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六四”镇压的枪声,宣告了中国80年代这场由执政党中央主导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这一失败并不是偶然的,在这场改革的成因和内在逻辑中,就已经埋下了其必然失败的根源。
纵观这场改革的全过程,可以看到,对这场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和赵紫阳的主张并不完全相同,从其后发展的过程看,甚至可以说是有两条不同的政治体制改革“路线”,即邓小平主张的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行政改革路线,和赵紫阳主张的以改变党的执政方式、建设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改革路线。正是由于这“两条路线”的存在,使1980年代的这场政治体制改革具有了双重性质。
作为当时中共党内实际第一人的邓小平,其发起这场改革的目的,是试图在不触动原有政治体制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对它的行政体制进行一次改良。但是,这场改革的实际主持者是赵紫阳,由于赵的主导,使得这场由邓小平提出的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行政改革,演变成了使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现代政党转型、中国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向现代宪政民主制度转型的一次勇敢的尝试。正是由于这种双重性质的存在,才使得原本支持赵主持和推进这场改革的邓小平,后来转变了态度,联手党内的保守势力扑杀了这场改革。
时任中央常委政治秘书、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的鲍彤先生在他为宗凤鸣《赵紫阳软禁中的谈话》一书所写的序言中写到:“邓小平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有双重关系,既是提倡者,又是扼杀者。”只有看清80年代这次政治体制改革的双重性质,我们才能准确地为它定位,理解为什么是这场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动者邓小平自己亲手扼杀了这场改革;也才能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赵紫阳的政治改革思想的遗产,和更深刻地认识80年代这场政治改革的失败原因及历史教训。
首先,邓小平和赵紫阳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出发点不同。
从1986年邓小平主张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谈话中可以看出,他更多地是从为经济体制改革扫除障碍的角度,考虑和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1980年,为了“解决华国锋问题”,邓小平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此后,他就没有再过多地关注政治体制改革,而更多着眼于经济改革方面,这段时间在他的讲话和谈话中,很少再涉及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应当承认,邓小平推进经济改革的态度是坚决的。他的出发点是什么?当然是为了救党,救这个“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到文革结束前,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不搞经济改革,民众生活不下去,党就丧失了执政的合法性,“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了“优越性”。
1986年,当经济改革从农村进入城市,触及到原有的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和政府管理体的时候,他发现改革遇到了障碍。原有的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特别是国家计委及其他主管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很多情况下是体改委在那里搞放权,他们在那里就搞收权;表面上说的是简政放权,实际上却是阳奉阴违;各级党政机构叠床架屋,政出多门,双重决策,严重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邓小平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必须同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否则,经济体制改革就难以为继。
在赵紫阳主持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的研讨过程中,邓小平也一再提示赵紫阳,要注重提高政府效率。1987年5月,他看了十三大报告初稿,对政治体制改革部分提出了“说是不搞三权分立,你们是不是也搬了一点”的质疑,并强调说:“要使行政机构能够有效地工作,不能过多干扰行政机构的工作。决定了就办,这是我们的优势,这个优势不能丢。不能放弃专政,不能迁就要求民主化的情绪。我们要搞一个什么样的体制?要搞一个增强行政效能的体制,机构要精简。我过去讲过三条,仍然是必要的。民主还是个手段,讲民主必须要和法制联系起来讲,把法制搞起来,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的行政机构应该很有效能。”这些话表明,邓小平主张的政治体制改革,其出发点在于提高政府效能,而不是发展民主。
赵紫阳在他的回忆录中谈到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主张时说:“我认为,邓对现行政治体制的运行,他是有不满意的地方,主张改革也是真实的。但他心目中的改革,并不是真正的政治上的现代化、民主化。主要的是一种行政改革,属于具体的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方面的改革。邓主张的是在坚持共产党一党专政前提下的改革,改革正是为了进一步地巩固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任何影响和削弱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改革,都是邓坚决拒绝的。”(赵紫阳:《改革历程》,第271页)
实际主持这场政治改革的赵紫阳,对这场改革的认识也有一个变化过程。一开始,他与邓小平的看法大致相同,认为“经济体制改革越深入,党内守旧势力的阻力就越大。没有政治方面的改革,经济改革很难深入下去。而且没有政治方面的改革,支持改革的力量也很难充分发挥作用。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社会矛盾,没有政治改革也很难得到妥善解决。”(赵紫阳:《改革历程》,第292页)
