣前程了。

斯图亚特王朝1660年复辟,洛克对此无异议,而且怀着由衷的喜悦和满足感欢迎查理二世治下君主政体的复辟,对国王的权威寄予厚望,希望能平息英国这座“疯人院”里混乱不堪的政局。他在家里接受过严格的清教主义教育,但他还是优先选择拥护复辟的圣公会国教。对于1662年颁布的“统一法”,他原则上是没有疑虑的,认为信仰和礼仪规章就该保障信徒的统一,这些信徒行将分裂成清教徒、长老会教徒、独立派教徒、贵格会教徒、浸礼会教徒、反三位一体论的一位论教徒和其他“持不同政见者”。洛克对政治和宗教的基本态度是保守的国家权威主义,认为强大的君主和统一的国教能消除包括教派内战、蛊惑人心的良知说教等危机。这些危机有导致国家解体之虞。

有人给洛克提供到教会和国家机关任职的机会。1665年,洛克作为秘书陪同英国公使出访克列维——当年勃兰登堡选帝侯驻跸地。克列维公国实行的宗教宽容令他瞠目。路德教徒、加尔文教徒、天主教徒可以公开自由地做弥撒,哪怕信奉新教的大选帝侯对天主教十分厌恶。

从克列维归来后,洛克本想再安心投入科研和教学工作,不料却卷入一场风暴。当他遇到安东尼·阿什利·库珀时,其生活、命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时为1667年7月。当时他正在做几个物理和化学实验,帮助朋友大卫·托马斯博士解剖一具因佝偻病死亡的年轻人遗体。这时,托马斯请他从牛津附近的阿斯特洛普矿泉为阿什利男爵买一些矿泉水来,男爵多年来身体右侧十分疼痛。不久男爵亲自来伦敦,他的魅力、文雅的举止和美学素养让洛克倾倒;而洛克的医学、哲学和博物学学识也给阿什利留下深刻印象,于是,两人一道去了阿斯特洛普矿泉。

1666年10月,洛克首次造访阿什利的伦敦郊外寓所。尔后,在洛克继续从事医学研究的数月中,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终于在1667年4月,洛克接受阿什利的建议,与阿什利一家共同生活在那幢别墅里,其工作范围未明确界定,一身兼任私人秘书、哲学顾问、政治同路人、家庭医生(未获博士学衔)和家庭教师(负责阿什利十五岁儿子的教育)。迄至此时,洛克还一直置身于时代政治动乱之外;而阿什利则一生从政,且灵活机变,认为灵活机变就是识时务。他在内战中先中立,后保王,可一年后又同查理一世的王军作战。他任克伦威尔国务委员会委员,但转眼又反对克伦威尔这位“护国公”。身为1660年的议会会员,他帮助查理二世获取王位,一年后被委任为英国财政大臣。他就任此职时结识了洛克,时间是1666年。

阿什利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宗教界的矛盾冲突,为此,他听取其门徒洛克的建议。阿什利从1667年起成了查理二世治下的政府成员,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秉持十分宽容的态度,认为更大的自由度能使经济获得更丰硕的成果。对于不适应国教统一体的信徒,也不应让他们远离国家的事务。在这方面,阿什利甚至知道国王也站在他这一边,国王并不看重僵化的宗教统一性,正如阿什利所推测的,国王甚至同情天主教。

阿什利敦请洛克从原则上澄清这个问题:人在宗教信仰领域应有何种程度的自由和义务。洛克在阿什利的影响下开始工作。1667年撰写了首篇论宽容的论文,此文代表他思想的转折,题为《论宽容随笔》。他在原则上的出发点是:国家的宗旨是促进公众的福祉与维护和平;至于公民的灵魂拯救,国家没有关心的必要,对于做弥撒,管理不必太严,对不同的宗教礼仪都应宽容。洛克终于晋谒国王并向国王建议,应宽容对待新教的“持不同政见者”和教派,宽容对于王国的维持和稳定,其贡献大于一件国教保王主义的拘束衫(指给暴徒和疯子穿的衣服——译者)。只是,对那些“拥护罗马教皇权位”的天主教徒断不可宽容,因为一旦对罗马教皇这个外国势力忠诚,他们就成了英国内政的异己,其言论极具破坏性。

