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

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 督查发现当地类似处罚超20起

据央视新闻视频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调查发现,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店主罗某表示,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的票据,罗某称当时票据找不到了。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粮油蔬菜店店主表示,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 “但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

面对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它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类似案例==

#市监局回应商户土豆涨6角被罚30万#:处罚合理

进价1.2元/斤的土豆销售价格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经营者被罚款30万。这是否合理?近日,黑龙江大庆一经营者卖2元一斤土豆拟被罚30万的消息再次震惊网友。

8月31日,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此次罚款,一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5万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该工作人员回应道。(来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牛津-小裁缝 :怪事连连,天方夜谭,有这劲头,监督、处罚一下炒地皮炒房的吧,那些才是关系民生的根本。

给我烙八个火勺记黄金标账上:油价从去年五块多到快十块 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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