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提出了“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的原则。要落实这一原则,一个重大问题,就是要对以往控制严密的新闻报道审查制度进行改革。
在中共传统的党国体制下,为了保证“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和“舆论一律”,中国所有的主要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都由执政党或政府主办,被视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党报党刊”;几乎所有媒体业务和主要负责人都由党的宣传部门统一管理,重要问题要“统一宣传口径”,执行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所有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媒体必须遵照统一口径。社会突发事件、社会敏感问题、社会阴暗面的报道被严格控制。在这种体制下,媒体的新闻传播功能、舆论监督功能和表达民众意见的功能被阉割,成了单一的党的宣传和控制舆论的工具。
1985年夏天,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期间,原来由邓力群担任部长的中宣部由“三宽部长”朱厚泽接替,他提出了著名的“宽松、宽容、宽厚”原则。在宽松的政治环境下,中共宣传部门对媒体的严密控制有所松动。对于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各种讨论能够见诸各种报刊,社会的一些敏感问题也偶尔被允许讨论。一些由社会团体或是表面是官办实质是“挂靠”开办的说不清其性质的大众媒体也逐渐出现和发展起来,如上海的《世界经济导报》、北京的《经济学周报》等。虽然这些媒体也要受宣传部门的监控,但毕竟比所谓“党报党刊”宽松了许多,其活跃的办报风格和各种支持改革开放的内容也开始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欢迎。
1986年底,发生了党内保守派主导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胡耀邦被迫辞职,朱厚泽随之被免去中宣部长职务,中央宣传部门被邓力群手下的干将王忍之等保守势力掌控,一些媒体的所谓“自由化”倾向受到批判。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刚刚担任代理总书记的赵紫阳和主持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鲍彤仍然明确提出,要坚持新闻改革的方向。
那年12月26日,中央政改办在讨论学潮问题时,鲍彤说,我们的新闻界严重地不适应,在这方面,共产党不如国民党,国民党并不封锁消息。在这个问题上,慎重是对的,但要想点新办法,各大城市的党委应该认真考虑这个问题,恐怕还是要报道,可以在本市报道,不一定全都由新华社通稿。到底是讳莫如深好,还是公开各种意见让大家思考好?封锁不住又不采取对策,这不高明。
在1987年赵紫阳著名的“5·13”讲话中,他严肃批评了报刊宣传中的“党八股”,他说:“我们有的理论工作者,写“大批判”文章比较顺手,但不善于搞正面教育,不善于写深入人脑的文章。党八股,简单生硬的说教,好比广东人说的“水过鸭背不透毛”,不能深入到人们的头脑里去。”“所谓好和差,主要看效果。正同经济工作必须讲效益一样,宣传工作必须讲效果。正面教育一定要做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既有坚定的原则性,又有很强的说服力。形式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
中共十三大以后,改革开放再次成为中国的大气候,政治体制改革被提上日程。新闻界关于新闻改革的呼声很高,许多新闻单位都组织了新闻改革的座谈会,要求增加政治开放程度,给媒体以更多的报道自由。赵紫阳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新闻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方面提出来。
1987年12月5日,在十三大后中央书记处第二次办公会上,赵紫阳谈到了民意调查和民办报刊问题。他说,宣传工作要有点余地。社会舆论调查要拿一个什么样的方针?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在搞这件事,有的甚至提得很高。我们当然也应该搞,但是不要保持浓厚的官方色彩,松散一些,适当给点经费,党和国家给一些支持,间接地管。赵紫阳说,民办的可以搞,但也不要过多,可以考虑通过报刊来搞。可以作为了解人民脉搏的渠道,作为决策依据。一部分经过筛选后可以公布。
在十三大前不久,鲍彤兼任了刚刚成立的中央宣传思想理论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胡启立任组长)。1987年12月8日,在新成立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的第一次会议上,研究室主任鲍彤传达了赵紫阳关于新闻改革的一些想法:赵紫阳最近说新闻改革第一要搞,第二不要出什么问题,可否找三大报(指当时发行量最大的三家“党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新闻出版署座谈一下,可以搞哪些改革,注意哪些原则,需要中央、国务院哪些支持,试着搞一下。总的要求,一是增大信息量,更加开放;二是要求新闻界当好新闻渠道;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四是讲究宣传效果。鲍彤说,具体的方案研究工作由中央宣传小组的秘书组组织,我们可以参与一下。
