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

陈志武:金融创造的价值是自由


许多金融从业者虽然赚钱多,但还是觉得不踏实,甚至感到内疚,因为自己好像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具体的价值,没有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东西。特别是碰上金融危机,眼看着金融动荡冲击社会和个人,内疚感就更不用说了。那么,金融到底创不创造社会价值?更进一步说,金融到底是为谁、为何、为什么?

从1986年到耶鲁大学攻读金融学博士至今,我接触金融近三十年了。接触、研究、思考金融的时间越长,就越觉得金融不只是一组经济工具,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分析框架,它背后的逻辑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看待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全新视角。这些年,随着中国的崛起,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强调中国特色,强调我们是如何与别的民族、别的种族不同,甚至否定普世价值的存在。但是,如果以金融的逻辑作为一副眼镜,去看待社会和个人、历史和现状,你会发现其实各个社会、种族、民族都是相通的,相同为主,相异为次。贯穿各社会的普世价值不仅存在,而且是活生生地渗透于我们每时每刻的生活中。

就像张维迎教授说到,几十年前,他在陕北吴堡县黄河边上的村庄里长大,“捞河炭”曾是他老家村民们一个重要的生活来源:每次等到黄河大水一退,人们就争先恐后冲向河滩,用自己的草帽、衣服、麻袋、扁担,甚至是内裤,盖在那些被大水从上游冲下来的煤块上面,以示“有主”。到了20世纪90年代,张维迎在英国留学时了解到:英国一些海边渔村,每次大风暴后,潮水卷起的木头就会搁浅在海滩上,那里世世代代的渔民们始终遵守一个规矩,就是谁最早跑到沙滩给无主的木头做上标记,木头就归谁所有。

张维迎教授就纳闷了:“这两个地方相隔万里,一个在英格兰的海岸,一个在中国西北的黄河边,之间肯定不曾有过交流,但他们的游戏规则完全一样。”为什么呢?如果有“普世”的东西存在,背后促成因素又是什么?金融在这里面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2004年左右,我和彭凯翔、袁为鹏开始合作,收集明清以来的民间借贷交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的身份、财产与家庭背景,当然还有借贷金额和利率,等等。目的是搜遍各地县志、民间文书、商业账本、刑科题本等历史资料,建立全面的中国近代借贷历史数据库,以供我们自己和其他学者共同研究之用。

在搜集、整理这些历史资料的过程中,2005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我看到了清代女婢的交易价格。当时,彭凯翔和我一页页地翻看徽州一个家族18、19世纪的商业账簿,其中一项是那年花7两银子买了个女婢,这笔开支一方面被放在当年的入出账上,另一方面也被记录在家族企业的资产表里,就像对待其他商品和资产一样。账簿的这项内容给我的冲击很大:从前虽然听说过,小说里也看过历史上人不被当人看的故事,但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见过这样具体地把“人”作为物品来买卖、处理的实例,而且还把人作为资产放在资产负债表里,年复一年地记录下来,直到女婢被卖掉或去世!

那么,人像商品、资产一样地被卖掉、被交易,这种现象有多普遍呢?价格一般是多少?其定价的逻辑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女人或男人会被买卖呢?这种现象背后的经济、社会因素是什么?它跟金融市场的缺失有没有关系?

后来,在18、19世纪清朝抄家档案记录里,我们也看到,不管是被抄家官员还是朝廷的档案里,都会把每个女婢、家奴做一个价格(一般以每人10两银子定价),跟那些腐败官员的土地、房产、牛马、金银、绸缎等一起,算在家产总额里,当时好像也没谁说过“这些毕竟是人呀”。清代人对“把人作为物品、作为资产处理”如此习惯熟练,视若常态,说明这个现象不仅很普遍,而且成为了社会肌体、社会文化的一部分。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开始系统地从史料中搜集买卖人口,尤其是买卖妻妾的交易历史数据。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不仅中国长期有买卖妻妾、租妻典妻、将人视为资产工具的传统,而且印度、泰国、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以及非洲也都曾经有过,甚至今天还有买卖妻子的习俗。

