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

华川粉现象的意识形态根源

文/杜延林

美国的川普支持者,大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白人,川普确定败选后,他们有人默默摘下了支持川普的旗子,承认败选,虽然他们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民主制度的浸淫下,每两年一届选举,他们已经习惯了接受失败。而我们发现构成极其复杂的华川粉却是另一番景象。这是一种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我有一个错误判断,以为大选结果出来后,他们也会接受现实,毕竟人应该有底线,做任何判断都应该基于事实。当初川普当选,他们说川普是美国人民选出来的,尽管他不是简单多数,但是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就是这么设置的,应该信任美国的选举制度。按照这个逻辑,他们应该承认这次大选结果,拜登不仅赢了选举人票,普选票也超出五百多万。但现在他们不再坚持这个逻辑。他们开始编造和传播各种谣言,宣称选举中存在系统性的舞弊。他们依据中文圈各种谣言,信誓旦旦地宣称川普一定能翻盘。

我们不理解,为什么为了川普,可以牺牲对美国民主制度的信任。他们认为这次大选是虚伪的,是肮脏的,有大量的舞弊存在。美国的主流媒体全部被收买,全部失去了公正。这还是美国吗?还是民主体制吗?还是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国度吗?更吊诡的是,当世界上大多数的民主国家的领导人,纷纷发去贺电,承认拜登当选,他们竟然把这些国家或机构列入了黑名单,认为他们是邪恶的,而未发贺电的才是正义。

有学者说要对华川粉进行拉康式的分析,为什么一些知名的异议知识分子,维权人士及民运人士,不惜为了挺川去否定美国的宪政体制。我认为这不是一种个别现象,而是一种集体文化现象,需要进行社会分析,看看我们的思想界到底出了什么状况。本文试图通过对30余年来我国异议界政治思潮的演变,从意识形态层面对华川粉现象做出解释。

任何一个极权政体,都不可能长期坚持极左路线。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任何体制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也就是说它必须右转,它才能维持,而且它在坚持口头上的左翼路线基础上,必须引入一些右翼的观念,才能维持它的存在,比如民族主义之类的说辞,去构建新的合法性。 但建立的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不是宪政民主的资本主义体制,而是一种权贵资本主义体制。随着时代演进,又必须寻找新的合法性来源,来为右转的体制作出辩护。于是引入了保守主义,代表人物就是刘小枫和甘阳,他们引进卡尔·施密特和列维·斯特劳斯的保守主义,为现有体制寻找合法性,甘阳提出了所谓的“统三统”理论,刘小枫借助卡尔·施密特的理论,去树立某个个人的身份和地位。

大量的批评体制人士,其思想轨迹是怎样的?

首先是关于革命与改良的争论或反思,产生了由所谓“告别革命”论。

他们片面地总结了红色革命及法国大革命的所谓教训,提出革命就是暴力,革命就是流血,革命就是轮回,从而一般性地否定了革命,认为社会变革只能靠渐进式的改良。他们没有看到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这些理念对全球及后世的正面影响,他们不提法国经过八十到一百年逐步建成现代宪政民主体制这一事实,片面渲染革命中的暴力成分,继而完全否定法国大革命。他们把英美革命说成是渐进式的变革模式,以与法国革命的激进模式进行对比。

英美转型是不是一场革命?是一种保守式革命还是激进式革命?

西方多数主流的历史学家,比如戈登·伍德等认为,美国革命是一场激进主义的革命。那么英国的转型是一个渐进的改良过程,或者说一种自然演化的进程,还是一场激进的革命?一提到英国革命,大家总是想到光荣革命,其实光荣革命的作用是维护了1640年清教徒革命的成果。也就是说1640年的激进的清教徒革命砍掉了查理一世的头并建立了共和国,但是共和体制并没有成功维持,最后走向了克伦威尔的护国主军事专制体制,进而出现了复辟,保守派控制的议会请回了查理二世。但查理二世的回归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极大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进一步确认了“王在议会”和“议会至上”的原则和国王必须是新教徒的王位继承原则,但是由于詹姆斯二世违反了这些原则,才导致议会不得不驱逐国王。光荣革命之所以没有发生暴力,不是因为这些革命者不想采用暴力手段,他们请来了威廉三世的荷兰舰队,只是因为詹姆斯二世发现英国的常备军已经控制在议会手里,他只好放弃抵抗。所以光荣革命不是一场人为设计的和平革命,它是一方放弃抵抗的征服。所以光荣革命的成果《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是1640年激进的清教徒革命成果的落实。没有1640年的清教徒革命,就没有后来的光荣革命。或者说,若光荣革命可以看成是一场革命的较为保守的下半场,1640年革命就是激进的上半场,谈论英国革命,不可以只谈光荣革命。

1640年英国革命

革命和改良的问题,远不是“告别革命”那么简单,革命也未必等于暴力,实际上当代各国民主化转型大多采用非暴力革命的模式,简单地拒斥革命是一种误导。

有没有保守主义革命?有。德国的保守主义革命派所推动的革命,直接导致了第三帝国的诞生。美国南方种植园主发动的也是一场保守主义革命,导致了以六十万生命代价的南北战争。

