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著者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本书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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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约翰·密尔《论自由》
目录
- 重印“论自由”序言
- 丛书出版说明
- 第一章 引论
-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 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 第四章 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 第五章 本文教义的应用
※商务印书馆1982版 程崇华译
[英]约翰·密尔《论自由》
重印“论自由”序言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是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经济学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他接受了柏克莱、休谟、他的父亲詹姆斯·密尔、边沁以及孔德等人的影响。除“论自由”(1859)之外,他的主要著作还有“逻辑体系”(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代议制政府”(1861)、“功利主义”(1863)以及“威廉·哈弥尔顿哲学的批判”(1865)等等。
“论自由”这本书是代表密尔的急进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同时它也是体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间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的。那时英国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已经取得政权并已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在经济上,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并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国内,资产阶级要求进一步扫除封建势力的残余,扩大统治权;在国外,一方面要求保持前几个世纪夺取到手的广大殖民地,另一方面还要求无限制地向外扩张,以便开拓更多的殖民地,攫取并垄断世界的原料和市场。总之,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主要思潮是在自由主义的口号下,要求破除一切障碍,实行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以便无所忌惮地追求利润。密尔的“论自由”,恰恰就是这种追求利润的狂热的呼声。尤其是,密尔并不是单纯地、消极地提出要求,而是积极地从理论上加以论证,美其名曰争取“自由”,这就既可以蛊惑一般人民群众,又为资产阶级的钻营谋利提供了“理论的”根据。
“论自由”这本书还有另一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英国机器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大大发展,英国国内的阶级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在英国的工会运动中,本来是自由主义占优势的时代,工会领袖还只是自由党的附属品。与此同时,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已经在无产阶级中间开始传播。当1859年密尔发表“论自由”一书时,伟大的“共产党宣言”已经发表十年以上。在欧洲,包括英国在内,工人运动已经有了革命化的倾向。自由主义就蜕化成资产阶级的官方思想体系。当时,与马克思主义进行斗争成为自由主义的主要目的--引诱无产阶级放弃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的目的。显然,密尔的“论自由”也是为这个政治目的服务的。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密尔思想的实质,那就应该说他是一个折衷主义者。这是由他生活的时代和他个人的出身所决定的。
密尔生活的时代,英国资产阶级已经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丧失了他们早期的革命性;而且他们正在抛开他们曾经依靠来冲破封建主义束缚的工农群众,转向公开地反对无产阶级。伴随着资产阶级在政治地位和政治态度上的这种转变,资产阶级的学术思想也起了剧烈的变化。密尔的思想和政治主张中就充分反映了这种变化和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再就密尔本人说,他既是一个资产阶级学者,又是长期在掠夺殖民地的枢纽机构东印度公司供职的文官,后来又做了英国议会的议员,直接进入资产阶级统治集团之内,他对英帝国是无限忠诚的,他甚至把英国与其殖民地印度的关系、英国对印度的压迫与剥削说成是父母对子女的关系,说成是爱护。他对实际政治的态度也就由此可见了。但是,他又不愿单单为资产阶级献计,而还想以他拥有的学者身份,替人民群众说几句话,于是他就妄想把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无产阶级的要求加以调和,这就产生了密尔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庸俗的折衷派。密尔并不否认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甚至还承认无产阶级的某些要求是正当的。虽然如此,密尔绝没有根本否定资本主义的思想;他只是企图在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旧学说范围内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这种枉费心机的努力只能证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的问题上是无能为力的。
在政治主张上,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论边沁和功利主义”。译文见“新建设”杂志,1952年9月号),密尔鲜明地代表了那个取得统治的、已经发展了的资产阶级。正是由于他代表着那已经发展了的,并且还在要求更大发展的资产阶级,密尔才要求越多越好的个人自由,要求越少越好的政府干预,要求自由贸易、自由竞争。正是由于他代表着那取得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他才害怕人民群众的力量。所以他一方面鼓吹议会制度,要求议会有最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又担心人民群众的力量会渗入议会,会左右议会。于是他既主张实行公开选举,又主张限制选举权,让纳税多的人和受教育的人有两票乃至两票以上的选举权,而剥夺穷人的选举权。这就分明是在维护资产阶级反动统治者的利益。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这就是密尔划定的个人和社会之间的权力界限。
密尔直截了当地说,他认为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就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所以,他强调个人自由,强调个性发展,并且认为完全的个人自由和充分的个性发展不仅是个人幸福所系,而且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之一。