早在公元前1700年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就规定“为了丈夫还债,可以卖妻”;公元前2000年以来的犹太教文献中,在谈到娶妻时通常用“买妻”、“购取妻子”这样充满商业交易意味的话语,所付价钱或彩礼都归女方父亲;而近到2009年的印度,还有丈夫因为粮食歉收、负债累累而被迫卖妻。清代中国社会底层在疾病、灾害等风险冲击下卖妻之事,则常见于史料。如,乾隆元年(1736)刑科题本档案记载,山东曹州府路九儿因遇灾荒,无法生活,将妻韩氏以5两银子卖与山西商人程子彦为妻。乾隆二十年(1755)的刑科题本中,安徽颍州府丁南因病将22岁妻子嫁卖与人。更有甚者,贫时将妻子嫁卖,以得财渡过难关,通过努力有钱后又将妻赎回。据《续碑传集》卷四十九《罗天鹏传》记载,清朝嘉庆时高官罗思举,在年轻时得奇病需3万钱治病,无钱可出,只好将妻嫁卖,筹集病资,病愈后投军立功而成为高官,乃遣人访其妻,以重金赎还,为夫妇如初。

这些案例表明,在面临风险冲击时,通过嫁卖妻子来缓冲风险并非稀罕之事。汤米·本特森(TommyBengtsson)等(2004)对清代辽宁北部村庄的研究表明,面临粮价上涨冲击时单身家庭的死亡率更高,男性的死亡率高于女性。这可能是因为有妻子的男性能够通过卖妻更好地缓冲风险冲击,同时女性通过嫁卖,可以让自己从一个高风险家庭转到低风险家庭,从而降低灾荒冲击下女性的死亡率。对于清代卖妻场面,历史学者赵晓华是这样描述的:“闻有各女人领进,请端视,而买客或则嫌瘦,或则嫌病,或则嫌粗,纷论不已,一若看货讲价者。”

19世纪二三十年代流传于河北定县的秧歌戏《耳环记》,更是以戏曲形式再现了中国农民家庭买卖妻子的现实。夏明方教授是这样总结剧中买卖人市的特征:(1)有一个公认的卖人市,买卖双方及当地人都知道它的位置所在;(2)卖主往往主动地大声吆喝:“你们谁买媳妇来!”(3)被出卖者身上插上一根黄白草棍或类似物品,作为待售标记;(4)买卖双方经过一番激烈地讨价还价,达成交易价格;(5)卖方把草棍和妻子交给对方,收到彩礼,交易完成。

传统中国如此,而在万里之外的英国,买卖妻子的习俗一直到19世纪末才结束。英国历史学家汤姆逊在《买卖妻子》一文中谈到,英国习俗对妻子买卖的“仪式”特别看重,否则会被社会认为是不合法的。一般而言,妻子是被丈夫套着缰绳,拉到市场上公开拍卖。在英国的卖妻交易中,公开的市场、事前的广告、缰绳、拍卖人等市场交易要素都俱全。而妻子就像牲畜或动产一样被拍卖、被羞辱。这个仪式习俗得到广泛遵守,说明买卖妻子在英国有其久远传统。

非洲的妻子交易风俗也给我们不少启示。人类学家罗伯特·F.加里(RobertF.Gray)教授在其1960年的研究中指出,在坦桑尼亚的Sonjo部落,子女婚姻也是由父母在其很小的时候就订立,子女没有发言权(跟中国、印度等地的包办婚姻无异)。那里的商品交易原来还没有货币化,也没有货币,所以价格以多少只山羊计算。一般而言,男方家给女方家平均支付100只山羊;一旦支付完山羊,婚约即确立;而且只有支付完山羊,婚姻才算成立。婚约一旦形成并支付完山羊,女方家对女孩的拥有权便完全转移到男方,即使是婚姻过程还没完全走完也一样。如果从订婚到成婚期间,男方家不喜欢女方了,男方家可以用同样的价格把女方转卖给另一家;如果已订婚的男孩不幸去世或者婚后去世,女方则自动转为男方最年长的兄弟做妻子。婚姻的过程实际是对女孩的产权向男方家转移的过程。

