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
人为造成的水患,导致淮河下游的衰落
@楚尚书
马俊亚在《治水政治与淮河下游地区的社会冲突(1579—1949)》一文中称:
水患是淮河下游衰落的根本原因。而水患的形成基本上是人为的结果。在唐以前,尽管淮河下游地区水道密布,但主河道均具通航、灌溉之利,维持着良性的生态循环。
1128年杜充掘开黄河大堤,使得黄河夺淮,初步破坏了淮河下游的水利系统,但那时黄河南北分流,淮河下游地区的水灾并不严重。
明清以来,中央政府在淮河下游地区每年均要投入数百万乃至千万两白银的治河经费。一些主持河务的官员(如潘季驯、靳辅、陈潢、张鹏翮等)更被誉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治水专家,但这个地区的水灾却不减反增。
其因就是这些治水活动主要是政治挂帅,而非为民生服务。
明中后期以后,由于维持运道的需要,代表中央政府的河臣们逼迫全部黄河水流向徐、邳、淮、海地区,人为地把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灾患全部转移到淮河下游地区。加上明祖陵的政治地位,造成明代的治河方略经常前后不一,不得不牺牲周边地区来捍卫祖陵。
潘季驯主持修筑的高家堰,虽然暂时解决了黄河的淤垫问题,但却在基本上没有什么落差、地势极为平坦、极不适合修建水库的淮河中游地区造就了一个庞大的人工湖泊洪泽湖,把堰西数千平方公里的乡村镇市变为鱼鳖乐园,并在堰东地区的上空悬了一把每年必定下落的利剑,实为淮河下游生态衰变史上的分水岭。
在以后的近300年里,一代又一代的河臣们不断地加筑高家堰,不断地扩大两淮地区的灾源,并把泗盱与高宝地区的百姓推向你死我不活的地区性斗争,成为明至民国前期无法释解的地缘性冲突与对立。
归根结蒂,淮河下游地区是被传统专制权力牺牲的地区,维持空洞的政治象征与实质性的漕粮供应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淮河下游地区的生态畸变则被视为局部利益。
在淮河下游内部的地区性斗争中,斗争的最终砝码仍然是每个地区权力拥有者们势力的大小。各子区域为了减少各自的损失,只能把灾祸推向邻区,每个地区都不得不最大限度地运用本地区的权力资源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那些官僚数量较多、乡谊联系紧密的地区,常能暂时地维护本地区的利益,客观上把损失转嫁到邻近地区。这样做的结果,势必遭到邻区的抗衡,形成无法辨别是非的僵持局面,最终共同被牺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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