洛克在阿什利的伦敦别墅,对阿什利助益良多,其中之一是作为医生在1668年6月摘除阿氏肋下一个让他痛苦不堪的大肿瘤。嗣后数年,洛克可定期邀约五六个朋友到他的房间共享几瓶葡萄美酒,在酒精刺激下,朋友们敞开心扉,畅谈道德和天启宗教的种种原理,也发现某些一时还找不到答案的新问题。1671年春,他们再也探讨不下去了,怎么办?洛克下决心要毫无顾忌地写一篇论文,他事后这样说:“我们在费尽移山心力,一时找不到办法消除那折磨人的怀疑之后,我有了这个想法:我们走过的道路是错误的。做研究之前,应先考查一下我们自身的素质,留意我们的理解力适合于哪方面的研究。于是,大家一致赞同把分析和阐明社会作为我们的首选课题。”

1671年夏,洛克对一帮推心置腹的朋友概要说出了自己对“人的理解力”的粗浅想法。他如是思考自己的思维能力:我能知道什么?我为何知道?他否认神学教条、神谕、国家规章、传统习俗和学过的书本知识是他的认知基础,要寻根究底地研究理解力基础,就必须找出另外的依据。洛克周密考虑人认知初始阶段的情形,得出一个犹如胚胎的基本观念,这观念不仅决定着他的进一步思索,而且代表着哲学史新的开端。洛克斗胆提出,一切知识均以人的直接感知为依据,从直接感知推导而来。当洛克执笔写下这一基本理念时,这无疑是个十分庄严的时刻。他认为人并不具备与生俱来的、预先决定人的认知途径的观念,人在初始只是一块白板,上面写着简单的概念(比如冷热、明暗、软硬、黄色或蓝色),必须对这些概念理解和加工,才能提供越来越复杂的观念。1671年夏,洛克将这一认识论概要扩充成第一草稿(草稿 A),是年秋作语言润色,为更大的读者群提供文本(草稿 B)。此即后来洛克的哲学力作《人类理解论》之滥觞。

二、人权的发现

洛克1667年发表《论宽容随笔》,1671年开始撰写《人类理解论》这部认识论专著,之后更强化政治问题研究。这涉及另一原则性问题:何者为政府的执政之基?国王的统治、议会的权力和民众的权利怎样才合法化?它们各自的界限在哪?要回答这些问题,洛克的导师阿什利所从事的政治活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在政治领域翻云覆雨、频繁动乱中,当务之急是保持镇定,明确立场,在哲学上站稳脚跟!然而,在动荡不定的十年里,要做到这些绝非轻而易举。这期间,阿什利于1672年升格为沙夫茨伯里第一伯爵,任政府大臣,权倾朝野。他成立了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绿绶带俱乐部”,后来从这个俱乐部衍生出“辉格党”。他之后被解职,1677年被囚于塔楼;获释后一贯执行反天主教政策,这使他在70年代末陷于极大困境。

这时,一切围绕王权继承问题。坊间传说有人要谋害信奉新教的查理二世,拥立他的兄弟詹姆斯即约克公爵为国王,此人信奉天主教。当时的政治氛围充斥着拥护罗马教皇权力之人的担忧和反天主教的歇斯底里,于是出现1679年至1681年的“排除危机”时期。沙夫茨伯里身为政坛关键人物无所不用其极,倾力排斥天主教徒为王位继承人,召开多次“排斥议会”,但都被国王解散。他也密谋发动武装政变,以阻止某个天主教国王登基和英国重新实行天主教化。

在“排除危机”那喧嚣的高潮中,沙夫茨伯里请他的最佳助手约翰·洛克对政府的权力做哲学方向的论证和研究。所谓“政府”,指的是国家权力和国家机构的整体制度。洛克从1680年起在政治哲学领域思考的核心是:国王的最高权力,动态性的王位继承,宗教信仰和教会组织的意义,议会的权力和民众的反对权。

他首先把罗伯特·费尔默先生当成探讨的对立面,此人是具有顽固保王主义思想的乡间贵族,出版过论战性文稿《父权制,国王的自然权力》,死于1654年。上文虽然是他在40年代内战时期写就,但文章的政治内涵却在“排除危机”时期充分发挥了威力。拥护斯图亚特王朝实行专制的保王主义者说此文是所谓官方的国家学说,说“国王的自然权力”犹如家长对妻子和儿女的统治权,原本是上帝授予亚当的,亚当便是上帝所要的父权统治的原型,此权不容怀疑。违抗这个最高权力就破坏了爱父亲的戒律,罢黜国王就无异于弑父。