我们后来的研究表明,之所以人类社会曾经普遍存在甚至迄今个别地方还有买卖妻子的习俗,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工业革命之前人类社会的普遍贫穷,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从前的社会没有充分发达、完备的金融市场。传统农业社会的平均产出水平不高,但在一般情况下不至于饿死人,只有在他们面对灾荒等风险事件挑战时,才会被逼得走投无路,甚至被迫卖妻鬻女。即使没有灾荒,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波动,也会出现春秋时期管子所说的农民“年有余而月不足”的局面,青黄不接的季节也会挑战农民的生存。

而如何规避灾荒风险、季节性风险以及其他意外事件带来的生存挑战,恰恰是金融市场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如果金融市场发达,各类金融产品丰富多彩,专项保险品种应有尽有,那么,农民和社会其他成员只需要花一点点费用,就能未雨绸缪,规避各类可以想到的未来风险,而不至于等到灾害发生时被迫卖妻鬻女以求生存。不过,金融市场是到近代以来才在世界各国逐渐发展起来的,而从前的人类社会没这么幸运。没有这些非人格化的金融工具,人们就只好在人身上打主意了。

有人可能会说:传统社会虽然没有丰富的金融保险工具,但不是也有土地、房产、珠宝、金银等实物资产,这些实物资产不也是既可以作为投资品又可以是保险品吗?—是的,这些投资品确实可以当保险品用,或者说这些实物资产也含有投资属性、保险属性、消费属性,就像丈夫、妻子、儿女、朋友等都具有这些属性。但是,对于总是处于温饱边缘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房产、土地、珠宝这些东西的价格太高,买不起,即使买得起,其保险属性也不一定很强,因为当大家都面对灾荒事件冲击时,这些东西的价格可能跌得太多,其高价位也可能使其有价无市,缺乏流动性。相对而言,虽然有很多贫困家庭连妻子都娶不起,但有妻女的家庭毕竟远比有土地、珠宝的家庭多很多,所以,在没有金融市场的传统农业社会,当老百姓大众面对灾荒风险事件冲击时,更可能发生的是他们被迫变卖妻女,因为妻女可能是他们手头仅有的具有一定流动性、能够变现的资产,除此以外可能难有其他活路。这也是人类许多社会都曾经有卖妻习俗的原因。正因为这一点,《大清律》虽然一般而言禁止买卖妻子、租妻典妻,但还是明确允许丈夫在一家面对生存挑战或还不起债务时把妻子卖掉变现。金融市场的出现与发展,把人从工具属性和相关制度约束中解放出来,使灾荒发生时不再有那么多家庭需要卖妻鬻女了。



对于农业社会来说,土地历来是命根子,以至于“均田地”成为众多农民起义最有号召力的口号。原因据说在于土地分配差距产生收入差距,如果不能“耕者有其田”,那么天长日久,这些差距所产生的不满不断累积,最后就会激发农民起义。可是,土地分配差距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又是什么使其恶化呢?

在以往的论述中,人们喜欢把土地分配差距归结为土地的私有和土地自由买卖,这种看法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到了今天的中国,土地还不能私有,更不能自由交易,因为怕买卖兼并导致土地往少数人手里集中。那么,土地过度集中在部分人手里,是土地自由买卖所致,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对于拥有金融市场的现代社会来说,面对气候灾害、瘟疫或其他造成粮食歉收的灾荒风险,要么可以通过事前购买灾害保险,通过保险市场实现跨地区的人际风险交易,达到平滑风险冲击的效果,要么通过事后借贷把今天的收入冲击平摊到未来长时间内分期承担,等等。现代社会金融手段很多,实在不行,政府福利项目也可以作为补充。