如果再向前追溯一下,那么支配密尔这套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自由上义理论的,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那就是功利主义。正如密尔自己所说,“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密尔把追求个人利益、满足欲望,奉为人生的最后目的和人类行为的最高道德准则。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每个人自己对于本人的利益关切最深,了解最透,因而个人之有支配自己的意志和行动的绝对自由,这乃是天经地义。
事情很清楚,在阶级社会里,既有剥削者同被剥削者、统治者同被统治者的对立,“自由”便只能是剥削者、统治者的自由和劳动群众的被奴役。“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毛泽东:“关于正确处埋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这里,“自由”和“奴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是阶级社会里的同一社会事实的两个方面。密尔,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只看见了资产阶级的自由,而抹杀了阶级内容,空洞地高唱个人自由、个性发展,实质上只是在鼓吹资产阶级随心所欲地发展经营、进行剥削、扩张政治势力的自由。列宁曾经对资产阶级叫喊的自由进行无情的揭露,列宁说:“资本家总是把富人发财的自由和工人饿死的自由叫做‘自由’”(“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见“列宁全集”第28卷,第438页,人民出版社, 1956年版)。又说:“在建筑于金钱的权力上的社会中,在劳动群众作乞丐和一小撮富人作寄生虫的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实在的‘自由’。”(“党的组织和党的文学”,第7页,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即使运用密尔自己设定的原则,也足以戳穿资产阶级关于一般自由的谎言和伪善。难道资本家“自由”地剥削工人,“自由”地吮吸劳动人民的脂膏,竟没有危害到劳动人民的利益么?难道资产阶级把自己的享乐建筑在千万工人群众的痛苦之上也算没有危害他人的利益么?而事实证明,资产阶级恰恰危害了工人阶级的最根本的利益--生存的利益。
其实,即使就资产阶级内部来说,象密尔所要求的这种个人行为不受拘束的自由--追逐更大利润和损害别人以满足自己的钱袋,也并不是真能得到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个资本家或一个资本家集团,有时幸运地达到了自己预期的目的,有时则在大鱼吃小鱼的无情的竞争中遭到失败,乃至破产。看来,一切是被偶然性支配着的。实则,这些在表面上起作用的偶然性,骨子里是服从着一种隐蔽的必然性(规律)的。资产阶级对自由的要求,归根结底还是要服从资本主义本身所固有的无政府状态和竞争规律的。资产阶级没有、也不可能发现这个规律,而又不得不被这个规律所播弄。象密尔这样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只是从情感和愿望出发,提出什么自由,事实上资产阶级是永远也得不到真正的自由的。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是与资产阶级的那种对自由的看法根本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给予自由以积极的意义,开辟了自由的一个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不是仅仅消极地摆脱限制,而是对于必然的认识。也就是说,自由乃是一种认识并掌握客观规律,进而控制自然、控制社会生活、控制人类历史的实际能力。所以自由对于我们来说,正如民主一样,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在于实现人类的无阶级、无剥削的幸福生活。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在没有阶级区分的社会里,才能“第一次说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说到与人所认炽的自然规律相协调的那种生活”(“反杜林论”,第118页,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不是和客观规律相对立的。人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是深刻化,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就越能自由。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断定,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中,人是越来越自由的。这些都不是资产阶级所能理解的。他们侈谈什么个人自由、个人发展、把个人行为之不受拘束奉为生活的目的等等,最终都不能认识真正的自由,最多是把并不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涂上一道“自由”的色彩而已。
早在1903年(光绪29年),“论自由”这本书就由严复翻译介绍到我国来(密尔译为穆勒,书名为“群己权界论”,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那时,我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还处在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马克思主义还没有传到中国,我国思想界的先进人士正在渴望从西方国家寻找真理,探求富国强兵之道,不少人提倡资产阶级“新学”,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严复当时就是一个“新学”的提倡者,他翻译“论自由”一书,正是想借以宣传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在当时我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本书是应该起到一些促进向封建思想作斗争、为旧时期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服务的作用的。
现在我们又把这本书重行翻译出版。前后两次翻译出版这本书,时间相距虽然只有五十多年,但是五十多年以来,我们的国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已经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过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而跨入伟大的社会主义时代。今天,我们是把它当作人类文化史或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史上的一种材料提供大家加以研究的。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59年2月
[英]约翰·密尔《论自由》
丛书出版说明
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1981年着手分辑刊行。限于目前印制能力,1981年和1982年各刊行五十种,两年累计可达一百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将陆续汇印。由于采用原纸型,译文未能重新校订,体例也不完全统一,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义删除。读书界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8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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