1680年初,洛克开始撰写《一论政府》文稿,旨在抵制对王权的圣化,有力批驳费尔默及其追随者的种种谬论,认为他们的原则和论证没有根据,因为上帝委任亚当为原始国王,且其合法的统治强权要不断被继承,此事在《圣经》里没有记载,空说无凭,故不宜套用在当今国王身上。况且,将父权、王权和继承权三者等量齐观也是站不住脚的。写就此文后,洛克深信事实必将证明,“当今世界上的统治者根本不可能从亚当本人的统治和司法权——被视为权力之源——中捞到好处,不可能从中推导出一丝一毫的权威统治”。

在后续的数年中,洛克力图阐明国家政府的起源、作用范围及目的,1681年至1683年撰写《再论政府》一文。十年前他从认识论角度思考人的理解力,现在则从政治哲学角度探寻政府合法的基础,给这个新问题加进一个时间维度。这事依据的是人原本置身于其中的自然状态。洛克用自然状态阐明每个人在自古形成的政治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他的基本观点犹如一盏点燃的明灯,照亮他的毕生事业。

他针对亚当及天堂写下卷首语,提出与费尔默迥异的概念:人初始的自然状态“是完全自由的状态,人在大自然的法则范围内调节自己的行为,以他们认为的最佳方式获取财产和拥有人格,而无须乞求他人的允许,或取决于他人的意志。此外还有一个平等的状态,所有的权力和裁判权都是相互制约的”。为了反对“国王的自然权力”,洛克把自由和平等牵涉进来。人生来就应得到自由平等,即便在嬗变成为必要的政治社会中,自由和平等也须受到重视。——“为了相互保护其生命、自由和财产”洛克认为这些是自然赐予的财富——人们自愿联合成一个“共同体”,以便通过政府,亦即被大众承认的、受契约束缚的政府动用法律解决个体之间的矛盾。

洛克确定人的自然财富是人特有之物,他从历史角度考量其起源。但这一历史观转而成为超时代的东西,它让人关注人本质上应得到的东西。自然状态澄清了“自然权利”,洛克将自然权利理解为“人权”的普遍模式。自然权可改写为人权,他的著作《再论政府》为此提供了理性依据。该书第六章贯穿了从自然权到人权这一步骤——对新时代思想史具有决定性和指导性意义的一步。“在自然状态下,自然法则起统治作用,使每个人受到约束。与自然法则相称的理性教导人类——人类若要向理性请教的话——任何人都不应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健康和自由造成损害,因为人人是平等的,独立的。”洛克总是以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三者作为他的自然法权的标准公式,将其理解为天生的、不可侵犯和不可转让的原始权利,是作为人应得的权利。所有的人概莫能外。生命权是维持自我的最基本表述,是人的行为前提;自由权拒绝强制,那阻碍人的力量发展的强制;财产权原本涉及人的身体,每个人通过身体劳动获得财产。

自然人权使国家权力和国王权力受到限制:自然法则大于国王或政府的现存权力。倘若某个国王或政府失去人们的信任,或为所欲为地侵占人的三个自然赐予之权,国王就可被罢黜,政府就可散。当国王或立法机构将民众“置于外族势力的压迫下”,就必须解散政府,因为民众加入社会的目的是:维持一个统一、自由和独立的社会,接受这个社会的法律统治。一旦民众任由另一民族的强权来统治,此目的就荡然无存了。

如此看来,洛克的思想高度是同代其他政治思想家难望项背的,他不动声色,就涉及现存的王位继承问题了。更有甚者,他认为人有权同社会弊端作斗争,在弊端暴露之前,抑或在它无可救药之时须与之坚决斗争。关心人的自由,以防变成奴隶,这样做是合法的,“人没有办法摆脱暴政,就永远没有安全感。所以人不但有权摆脱暴政,而且有权阻止暴政出笼”。

洛克论政府的妙文给沙夫茨伯里提供了反詹姆斯·冯·约克的炮弹。詹姆斯行将接替患病的查理而登王位,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将会把自己和英国民众置于罗马教皇权力下,当务之急是阻止这事,防患于未然!沙夫茨伯里为反对查理二世的权威统治,遂在议会组织反对派。未久,他遭到反击,议会被解散,他本人于1681年7月被捕,押送塔楼监禁,罪名是谋反。所幸,未经“大陪审团”审理,沙夫茨伯里便交保获释了。他一恢复自由就密谋用暴力罢黜国王,此事被特务告发,又再次被下了逮捕令。但他抢在别人逮捕他之前做了安排,乃流亡荷兰,于1688年1月21日抵荷。可惜天不假年,他不久便与世长辞。