在没有金融市场的传统社会,除了卖妻鬻女之外,还可以有其他选择,比如家里如果多少有点土地,可能通过卖地求得生存。当然,如果家里既有土地又有妻子,是先卖土地救急,还是先卖妻子救急,这在不同地区、不同家庭里可能答案各异。在清代中国18、19世纪的命案案例中,两种情况我们都看到过,在灾荒冲击下有的选择先卖地,而另一些家庭选择先卖妻子。大体上看,灾荒时被迫卖地的频率高于卖妻的频率,而在正常的非灾荒年份里土地买卖的交易量低于灾荒年份。

根据上述资料,我们不免会问:在传统中国和其他传统社会里,之所以土地往少数人手里集中,是否跟农民缺少对冲灾荒风险的手段有关呢?假如金融市场更发达些,灾荒时期被迫卖地的可能性是否会小很多呢?

对于这个问题,纽约人口研究会米德·凯恩(Mead Cain)教授于1981年发表的研究给了我们很好的回答。他比较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农村土地分配结构经历的变化:在1957年前后,印度某3个村庄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为0.72,20年后下降到0.60,土地在农民间的分配集中度明显下降;而同期孟加拉国农村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却由原来的0.60上升到0.69,土地更加往少数人手里集中。

再看一下细节。1957年前后,印度3个村庄有近1/3的家庭是无地农民,到1980年前则只有15%左右家庭是无地农民;相比之下,孟加拉国农村当初20%家庭无地,但20多年后29%的家庭不拥有土地。这期间,印度的小自耕农和中等自耕农中只有15%的家庭卖地或失地,而孟加拉国则有60%左右的小农和中农卖地。

之所以印度农村和孟加拉国农村之间的情况差别如此之大,除了印度农村在这期间经历了土地改革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印度农村既有正规金融,又有非正规民间金融,包括保险、借贷和少量的政府救济,但孟加拉国农村不仅没有正规金融,而且连非正式金融都几乎看不到。印度和孟加拉国农村在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方面的差别决定了它们不同的土地分配结构演变历程。

在凯恩教授研究的村庄中,印度村庄于1970—1973年间经历了大旱灾,但由于他们能得到金融支持,并没有几家农民为了求生而卖地。在旱灾期间,反而因为土地需求比平时少,土地买卖交易量少于平时。相反,孟加拉国村庄于1968年和1970—1974年两次陷入由水灾引发的饥荒中,大量农民家庭被迫卖地求生,在1957—1980年间,超过一半的孟加拉国卖地农民都是为获得食物和医药,跟印度村庄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

所以,土地分配过于集中在历史上或许激发了一次次农民起义,但并非土地私有或者土地自由买卖所致。从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对比中,我们看到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如果有了更丰富的事前规避风险以及事后缓冲风险的金融工具,即使农民暂时受到灾荒、人祸等风险事件的冲击,也用不着被迫卖地,土地也就不会过度往少数人手里集中。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金融也可以改变人类历史,至少可以帮助避免许多农民起义发生。



没有金融市场的社会里,不只是人被工具化地使用,而且与我们个人幸福切近的婚姻、家庭等关系也会被利用。我们现代人追求爱情,把爱情视为婚姻和家庭的基础,但可能意识不到这是风险交易、利益交换越来越被金融市场和其他市场承担和取代之后的结果。在金融市场发达之前,婚姻的首要基础是利益,是规避风险的需要,而不是爱情。

前面说到,灾荒风险发生时,农业社会的普通人会被迫卖妻女、卖土地求生存。当然,灾荒对人们的生存冲击很大,但毕竟是低频率的事件,不一定每年发生。平时,农业社会更经常面对的会是一般性歉收,有收成但不足。这种一般性风险又怎么应对呢?

农业社会里,歉收风险的地区差异很大。像笔者的老家湖南茶陵县,丘陵小山把一个个村庄隔离开来,不同村庄虽然可能就相隔几公里,但其所处的地理环境因素,比如是否靠山、是否靠水、是否泥土沙质太强、是否靠近雨带等,都会对财富和收入产生巨大影响。我母亲9岁时觉得她父母家太穷,听说6公里之外的村子,也就是我父亲所在的地方,比她的村子富有,就以童养媳身份嫁到父亲家。嫁过去后,才发现父亲家未必比娘家好,算是吃了信息不对称的亏!