这个时候,原来借调到中央政改办工作的吴国光(人民日报评论员)已经回到报社工作,但仍然担任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的特约研究员。他对新闻工作较为熟悉,所以鲍彤要他重点参与和跟踪新闻改革工作。
从1987年12月起,鲍彤和周杰(中办副主任兼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以中央宣传理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的名义,在中南海连续四次召开了首都各主要媒体负责人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主要人员有人民日报总编辑谭文瑞、新华社副社长郭超人、经济日报总编辑范敬宜、副总编辑杨尚德、光明日报总编辑姚锡华、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杜导正、广播电视部部长艾知生、副部长马庆雄、中宣传部长王忍之、副部长李彦等。中央政改研究室的鲍彤、周杰、陈小鲁、吴国光,和中央宣传小组秘书组的李昌鉴等都参加了座谈会。
在上述座谈会基础上,1988年2月,有关新闻改革的文件以“首都大报负责人座谈会纪要”的形式起草完成,准备以中央宣传理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的名义下发。这时鲍彤再次召集了各大新闻单位座谈,听取修改意见。
在座谈中,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杜导正认为,除了涉及外交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及敏感政策如民族宗教和统战问题的、涉及社会安定的这四点之外,都应该尽可能放开。关于媒体批评,他认为核心问题是审稿权问题,是发表批评稿件的决定权问题。他建议能否像解放初期中央关于批评的决定中的写法,一般由编辑部总编辑决定,由过去的共同负责改为事实部分主要由记者负责、政策部分主要由总编辑、编辑部负责。他主张被批评者的意见也应在大体相同的位置上发表。
新华社副社长郭超人提出,读者现在对国际信息要求很高,要突破一点禁区。这涉及到宣传与外交之间的关系,我们的报道有片面性,宣传要为外交路线服务,但不等于外交,还要重申新闻报道的特点。
《人民日报》总编辑谭文瑞建议有关部门最好不要对报纸的指示太具体,如参加奥运会的消息不能登一版之类的。关于批评,他认为扯皮较多的是社会效果问题,违法的倒不多。不能过高估计社会承受能力,舆论现在脆弱的什么都承受不了,其实主要是领导承受不了。《人民日报》理论版现在沉闷得很,不同的看法不敢讲。他希望党政机关不要对报纸过多干涉,他发牢骚说报纸是公共汽车,各部都要求登这登那,广播电视部部长艾知生接了一句话说,我们是无轨电车。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李彦提出,不仅重大活动,还有突发事件是不是也可以增加开放程度。李彦还说媒体批评还有许多阻力,至于稿件送审,他认为征求一下主管单位意见还是有益的。会中谈到对于卖淫这类消极社会现象的报道,李彦认为硬性规定说不准报道也不好,不报外国人也知道。
最后鲍彤发言说,文件中有三件事很费斟酌。一是国际报道与外交表态有联系也有区别,但一时不好处理。先研究着,特别是请新华社和广播电视部认真研究一下作为专题,这个文件先不涉及。二是现在这个文件没有从程序上说,只是从责任上说,是否送审报社自己决定。报社应该会谨慎地使用批评的权利,这对加强法制观念有好处。三是报纸应该议论风生,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多,议论不活跃,怎么才能议论风生。报纸工作的心血就花在这儿,报纸应该有助于形成健全健康的舆论,这本身是最大的监督。
鲍彤还说,纪要中提出的东西不马上要求全国都去做。现在面上不要铺宽,中央宣传小组同意我们这几家在这些方面有侧重的进行探索,这就可以了。宁可起步慢一些,宁可要求是局部的、有限的,但是应当是扎扎实实的努力,将来我们的新闻事业到底应当是个什么格局?报纸是否也应该分成两大块搞双轨制?一部分报纸是党报,一部分报纸只是接受法律和行政监督。在私下里,鲍彤对吴国光说,没有私人办报不可能真正有新闻自由。
据吴国光在他的《赵紫阳与政治改革》一书中记载,1988年1月5日晚上,针对正在起草的有关新闻改革的文件,鲍彤和吴国光做了一次谈话。鲍彤认为1988年的新闻改革,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主要是做好四件事:第一是以更加开放的精神把几个重大事件活动报道好,如二中全会、人大会议等等。要求在十三大报道的基础上前进一步,更加开放。第二,建议把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会议的消息发布的工作制度化,内容尽可能充实一些。一些不宜详报的事情也最好有个简要报道,以提高政治的开放程度。建议有关部门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开质量较高的新闻发布会,尽可能搞些记者招待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今年要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一些高质量、经过充分准备的对话,筛选后认真组织报道。报道对话的形式要多样化,可以包括原始记录、述评、记者感受和综合新闻等等。第三,在舆论监督方面,鲍彤强调报纸批评、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的必要因素,首先应当积极开展批评,要揭露不健康现象。既包括领导作风上的问题,也包括社会上的不健康现象,两方面并重,批评不在数量,不追求数量,重点是着眼于问题的普遍教育意义,着眼于批评的准确性。批评要讲责任,被批评者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批评。文件中应当要求各级党委指导和支持新闻单位进行批评,善于利用舆论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渠道,发现不正确的要提出来,护短要制止。在谈话中,鲍彤提出在很多方面要给报纸以自行处理的权利,报纸要以更多篇幅报道有实质性的内容,有新闻价值群众关心的问题。要改进文风,反对党八股,标题编排等等,各报要有自己的特色。