作为沙夫茨伯里的人,在这国事蜩螗的岁月,洛克的地位岌岌可危。他精心藏匿手稿,以防落入国家暴力之手,他为人机智,躲过了国王密探的监视。密探只好如是上报:“谁也不知他的行踪,不知他何时走掉,何时返回。这背后肯定藏着辉格党的阴谋,但从他本人那里听不到一句关于政治及各种事件的话,听不到任何消息,好像他与这些事件无关似的。”假如有人找到他那两篇文章,情况又当如何?他会与研究国家理论的阿尔杰农·西德尼的遭遇雷同吗?有人发现了西德尼论政府的手稿,其中为辉格党的自由国家观念辩护,西德尼就被处决了。洛克已感到在英国生活不安全,于是一如沙夫茨伯里所为,逃往荷兰。

三、启蒙的影响力有局限性

1683年9月7日,洛克抵达鹿特丹,两天后到阿姆斯特丹,由此开始他那长达五年半的荷兰流亡生涯。在17世纪,荷兰成了许多国家宗教界不同政见者和政治流亡者的避难所;自 80年代起,也成了英国反对派人士的聚集地,他们在此制订颠覆计划。洛克似与他们保持距离,然而这并未确保他免遭英国特务的迫害。查理国王的堂弟詹姆斯二世于1685年2月登上王位后,对他的迫害加剧了。洛克上了谋反者黑名单,英国政府要引渡他,人们取消了他在牛津大学基督教公学院的职位。怎么办?他只好采用各种化名躲进新近结交的荷兰朋友家,往往要在夜幕降临后才离开。流落异乡多暇,他利用这段时光对写就的文稿润色,强化文稿的思想意识,扩大论述范围,使之更具文采更尖锐。那是他论述人的理解力、宗教宽容和政治社会结构的华章。

写于“排除危机”时期的两篇论政府的论文大体上妥当,只稍稍做了修改;相反,他觉得自己对人的理解力的思考似乎还是一团乱麻。十四年前他给志同道合的密友们写下这方面概要性的思考,但缺少文章脉络的联系,从1671年起,他同密友们相聚于阿什利的伦敦别墅,就有关上帝与人世、信仰与知识、天启宗教与自我道德进行推理。可当下在异国他乡,他不得不独自慎思了。他觉得自己要做的事还很多。

首先亟待做的,是弄清形势。理智的人们在政治和宗教矛盾重重的动荡岁月,无法躲避这颇成疑问的时局。洛克研究人的理解力,写出导论,从原则上澄清存在的危险,关注思想和生存的高度紧张状况,试图谋求解决办法:一方面,他坚信人具有理解力,由理解力导致可靠的认知。人是自然王国里万物的灵长,其无与伦比的理解力具有崇高的价值和尊严。这理解力是个奇迹,努力研究它不仅值得,而且是极大的精神享受。当我们把理解力当成自身的课题研究之时,令我们高兴的便是:通过自我思考,意识到是什么东西使我们作为人在本质上超尘拔俗。“洒落在自己思想上的光亮驱逐了让我们深陷黑暗的东西。 ”a

另一方面,时代思想意识领域一片黑暗,这是促使洛克研究理解力的另一原因。在宗教派别和政治的斗争动乱中,各种截然不同、互相龃龉的见解嗡声四起;谬误、无根据的论断、主观臆测、非理性的信仰以及将斗争矛头指向不同信仰者的狂热屡见不鲜;许多人秉持不和解态度,且见解荒谬,大多数人的理解力是有问题的。他们煞有介事地怀疑:“类似于真理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人没有足够的手段达到对真理可靠的认知。”

洛克认为,调解清醒与昏昩、相信理解力与怀疑理解力之间的矛盾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简单的见解与确切的认知区分开。洛克研究人的理解力由两个问题所激发:我们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什么?这是个亟待划清界限之事。洛克宣称他的目标,一是研究人的认知起源、准确性和范围;二是弄清信仰和见解的特点和基础,发现赞同的多层理由,给我们提供规律 ——我们并不确切知道这些规律的真实情形。个人对理解力的研究应 “找出那条分出事物明亮部与黑暗部的界线,区分我们可以理解的和不可理解的东西 ”。

