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

集体化制度消陨于中国农民的“反行为”

在我看来,历史学家治史大体偏重于述史和论史两种形式。前者着力于史料的齐全和纪要的清晰,于详实的记述中引出史论,后者则以对历史真相的新思考和新理论见长。虽然史料和记述未必完美齐全,但对历史发展的脉络的辨析却常有石破天惊之论。北京历史学家高王凌教授的《中国农民反行为研究(一九五○——一九八○)》(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二○一三年),便是这样一本充溢着原创性的新作。

对农村集体化制度覆灭的新思考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人民公社这一农业集体化的怪胎终于被包产到户取代。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历史性的变革?一般的大陆学者都会认为是执政党的改革政策所致。但又是什么造成中共在强制实行了四十年的集体化以后幡然悔悟呢?大陆的党史学者常常有意无意地暗示是执政党的某种“恩赐”,高著却颇不以为然。他认为:事实上包产到户等农村的改革措施大半是被中国农民“拱”出来的,党不过是承认和接受了这一事实而已。他进一步指出:对于中共强行推动的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国农民只是表面上接受(顺从),实际上一直搞着自己的“小动作”,慢慢地从中“找补”他们失去的个人利益。这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暴动,但仍是一种无声的、更大规模的对集体化的破坏——这就是他们的“反行为”。这些弱者的反抗包括“磨洋工”、浪费、压产不报或瞒产私分、悄悄扩大自留地、外出打工和“非法经商”、偷粮和借粮不还、包产到户……等等日益成型的方法和手段。正是这些“反行为”,成了中共建国以来的四十年间无法解决粮食问题根本原因之一。

农民不喜欢剥夺他们私有财产的集体化,自然在这一体制下消极怠工——这些都是人们不难想象的。但是这些“反行为”究竟到达了一个怎样的规模和高度,以致会对中共的决策发生影响?这一问题过去从来没有人做过象样的研究,而高著非但涉足了这一领域,还在大量实地采访和绝密档案的阅读中引出了惊人的发现。根据他的统计:“在当时中国粮食年产约六千亿斤的情况下,约有一千二百亿斤没有进入统计。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除此之外,农民们的这些“反行为”——如瞒产私分和包产到户等,都常常是和基层干部抱团一起进行的。在外来的压力前,他们已经有了可观的“整体性”和“集体性”。而人民公社的解散和包产到户的改革,正是一步步被中国农民悄悄地“拱”出来的。

始于土改的农村集体化非正义性

难能可贵的是:高著对中国农民“反行为”的思考,是从土地改革、中共建国后的第一场政治运动开始的,并层层揭示了整个集体化运动的非正义性。首先,整个土地改革的正义性是建立在一系列中共伪造的“地主阶级占据了全中国百分之八十——九十土地”统计上。而这一“统计”,是毛泽东和刘少奇的故意煽情伪造。事实上,根据民国时期的多次全国性的统计,地主占地不到总数的百分之四十。而自清以来的地租实收率大约只有租额的百分之八十上下,相当于亩产量的百分之三十。总之,所谓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不可调和的阶级冲突,是中共人为制造出来的。

那么,为什么中共不愿意搞和平土改,而非要极端地使用暴力呢?对此,海内外学界有各种说法。有的说是因为战争动员的需要,有的说是中共要农民通过“杀地主”交上一份“投名状”。在我看来,高著的说法更切合实际。高王凌认为:土地改革的意义对中共来说绝不是新民主主义的“改朝换代”,而是社会主义的“改天换地”。换句话说,中共在发动土改前就准备把它搞成一场彻底消灭乡村士绅文明和农民文化,重建每一个村落组织和思想的暴力革命。在毛的思想上,土改已经是一场触及农民灵魂的社会主义革命了。高著的重要证据是:毛泽东在土改前就通过陈伯达告诉过杜润生:他要通过土改搞马克思提倡的“农业产业军”,杜当时就感悟到毛其实是想把全国变成一座集体化的“劳动营”。由此可见,毛的土改本意早已经是在国际共运中与苏联争锋的社会主义革命,后来的人民公社只是他土改前理想的兑现而已。这样,不仅是地主,还有农民都在土改的极端血腥中感到了恐惧,产生对权力的崇拜,还有谁敢公开反对呢?

一种发人深思新历史观

重视农民的“日常反抗”是美国学者斯科特(J. C. Scott)和他的名著《弱者的武器》的重要发现。但是斯科特仍然认为:如果没有知识精英的领导,没有反抗的总爆发,就没有太大的历史作用。高王凌的笔下却浑然不同。在他的中国农民日益成熟、规模渐成的“反行为”中,并没有震惊海外的政治风波,更没有刀光剑影的暴动起义。但正是这些农民的日常反应和日常行为,在无声无息的博弈中创造了新的历史。由此,高王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新的历史观。比如推而广之,中国漫长的民主进程,是否也可能是这样一种由人民群众对极权政府“反行为”博弈中的最终胜利呢?

《动向》2014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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