鲍彤说,第四件事是报纸内部的改革。鲍彤主张媒体机构内部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都要改革,要打破大锅饭,调动编辑和记者的积极性,加强教育,创造工作条件。他说几家大的新闻单位有点新气象是会有影响的,积极慎重的改革是会有影响的。鲍彤强调增加信息量很重要,要大量增加社会各侧面、各角落的信息。现在总的来说上面来的信息多,来自生活的信息少,来自社会基层信息要增加。这要求记者深入生活。
这个有关新闻改革的文件,后来在1988年3、4月间,以首都大报负责人座谈会纪要的形式,作为中央宣传思想工作小组的文件正式下发。鲍彤后来和笔者谈到这个文件时说,实际上就是要在控制严密的新闻领域打开一个缺口,把新闻改革的要求向各个报纸提出来,各种媒体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你《人民日报》如打算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光明日报》打算怎么做就怎么做,反正只要往前走一步都好。当时的新闻改革并不要求一二三齐步走,也没有那个条件。实际上有点像农村改革一样,一点点探路,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各个报纸自己做,希望大家改进,希望大家把改进新闻工作提到日程上来,做出自己的探索,没有统一的东西。
1988年4月15日上午,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刚刚召开的两会上提出的问题。赵紫阳在谈到教育、物价、社会分配不公和党风问题以后,对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社会舆论引导问题,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他说,一是批评报道过于集中;二是过份渲染了一些问题;三是一些发言发表前没有给本人看,当事人有意见。赵紫阳请胡启立牵头,给新闻单位打个招呼,对批评要有分析,如果对批评不加以正确引导,就会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改革和建设。
赵紫阳还特别谈到,新闻法还要搞,要准备它不完善,五年以后再修改。但有一个法总比没有好。这个问题很敏感。
1989年初,赵紫阳仍然在考虑新闻改革问题。他在3月9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说,最近我和钱李仁(《人民日报》社长)讲,可否《人民日报》有那么几个版要控制,哪些版面可以适当放开一点,几大报要有区别。都要有紧有松,有特色。广播、电视要严,不能失控。总的讲要改革,但改革不能失控。
要搞新闻改革,关键是要推动新闻立法。1980年、1983年的几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都有代表提出了新闻立法的问题。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始组织人力,起草新闻法。
但在对于新闻要不要立法的问题上,中共的党内高层是有不同意见的。时任中央常委的陈云就曾明确地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的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参见孙旭培:《三十年新闻立法历程与思考》,载《炎黄春秋》2012年第2期)而邓小平对于新闻立法持什么样的态度,笔者没有查到有关资料,但在他表示“完全赞成”的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明确载入了“必须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的提法。
为了推动新闻改革和新闻立法,1989年初,赵紫阳邀请曾任《人民日报》总编辑、社长,时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的老报人胡绩伟到他那里,了解新闻法起草情况,谈他对新闻改革的看法。胡绩伟后来在他的回忆录《胡赵新政启示录》和一些回忆文章中多次谈到此事。赵紫阳在自己的回忆录中也谈到,他在与胡的谈话中探讨了允许不允许独立办报的问题。“现在所有的新闻媒体都由党和国家垄断,这不是办法。当然那时我也没有想完全放开,但有领导地放开一些会有好处。党和国家所控制的媒体不愿发表的东西,总还有别的媒体可以发表,那也好呀。蒋介石时代还有民办报纸嘛!现在虽然不能说要开放报禁,但舆论要适当放开。”
赵紫阳为进行新闻改革,积极推进新闻立法做了大量工作,但这个时候的新闻法起草的掌控者是胡乔木(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三大后任中顾委常委,著名“左王”)。他把新闻法起草抓在手里,却抓而不紧。1987年初,他要全国人大将新闻法的起草工作交给刚刚成立的新闻出版署,并要求把新闻法和出版法合并成一个法律。新闻出版署于1987年7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送审稿)》交国务院请求审查。1989年1月,新闻出版署又拿出《新闻法》和《出版法》两个新草案。但是不久,在1989年的那场“风波”之后,新闻出版法的立法过程就被中止了。
2015年7月5日星期日
32,放松新闻管控,推进新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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