第二个热点思潮,是所谓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流行,或者说奥地利经济学派出身的这些政治哲学家的古典自由主义理念的复兴,而且两者有意无意地被混淆。很多人喜欢拿奥地利经济学来进行政治分析,用经济学的某些预设代替价值观,最后导向了斯宾塞主义,也就是市场经济的丛林法则。他们只从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的角度看问题,把一个低人权、无福利、财富高度集中的极端不平等的权贵资本主义体制,当成完善的市场经济来歌颂。

土奥学派的信奉者认为自由的唯一作用是保护财产权。自由就是保护财产权这个概念,来源于洛克。洛克在《政府论(下)》中,对财产权概念有两种表述:一个是property,一个是estate。前者包括the life、the liberty及后者。所以,广义的财产权本身就包括生命和自由。

狭义的财产权为什么是地产?这个要追溯到哈林顿。哈林顿的《大洋国》中提到人们为什么要去参与政治,人们要保卫自己的地产。如果遭受迫害和压迫,没有政治权利,可以移民,金银细软可以带走,但地产带不走。为了保卫自己的地产,就只好留下来参与政治。没有地产的人就没有动力参与政治、行使公民权利。他认为英格兰的地产分布极其不公平,大量的地产掌握在教会和少数贵族手里,而平民只拥有少量土地。要想让多数人参与政治,成为公民,建立共和国,就要平均地产。哈林顿从积极自由的角度,把平均地产作为建立共和国的必要条件。

奥地利学派把洛克的一个广义的财产权概念,偷换成了一个经济学的狭义的财产权的概念,简单地接受了洛克的自由就是保护财产权的结论。哈耶克特别反对社会正义这个概念,认为一切由市场交换来决定,社会分配是对私有财产权的侵犯。哈耶克热,对我们转型的负面效应是不可忽视的,把自由与平等、民主、福利等等价值对立起来,对思想界的极右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中国保守主义者另一个特征是提倡基督教化,提出中国民主化的前提是基督教化,非基督徒民主人士搞的都是假民主,所以,民运人士、维权律师和海外民运人士纷纷受洗,据说要效仿美国,因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美国精神来源于基督教。

美国真的是基督教国家吗?

一谈美国,我们就会说《五月花号公约》,说清教徒建立了美国。可真正的清教徒(分离派),也就是天路客,1620年来到殖民地时只有100多人,到18世纪初普利茅斯殖民地也只有不到9000人,所以天路客或真正的清教徒对美国整体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为什么有清教徒建立美国一说,皆因布莱福德的《普利茅斯开拓史》,此书详细记载了《五月花号公约》的签署,从英格兰到达普利茅斯建立殖民地,以及殖民地生活的历史。

最先建立的殖民地是弗吉尼亚,他们是一些英国国教徒,但是他们并不十分虔诚,他们是来淘金的,所以,他们对待不同教派比较宽容。

1630年,约翰·温斯洛普等率领一批虔诚的公理会信徒建立了马萨诸赛海湾殖民地,他们试图建立一个“山巅之城”。他们建立了一种半政教合一的政权,只允许公理会信徒在此居住。

由于不满马萨诸塞的宗教政策和迫害,罗杰·威廉斯和安妮·哈钦森夫人离开马萨诸塞建立了罗德岛殖民地,最早实行了政教分离的自治政权。

同样不满马萨诸塞对投票权的信仰限制,托马斯·胡克建立了康尼狄格殖民地,并于1639年出台了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基本法》,在殖民地首次落实普选权。

马里兰殖民地由天主教徒巴尔的摩男爵二世塞西尔·卡尔沃特所建立。由于天主教徒的人口少,为了不受大量新教徒的迫害,1649年,他起草了《马里兰宽容法案》,并敦促殖民地议会通过,继罗德岛之后成为第二个实行宗教自由的殖民地。

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是1674年由威廉·佩恩建立的,他是贵格会教徒。贵格会是一个激进的教派,他们追求公正的社会和纯洁的教会,藐视传统与权威,主张乌托邦式的平等与和睦,反对战争,在英格兰为国教及其他教派所不容。威廉·佩恩在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实行宗教宽容政策,欢迎各教派来此定居,甚至包括来自德国、爱尔兰及苏格兰的移民。

到了美国革命的时候,出现了大量的自然神论者,比如富兰克林、杰斐逊、潘恩等。大觉醒运动的代表人物爱德华兹、卫斯理等,吸收了敬虔派等宗教派别思想。美国建国后,还出现了大量的新兴教派,比如建立犹他州的摩门教等。

美国精神来源于基督教这一说法是基督徒的自说自话。钱满素先生曾说美国精神来源于基督教的世俗化,我认为不准确。从殖民地到美国建国,美国的宗教文化的特征是多样化,因为没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教派,任何一个殖民地都很难实行政教合一,更何况整个美国社会。所以,除了马萨诸塞,几乎所有殖民地很早就实行了政教分离和宗教宽容政策。也就是说,美国精神在信仰上的体现,就是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这和同时期的欧洲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信仰自由是自然形成的,而欧洲革命运动必须为信仰自由而战,而这也恰恰是欧洲更世俗化的原因。