洛克将划分界限与为理解力的有限性作辩护联系起来。他相信人具备令人讶异的、与可认知的事物相匹配的理解力,它让人做出真实的陈述。但洛克丝毫没有抱怨我们思想的局限性。思想之光照到足够远的地方,照见和澄清对我们有益的事物,然而也存在充分的理由让我们甘愿承认无知,在那些超越我们理解力的领域的无知。“我们也许不应太急于从谋求广泛的认知中退出而提出质疑,或因为争论而扰乱我们自己和他人 ——这些所争论之事是我们的理解力无法胜任的,对这些事我们没有明确的感知,根本就没有概念。”

初始,洛克仅仅使用一些比喻来说明划清界限,生动而可信。他忆及航海者,航海者知道测深绳的长度,即便不能用它来探测大洋每一处的深度,但它无论如何是有用的,它有足够的长度到达必测之处,以确定航线,绕过险滩。与此相类,人的思想也不可能到达暗中的所有深度,人的思想会出现纷乱,思想的争论没有穷期。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航海者来说,在浩瀚无边的汪洋中要听任航海智力尽情宣泄,而不光是殚精竭虑,稳妥到达目的地。

最漂亮、最有效的比喻是灯光。洛克虽未提“启蒙 ”(enlightenment),但他想出灯光这个比喻,将灯光投射到人的理解力和可理解的事物之上,让我们分清可知之物与消失在黑暗中的未知之物。洛克说,这不可能是照彻万物的日光,让无边无际的存在层面没有任何阴影,倒不如说是一支烛光,它助人在黑暗空间 ——人们置身其间,被可怕的阴影和漆黑包围 ——找到方向。关键是利用烛光那有限的作用范围去认知事物,而不是疑虑重重,听天由命,抑或一筹莫展,乱了方寸。“对于不想在烛光下干活、懒惰而固执的仆人而言,这种说法是不可原谅的:他没有得到过明丽的阳光。在我们内心点燃的光亮,足以照见我们的目标。我们借助它发现了许多,这让我们心满意足。当我们按照与我们的能力相称的方式和尺度来观察事物,我们就正确地使用了理解力。倘若我们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研究可理解的事物,那就没必要过分求证和求精确,只达到‘大致如此’即可,这就足够处理我们的一切事务了。”

具有认知批判尝试的欧洲启蒙时代始于“烛光”(candlelight)。洛克《人类理解论》力图用光照亮人的理解力的基础、力量和作用范围。他在人的简单感知和意识中发现了人的理解力基础,以思考为出发点,人的理解力可变为愈益复杂的理念。洛克遵循他那条以经验为取向的道路,直达臆测的极大可能性,也直达判断力所犯的错误——那是我们把假的东西当成真的之时。洛克最后尝试弄清知与信之间的关系,并阐明二者的不同领域。他敏锐地对传统的天启宗教做了批判性检验,斗胆断言:“天启宗教向我们揭示并得到流传的这些真理,我们同样可借助理性和观念发现它们。”他不再愿意在行走于途时被信仰定理弄得晕晕乎乎,这些信仰定理与我们的认知是相抵牾的。比如,人死而复生,这事在他看来纯属信仰之事,其实我们对此懵然不知。他谈论理性,其目的是反对宗教公布的定理。“当某个东西作为宗教启示被公布,而这个东西跟明白易懂的理性原则和思想观念的确凿认知相抵触时,理性这时必然被人听到,因为理性是对这个领域负责的。”

这位启蒙者的烛光显而易见,但烛光的作用有限,其照射力达不到不可认知之物的深邃暗处。可烛光与被照亮的“狂热”恰好相反。洛克论述人的理解力,最后论述的是狂热。狂热者顿悟上帝圣灵,以为自己见到了日光。洛克并不否认狂热者相信自己感觉到了这种亮光,但他决定“用我们暗淡的灯光,即用我们的理性去检验上苍之光”。检验时,在他面前显现的只不过是一种狂热的激越情感而已,它既不以理性,又不以上帝启示为基础,而是“源于发热而自负的头脑所生的灵感”。狂热者舍弃了 一切思考,于是对上帝权威产生狂热情结,此情实难控驭。其实,清醒地看,此权威只不过源于他们内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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