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

谁在定义高雅与低俗

文/张佳玮

我觉得,低俗(而不是俗)这个词的产生与使用,本身就带着潜在的优越感。
更直白点:
试图用低俗来打压什么的行为,往往隐藏着试图掌握话语权,定义鄙视链方向的意图。

话说,俗这个字,最初意思并不坏。
《说文解字》:“俗,习也 。”
俗应该是大众化的、流行的、社会长期形成的风尚。
俗尚、风俗、习俗、约定俗成、俗名、俗语、俗话说得好。

这挺好:
世俗社会应该是平凡的、大众的。
平凡本身并不坏:世上普通人,本质都是俗人。
你我都是俗人。李宗盛唱得好:“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当然,雅俗有不同,但不同并不代表好坏。
朱自清先生有篇好文章叫《论雅俗共赏》。
他认为安史之乱前,士与民是分开的。士雅,民俗。
安史之后,士民日益合流。如宋朝古文,就走了雅俗共赏之路。
苏轼和梅尧臣都有所谓以俗为雅的说法——他俩都是结合了雅俗的典范。
顺便,柳永在当时,也是个通俗词人。

如此,雅士迁就着大众的趣味,俗士也在学习享受蜕变,于是新旧打成一片,传统流变着继续下去。
文化就是这样子流传的:
俗是有生命力的。

您会好奇了:苏轼和柳永难道俗么?今时今日不是很雅么?
——那是他们结合了雅俗,所谓最雅的,许多都灭绝了。而且,雅俗本身是可以流变的。

至于今时今日嘛……
朱自清先生也指出一点:我们的新文化,本身就与俗有关。

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我们的知识阶级。这知识阶级跟从前的读书人不大一样,包括了更多的从民间来的分子,他们渐渐跟统治者拆伙而走向民间。于是乎有了白话正宗的新文学,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的地位。
所以咯:
雅俗,最初是跟参与者与使用者规模相关的。
俗本身不坏。我们如今的新文化,本身就是俗文化为底的。

说到俗本身的特色,有许多是我们熟悉的。
比如英国有诗派认为,民间文学特色是口语化词汇、大量重复和重视韵脚。
德国也有学者认为雅俗与文句长短相关——长句偏雅,短句偏俗。
也有威尼斯的美术史家认为,偏俗的艺术是力求逼真且富丽有装饰性,偏雅的艺术更讲求结构协调之类。


这些观点我并不都认同,但大致上:
所谓雅的文化往往需要更高的鉴赏门槛,所谓俗的文化则更简明畅,本身更富有感官刺激性。
但这本身并不意味着俗是坏的。

且,俗这玩意的标准,其实是流动的,是相对的。

如上所述,柳永在他生活的年代,也是个通俗词人。所谓有井水处皆歌柳词。
宋朝人写词为诗余,写词的就是比写诗的更世俗些,但现在我们吟弄诗词,大家都觉得挺风雅的吧?

雅俗本身,只是小众和大众的区别,鉴赏门槛的区别。
比如《西游记》也不算难懂,算大众读物,但不识字的人就是没法读,只好看电视剧或听评书似的。

但涉及到了鄙视链与优越感,就作怪了。
什么人会觉得俗是有问题的呢?
就是自命雅的人咯。
林黛玉在现代人眼里肯定雅得很了,但《红楼梦》里妙玉因为她尝不出泡茶的水,就笑她是个俗人——这样就显得她自己高了。

您发现了:当俗被用来指责他人时,自然显出了高低。
所以低俗这个词,藏着明显的褒贬意味:
如上所述,俗本身是平凡凡庸;低俗是个俯视视角,意味着平凡大众世俗的低一等。
有低则有高,于是雅就高了。

这里其实有个陷阱。
如上所述,首先,雅俗是相对的,而俗本身带着大众属性。
俗既然是大众的,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低俗了,都高雅了,那高雅就不成其为高雅,就成了一种新的俗。
当然,到时候自命高雅者,自然要发明定义新的高雅标准了。

这就涉及到一个话题:
雅俗的定义者究竟是谁?

勃拉姆斯从小穷困,所以得去卖酒的地方弹钢琴养活自己,沾染了一身市井气。据说第一次去李斯特家拜访,听他弹琴,居然没礼貌地就睡着了。
到他成名后,上流社会依然觉得他没什么教养,粗鲁没品味,他自己都承认。
然而这不妨碍他写出的第一首交响曲,就被当时人称作“第十交响曲”——从此贝多芬的九大部有了真正的接班人——如今您听勃拉姆斯的音乐,也算是古典乐有品味的象征。

贝多芬《第九交响乐》当年首演时,门德尔松的父亲(一个颇有品味的银行家)去听了,觉得是乌鸦叫,毫无品味。
但现在,贝多芬的历史地位毋庸置疑。

陶渊明的诗在钟嵘《诗品》的评价里算中品,顺便曹操被列到下品。但到宋朝,苏轼觉得陶渊明品味高得不得了;自宋而后,陶渊明诗便成了品味象征了。
您发现问题了吧?

早在18世纪,百科全书大神狄德罗已经对此不爽了。在狄德罗看来,所谓品味,大概就是:
在一大群受了类似教育的人群里,亦步亦趋,不要做过度的事,在他们的许可范围内表现,摆出一种仪态上的温和。

为什么这种品味会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呢?
因为这种品味的代表人等,出自上流社会,掌握着话语权。
这类人最喜欢定义别人的俗。

朱自清先生说了,许多知识分子是“渐渐跟统治者拆伙而走向民间”。
很明白了:就是上流社会引导定义着雅俗呢。

所以咯。
最初雅与俗本身主要是小众和大众之分,也许有欣赏门槛之别,但形容词本身不该有过于浓烈的感情色彩,无非是小众庙堂/知识分子文化与民间文化之别。
且如上所述,雅与俗,本身是相对的,甚至可以互相转化——北宋通俗词人柳永,明朝通俗小说家冯梦龙,搁现在读都显得挺有品呢。
但因为优越感和鄙视链的社交需求,或者其他原因,于是产生了小团体自上往下俯视的角度。
以及“低俗”这种形容,以及相应的定义和划分。

实际上,许多一开始被目为低俗的东西,最后是能够成功变雅的。
雷诺阿在被骂了半个世纪粗俗后,到七十多岁亲眼看自己的作品进了卢浮宫(当然,他的作品现在主要在奥赛)。
有艺术史家半开玩笑地说,主要是雷诺阿(和莫奈)活得够长,来得及看见自己成为传奇,从低俗变得高雅。

所以咯:

一个时代的,所谓高雅和低俗品味,站远了看,就是这样浮动的、飘忽的、跟风的、朝令夕改的、被一小部分人定义的、旨在让身处其中的人亦步亦趋不敢逾越的、为了营造鄙视链而存在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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