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1986年9月,赵紫阳被邓小平点将,在担任总理的同时,主持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工作。1987年初胡耀邦被迫辞职,赵紫阳代理党的总书记以后,接触政治领域的事情多了起来,他的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看法进一步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路,发展到“尽量地容纳和扩大其他各种力量的政治参与”。这个时候的赵紫阳,经历文革十年的“大彻大悟”,已经对共产党传统的那套“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深恶痛绝,从而转变为一个民本主义者。他认为,政治改革必须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与人对立的问题,必须解决执政党与民众对立问题,必须解决人民在这个制度没有自由的问题。他说:这时候,“我深深感到党和知识分子的紧张关系,必须从根本上设法解决。而离开知识界的政治参与,同知识分子的关系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他知道,在当时党内保守势力极为强大的条件下,改变共产党一党专制是不可能的,而只能另辟蹊径,从改变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入手,通过民主和法治的途径,限制党的权力。他“当时总的想法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改变,但执政的方式必须改变。另外,人治的问题要改变,真正做到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也应该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他说,“这两个概念实际上也就是我那两年形成的政治改革的总的观点”(赵紫阳:《改革历程》,第293页),即他设计和推进政治改革的出发点。
其次,邓小平与赵紫阳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上有重大差别。
推动这次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的目的在于兴利除弊,试图在保证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变的前提下,革除体制中的官僚主义弊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他为政治体制改革规定的目标有三条:第一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这里说的活力,主要指领导层干部的年轻化;第二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是调动基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6-180页)
不错,邓小平在一些场合也谈到过民主,特别是在80年代初期,他多次提到要扩大党内和社会上的民主,废除家长制,肃清苏联影响的问题。但如果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就势必要触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而“邓的信条是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允许挑战,高度集中的集权政治、专制制度是他特别欣赏和喜爱的。因而他讲的民主,废除领导人特权,肃清封建主义思想影响,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不过是空话而已。当他感到形势逼人、专制体制受到威胁的时候,他连这方面的事也不会谈了”。(赵紫阳:《改革历程》,第293页)
邓小平从来没有认真想过在中国搞什么民主,相反,他认为,在中国,是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乱糟糟什么事也办不成。为了维护稳定,要充分利用专政这个武器。“邓非常欣赏和喜欢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那种集一切大权于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集权统治的政治体制,厌恶和鄙视分权制衡的制度。”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凡事只要一下决心,就能够不受牵制地立即执行,这是我们的优势,要保持这个优势。“邓把不受牵制,不搞制衡,权力绝对集中,作为我们总的优势。”(赵紫阳《改革历程》第275页)
正是基于这种看法,1987年5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日成时,明确谈到: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凡是影响稳定、正常秩序的东西都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口号应该是效率、稳定,而不是民主。
受命制定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和主持这项改革的赵紫阳,其指导思想与邓小平的看法,并不相同,他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只能是发展民主。据他的前秘书李湘鲁回忆,早在1980年9月,赵紫阳就明确谈到“发展民主”的问题。他说:“社会主义还应该使人民享受充分的民主。社会主义者必须十分珍惜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果,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果对社会主义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资产阶级民主是社会主义的起点,请注意这一点……”(李湘鲁:《微斯人,吾谁与归?——追忆紫阳》)。后来在1987年2月14日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会议上,他更明确地说:“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感觉到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民主,这终究是一个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一百年也要回答。人类社会的民主应该是越来越发展,一些条件不具备我们可以说清楚,但绝不能让人感觉到共产党害怕民主,不敢讲民主。”
这个时候的赵紫阳,作为中共中央代理总书记,他不可能不考虑邓小平这个“中国最大的实际”,不可能直接挑战邓小平的权威,违背邓为政治体制改革划出的框框,而只能在这个大的框架下,尽可能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引导到改变党的执政方式、限制党的无限权力,扩大人民参与,为今后走向民主政治创造条件上来。他从研讨的一开始,就接受了鲍彤和研讨办公室的提法,同意将“建设高度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他也赞成鲍彤和中央政改办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涵义,是“实现从革命体制向建设体制转变,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正是由于赵紫阳的主张和支持,这“两个转变”基本上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研讨的共识。
为了让邓小平能够接受,赵紫阳、鲍彤和政改办在研讨中,在政治体制改革目标上搞了个折衷,这就是后来在中共十三大报告中的表述: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这样,既体现了邓小平要的效率,也体现了赵紫阳的主张,要搞民主。
赵紫阳在回忆录中也总结了他那几年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张,并说:“这些想法有的已见诸文字或谈话,更多地已经写进十三大的政治报告,当然有些不能写得那样明确,有些当时还不能写进去。这就是1986-1989那几年我对政治体制改革逐渐形成的概念,即执政的地位不变,执政的方式必须改变。也就是说,在共产党领导的基本框架下,更多地允许各种社会力量的政治参与,同时逐步以法治代替人治,把宪法已经原则规定的许多好东西通过具体法律一一落实。”(赵紫阳:《改革历程》第296页)
第三,赵紫阳主持实施的改革措施远远超出了邓小平划定的范围。