我母亲的选择和我们从小观察到的很多新娘的选择,在众多农业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这得到了许多研究的支持。我在耶鲁大学的同事马克·罗森茨威格(Mark Rosenzweig)教授多年对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农村的研究发现,印度父母喜欢把女儿外嫁很远,平均嫁出去的距离是30多公里。我们可能一般都认为“人往高处走”,嫁人要嫁更富有的,迁居要迁往收入更高的城市。但是,罗森茨威格教授发现,1981年印度人口普查时,因为寻求高收入而从农村迁居城市的人只占总人口的2.2%,而村与村之间迁居的人却占总人口的30%,其中80%是妇女外嫁所致。马来西亚的情况也类似,迁居主要是因为婚姻发生,而且70%左右的婚姻迁居都是在收入水平基本相当的村落之间,不明显追求“高富帅”。

那么,为什么这些父母喜欢把女儿嫁很远,而且不一定是嫁到更富有的家庭或更富有的城市呢?罗森茨威格教授认为,农业收成风险具有很强的空间性或地区性:这个地方遭灾害冲击,另一个地方不一定遭遇同样的灾害;甲村遭遇决堤,乙村不一定同时遭遇决堤;甲村和乙村可能同时遭遇旱灾,但轻重可能大为不同,等等。他发现:两个村庄之间的距离越远,两地收成的相关系数就越低。所以,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最好是能够在不同地方的村民之间进行跨期收入互助互换,让甲村受冲击时乙村人会给予补偿,乙村遭遇风险冲击时甲村人会补偿,由此提升各村各户的总体福利。

问题是靠什么让甲村、乙村相信这样的互助互换交易安排,让他们不用担心对方会违约、赖账?如果金融市场已经发达到位,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则可以提供中介服务,给予信用增强的支持,帮助各村之间进行风险配置、跨期收入互助交易。在没有金融市场和相配的信用体系的情况下,农业社会就必须找其他安排以强化跨地区的人际信任,而姻缘、姻亲就是这样的一个最为古老的强化跨期信任的基石。自从人类逐步发展出婚姻制度以来,姻缘是仅次于血缘的第二牢固的信任基础。所以,不太奇怪,印度父母利用女儿婚姻来建立跨期信任关系,并通过把女儿外嫁得尽可能远,以此来最大化分散收入风险的效果。

罗森茨威格教授的研究证实:越是有女儿外嫁很远的印度家庭,特别是有多个女儿外嫁多处远方村庄的家庭,在歉收年份受到的冲击就越小,他们的食物消费对收入风险的敏感度就越低(每多一个外嫁远方的女儿,收入波动对家庭食物消费的影响就少15%)。对于农作物收成风险很高或者很穷的农村来说,有女儿外嫁很远尤其重要,因为在没有金融市场的传统农村,女儿的婚姻几乎成了唯一能用上的跨地区分摊风险的工具。

有人会问,通过儿子婚姻来选择远方交易对象,不是也可以达到异地分散收入风险的效果吗?是有这种可能,但效果要差一些。主要是岳父家对女婿家的帮助一般要少于女婿家对岳父家的,在婆家有女儿惦记着娘家,但在娘家没有人惦记着女婿家。从这个意义上,在没有金融的传统社会里,儿子可以提升家庭的收入,但不能帮助家庭跨地区分散收入风险,而女儿的婚嫁却可以帮助降低家庭的收入风险冲击。多子多富,多女则多福。

子女的婚姻可以帮助降低家庭的生存风险,这是好处。但是,这种好处是以谁的利益为代价呢?为了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非要把女儿通过包办婚姻外嫁给遥远村庄里的陌生人,婚姻就很难以爱情为基础。在没有金融市场的社会里,爱情显然是不可及的奢侈,为了生存就只能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等金融市场把风险交易的功能从婚姻、从家庭关系中剥离出去之后,婚姻的避险功能负担才会被减轻,爱情在婚姻中的权重才能提升。在金融市场完全解决个人的风险交易和利益交换需要之前,爱情不会是婚姻的全部基础。