华盛顿曾经说过,美国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签署于1805年的《的黎波里合约》也明确申明美国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很多基督徒会拿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手按《圣经》说事,其实,并不是每届美国总统宣誓时都手按《圣经》,在制宪会议起草的《联邦宪法》中,一度写入政府公职的任何仪式不得带有宗教色彩,通过后的文本将此条款删除。

有些基督徒拿一些文化元素生搬硬套于美国政治制度的解读,实在是牵强附会。比如,刘军宁曾经在一个讲座里说《联邦宪法》来源于《圣经》,其依据竟然是在制宪会议上富兰克林为了平息纷争曾提议在开会前找几个牧师带领大家一起祷告。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哪是学术?

保守主义的另一种理念是反对平等,维护等级秩序,反对旨在提倡非歧视的所谓“政治正确”。为了否定人们平等的政治权利,他们刻意歪曲自然权利论,鼓吹政治权利并非人的自然权利,并非基本的和必须的,提倡按照纳税多少甚至财产多少来享受政治权利,反对一人一票的民主政治,甚至有人提议废除妇女投票权。

自然权利论来源于斯多葛学派,其主旨是强调人的权利的合法性来源。不管是霍布斯、洛克还是卢梭,都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具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这一权利或者是自然法所赋予,或者是上帝所赋予。但当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了社会状态,这种权利就转化成了社会权利,需要人民签订契约组建政府去保护这些权利。在社会状态下,不再有所谓自然权利与非自然权利的划分,更不存在自然权利更优先更基本的说法。

最早对社会自由(权利)进行具体分类论述的是约翰·穆勒,他把社会自由划分为:第一,意识的自由,即最广泛的良心自由,在思想和感情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等问题上的自由,发表和表达意见的自由;第二,个人旨趣的自由,即自由制订个人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自己照自己喜欢的去做,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第三,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如在经济、贸易、生产、生活各方面的自愿联合;最后,政治自由的真正论据是它能造就高尚类型的道德品格,并为人的道德发展留有广阔的活动余地。穆勒的功利主义论证并未为各种自由进行价值优先排序。而罗尔斯把人的自由划分为基本自由和派生自由。基本自由就是宪法保护的那些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及政治自由。

[英]约翰· 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与伴侣哈丽特·泰勒(Harriet Taylor)

人类自由观有一个演进的过程:18世纪的自由观,特别是在英美传统中的自由观,强调法律下的自由;到18世纪末及19世纪初,风起云涌的民主革命带来了更加积极的自由观,人民要求话语权,要求政治权利,要求落实普选权;到20世纪,大多数国家民主化后,人们开始要求全面的社会权利,美国黑人的平权运动、妇女的平权运动以及再后来性别少数群体的平权运动等,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

但是,中国的保守主义者刻意歪曲历史,无视人类文明的进步成果,妄图将人们带回到18世纪以前,甚至回到亚伯拉罕时代。于是,他们有选择地介绍推广西方极端保守主义理念,刻意忽视歪曲西方主流的进步主义思想。他们大谈艾德蒙·柏克的《法国大革命论》,却很少提及托马斯·潘恩的《论人权》;他们热衷于推荐哈耶克,却故意回避甚至贬低罗尔斯;他们热衷谈论拉塞尔·柯克,却不知道戈登·伍德。在一只无形的大手的操纵下,形成了保守主义的话语霸权。一时间保守主义成了真正的自由主义,以自由的名义反对平等、反对福利、对黑人穆斯林的歧视言论等,大行其道。他们的这套理论,与美国川普的支持者的理念,也就是川普主义一拍即合。于是,他们无视川普满嘴谎言,违反普世价值,破坏美国宪政体制的事实;他们一厢情愿地夸大川普贸易战的打击,却选择性忽视川普无视甚至称赞某些导致人权灾难恶行的言行;他们有些人本来是底层维权运动研究甚至参与者,却站在白人至上主义者立场上指责污蔑美国的BLM运动;他们将进步主义者污蔑为“白左”,因为希望川普连任,无原则地选边站队,制造传播各种低级谣言,直至不承认美国的选举结果,抹黑美国的宪政体制。

他们在事实和逻辑面前的选择性失明,皆因其极右化的意识形态疯狂,让他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对不符合他们意识形态的东西一概否认。这种意识形态极右化的现象,既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是局部或个别现象,成为走向宪政民主的最大障碍,也正是华川粉现象真正的深层原因。

我们要走向何方?是文明进步的未来,是保守落后的过去,还是维持没有民主、平等、人权和福利的秩序?是拥抱人类文明的成果,还是投入西方极端保守主义反文明进步势力的怀抱?无论如何,民主之路要走下去,那就必须认清目前异议思想界意识形态极右化这一现实,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让真正的自由主义理念去占领舆论阵地。没有一个秉持普世价值观的正常的政治文明舆论环境,所谓民主化进程,只能是重走弯路,甚至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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