在改革研讨之初,1986年9月,邓小平就为这次政治体制改革规定了内容,他说:“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的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7页)此后,他又多次在不同的场合谈到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从赵紫阳所作的十三大报告第五、六部分及《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为这次改革规定的内容中可以看到,政治体制改革措施的第一条,就是“党政分开”。但报告对“党政分开”的解释是:“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赵紫阳对“党政分开”的这一阐述,与邓小平以解决多重领导、提高行政效率为目的的“党政分开”的重大不同在于,强调党的活动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强调“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转变”;强调党不再“领导一切”,而是转变为现代政党政治通行的执政原则:实行政治领导,即“出主意、用干部”,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实现党的主张。
另外,在十三大报告中,还提出了在人民代表大会之外的国家机关中取消党组、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选举制度、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判、依法保障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提出了“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的原则,和建立人民监督和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提出了“形成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新规范,逐步做到: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等一系列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中,又对实现这些方面的改革一一提出了具体措施。中共十三大之后,赵紫阳在领导经济、政治改革的过程中,又相继提出了改造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廉政建设、在建设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同时建设民主政治新秩序等问题。
从这个方案中可以看出,它已经完全超越了邓小平主张的行政改革的范畴。这个方案虽然目标有限,内容有限,程度也有限,并且只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但从总的方向说,它符合世界民主潮流的大势,符合中国广大民众对实现民主宪政的期盼和要求,也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在那个短暂的时期内,它创造了一种宽松的政治环境:打破了共产党领导一切的格局,强调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削弱党的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取消党对文化的审查制度,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开展社会协商对话,协调解决社会矛盾;取消党对司法的直接干预;通过建立公务员制度来淡化党管干部;探索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以及建立党内民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规则等。从大的方面讲,在赵紫阳主政的那几年,中共的一党专制在逐渐削弱,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也在逐渐弱化,而民主和法治建设逐步开始走上正轨,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实现与保障也有了相当进展,党内政治生活开始走向民主化制度化,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改革开放的情况也在逐渐改变。
赵紫阳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所做的这一切,六四之后大都被邓小平和党内的保守势力所中止,甚至进一步退两步。赵紫阳的大部分主张也被作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证据,全盘否定。
这一事实也可以从反方面证明,赵紫阳所主持操作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不再是邓小平所主张的那个“政治体制改革”。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赵紫阳真的中规中矩地按照邓小平的那一套行政改革的路线,来搞“政治体制改革”,那么这场“改革”很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取得成功,至少不会导致后来改革被中止、人被撤职的结局,但,那就不是赵紫阳了。
从方案设计开始,直到1989年6月,政治体制改革被镇压的枪声所终止,赵紫阳和他的部下们在发展民主政治、改变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方面,方向是明确的,态度是坚定的。就在最后的那场如何对待学潮的问题斗争中,赵紫阳也从没有放弃通过民主和法制的方式,解决解决政府和民众的冲突,并试图通过和平解决这场学潮,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赵紫阳在五四亚行讲话中提出的“冷静、理智、克制、秩序,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是在和平条件下,在中国现实社会历史条件下,解决社会矛盾,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和冲突,防止其进一步走向激化和对抗,保持社会基本稳定的一条最好途径。这条途径,一反中共过去处理党内、国内政治矛盾方式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和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反映了中共党内以赵紫阳为代表的一部分坚持改革开放的领导人要求以民主立国和依法治国的一种全新的政治思维,全新的治国理念。这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创造。
1980年代这场渐进式的政治体制改革,它的实际主持者是赵紫阳,而不是邓小平;改革实践中所施行和准备施行的一系列措施,也是按照赵紫阳、鲍彤们的主张进行的。有鉴于此,笔者为这场政治体制改革的定位是:它由中共党内一批有远见、有民主意识的开明领导人主持进行的使共产党由革命党向现代民主政党转变、由一党独裁的政治体制向宪政民主体制转变的一次有益尝试。它最后虽然失败了,但它对中国的改革,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转型留下的影响和意义却不可低估。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
41,赵紫阳与邓小平的两条政改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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