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按需分配”:抹了奶油的马克思主义毒药

文/ELM

追求构建一个“理想社会”一直就是很多价值观的追求,西方各种宗教的终极目的之一就是给信徒描绘各种天堂社会的胜景,而中国从古至今也不缺这样的表述,如“小康”、“天下大同”、“万世太平”之类。在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大陆的唯一真理价值观之后,马克思主义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成为理想社会的具象代表,流毒甚广,试图勾勒理想社会的时候,都会多多少少带有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影子。譬如版友的这篇

不过,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空想就是个毒药,抹了奶油也是毒药。看上去好看,吃进去会死人。简单商榷一下,为什么这就是个空想、以及为什么版友的理想社会无法实现。

“物质极大丰富,按需分配”是马克思描绘的共产主义天堂,版友可能也注意到:“物质极大丰富”很难定义,所以就换了个说法:“基本需求按需分配”,看起来难度低了很多,很容易实现了。那首先就是概念问题:什么是“基本需求”?

这个问题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版友定义“基本需求”是【指的是人的第一个需求层级,即吃、穿、住、行等,为了生存延续的需要】,但问题就是:如果承认人是各不相同的,那么就必须承认,不同的人的基本需求也是不同的,无法均一。对于李克强嘴里的“月收入不超过一千人民币的6亿”中国人来说,基本需求可能就是果腹即可。

但2021年的大陆综艺《五十公里桃花坞》里的艺人苏芒在面对宋丹丹的“每个人(每天)出650块钱”的“伙食费”提议就反对道:“650元真的不够啊,你早上不喝牛奶呀,你不吃鸡蛋啊,我们要吃好一点,我不能接受那么差的伙食。”——看人家这个基本需求,650连吃饭都不够,要满足人家的吃穿住行的“基本需求”,6500看来都不够,起码得65000!这仅仅是每天的花费,那对于月收入不到一千的6亿人呢?

“基本需求”没法准确定义仅仅是第一个问题,版友也注意到了,所以他打了一个补丁:【对于这些需求我们不应当给出一个固定的定义,而是应依据税收的承受力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调节。】也就是说,这个基本需求不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的,而是从政府(收税者)的角度出发的,政府(收税者)说这是基本需求,这就是基本需求;政府说这个不是基本需求,这个就不是基本需求。这个补丁带来了第二个问题

政府(收税者)必然有寻租冲动,且寻租行为无法有效监督。简单说,负责收税且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政府(或者这样的公共机构)并不是全知全能且只有善念的上帝,一定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一定会在这个转移福利的过程中“跑冒滴漏”,非常有动力增加政府自己的“耗费”,因为很难在这个过程中对政府施加有效监督。换句话说:政府收了10块钱的税,但只给老百姓发返1块钱。因为1块钱足以买馒头了,也够“基本需求”了。其余9块钱呢?老百姓不知道,也没法管。

顺便说一下,这就是中国大陆的“养活14亿中国人”的真相。

第三个麻烦,是版友提出的【实行基本生活需求按需分配应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为基础】是不可能实现的。按需分配的基础一定不可能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一个很实际的情况: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一定会出现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这跟地域禀赋、资源优势等等差异有很大的关系。比如说:广东和湖南同时起步,在同等条件下,一定是交通便利的广东的经济增速更快,税收当然更多,福利也当然更好。那么广东的“基本需求”的标准就比湖南更高。很现实的问题:同样是中国人,为什么广东的基本需求就比湖南的基本需求要好?政府要怎么办?让各地自行按照税收标准来决定“基本需求”?还是出现一个更大的中央政府来进行转移支付?如果是无偿的转移支付,那凭什么呢?那不就是广东养着湖南?

第四个问题跟上面是息息相关的:如果地域之间因为税收差异导致“基本需求”的标准出现差异,那么是否允许老百姓自由迁移?人口可以自由流动?
如果不允许,那么这就是计划经济的户籍管制,和版友的“理想社会”构想完全相左;
如果允许,那么就会出现富裕地方逐渐“吸空”穷困地方的情况,这似乎也不是理想社会。但是没办法,这是必然结果。

实践已经证明了“共产主义社会”一定是需要强力管制的,一旦放松管制,一定会有反弹。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之后,放开户籍限制,到今天为止,人口迁移的大方向一直都是农村向城市迁移,这就是对前三十年“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破产的反弹。

如果共产主义社会注定是空想,那么脱胎于共产主义空想的“理想社会”的根基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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