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
新媒体时代改变了从业道德
@阑夕
这个截图今天下午引起很大反应,当事人后来也在群里道歉了,我借题多说两句。
传统媒体无论多么迂腐陈旧,其行当在漫长的历史里渐进形成的那套从业操守,还是很有价值的,而新媒体在冲击旧秩序的过程里,迈的步子很大,也不可避免的忽略了很多东西。
比如媒体伦理。
前段时间,新京报在报道刘学州那个事情上出了问题,我看到有以前供职于报社的老记者在朋友圈说,如果是还在登报时代,这样的事故可能不太容易出现,因为没有抢发需求,稿子从编辑部一层层的审过去,每一个环节都有机会发现问题。
但是为了时效性,新媒体化的做法是在过度向市场妥协的,为了在第一时间追上流量热度,所有「非必要」的流程都是可以砍掉的,对于采访里具有强烈指向性的内容应有的核查,也就被省掉了,最后连带着把一个年轻人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很可怕。
而且哪怕是带着偏见的笃定新京报受西方影响,那它实际上也没有学会西方的那一套,美国职业新闻协会1996年修订并维持至今的「新闻职业伦理规范」就明明白白的写了新闻报道要遵循最小伤害原则:
「记者应当同情那些因为新闻刊出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特别是儿童以及没有接受采访经验的人,要明白采访报道可能伤害他人或使其不安。」
媒体的身份是在被解构的,无论是牌照还是别的形式,都阻止不了在场的特权被剥离这一事实。
每逢车祸事故,最早传出来的画面,都是恰好在现场路过的路人,他们直接掏出手机就能拍摄,然后发到各种群和朋友圈,经由发达的网络传遍大江南北。
有的时候我也会想,如果自己是被车撞到濒死的受害者,我在人间的最后影像,就是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被人拍到网上分享,这该是多么丧失尊严的人生落幕啊。
这里倒也不是具体的责怪谁该不该拍视频,只是这种社会性的准则构建,从来都是远远落后于技术发展的,南非摄影师凯文·卡特因为自己拍的秃鹰与小女孩而被骂得自杀谢罪,已经是30年前的事情了。
对于灾难新闻,媒体是有伦理规范的,但是到底何为媒体,本身都是模糊不清的,这个在视频号创作群里告诉大家应该怎么赶这个热点的编辑,大概不会认为自己是媒体业的,也不可能受到过新闻伦理的培训,他只是很朴素的觉得这是在完成KPI,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也正是因为这种职业化,最后异化了他对生命的敬畏,出格到那些真正需要天天赶热点的短视频创作者们,没有任何一个人出来附和他,而是都本能的察觉到了这么做不对劲。
当然了,对于灾难新闻的报道,媒体的过度功利和干脆缺位都是有问题的,并不是「坐等官方发布通告」这一句话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其介入姿势、吃相、尺度和底线都值得讨论,至于大众未必有义务遵守,但是多了解一些也不是坏事。
比如基本上被各个国家都认同的一条原则:救助永远比新闻重要,生命总是比图片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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