金融就是这样改变我们的生活的。



不管是美国、欧洲还是中国,人们都容易有一个本能的反应:金融只是为富人服务的,跟穷人没有关系,而且金融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所以,不要说在中国,即使在美国、西欧,每次政府要强化对金融行业的管制,包括对金融行业进行限薪、加税,社会总是一片欢呼,觉得是政府帮老百姓出气了。

当然,这种朴素的逻辑经不起推敲。正如前面看到的,金融实际上对于穷人更加重要。金融对富人可能是锦上添花,而对穷人则可能是雪中送炭,甚至关系到是否需要卖妻、卖地。比如买房子,对于有现金的富人来说,有没有住房按揭贷款并不影响他们,反正不需要按揭;可是,对于普通人,如果没有按揭贷款这种金融支持,可能要等很多年,存满足够多的钱,才能住上自己梦想的房子,而且如果“男人有房子才具备谈恋爱的条件“的话,那么,有没有住房按揭让有出息的普通年青人买上房子,最后也会决定能否谈恋爱找对象,影响他们能够找谁做妻子!

现在流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即众创。以前中国只有国有银行,没有股票市场或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没有债券市场,对许多人来说,借债融资创业发展不可能;而即使企业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借贷融资了,也需要实物资产抵押,否则不可能从银行借到贷款。后来,个人和私营企业也可以从银行申请贷款了,但还是需要实物资产抵押。

如果融资的前提条件是实物资产抵押,那么富人和穷人之间,谁可以得到融资支持呢?当然是富人,或者是已经成功的企业。也就是说,如果金融行业还停留在以银行为主的初级状态,那显然对富人最有利,因为富人可以拿出所需要的实物资产抵押品;同样道理,这也对已经成功的企业更有利,于是造成富的更富、穷的更穷。

发展金融市场的内在要求就是减少融资的抵押要求,让那些未来前景看好,但现在没有实物资产、没有太多到手财富的“穷人”也能得到融资支持。按照芝加哥大学的拉扬(RaghuramG.Rajan)和津加莱斯(LuigiZingales)两位教授的说法,发展金融市场的意义在于把原来只对贵族开放的俱乐部,变为对所有人开放。邹恒甫教授及其同事使用1960—1995年间83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研究也发现:长期而言,金融发展程度越高的国家,其收入不平等系数就越低;一般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收入不平等程度会逐渐降低。私人部门信贷每增加1%,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就降低0.31%。

由此可见,发达的金融市场是万众创业的催化剂,也是众创的前提。PE基金、创投基金就是最典型的例子。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现代中国有了对未来收入做贴现、定价的机器,因为股市从本质上是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预期的提前定价,也让股权所有者能把未来收入预期变现,这跟传统银行根据既有资产即过去收入做借贷定价的做法,形成明显的对照。可是,由于之前太多决策者、智囊顾问受传统银行思维的影响,制定的政策要求任何公司如果要在A股市场上市,不仅要有过去3年的充分盈利记录,而且必须也有很多实物资产如楼房、机器、设备、土地等,这样,从本质上把中国股市限定在传统银行范畴内,主要为国有企业和“重资产”的传统行业提供融资服务,不能帮助能力超强的草根创业者上市融资发展。过去的中国资本市场仍然是贵族俱乐部,阻碍收入机会、创业机会的平等化。

从2001、2002年开始,中国的PE、创投基金开始真正起步,到2007、2008年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行业,达到戏称“人人PE”的泡沫境界。我们暂且不管这个行业是否走得有点过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这些创投基金、PE基金跟银行和过去的A股市场截然不同:它们看重的是你的公司未来的收入流,而且你的公司最好是轻资产甚至没有实物资产,但必须有很可观的未来收入增长预期。只要你的公司未来增长预期好,即使没有有形资产,他们也愿意给你的公司100亿、500亿的估值!

相对于银行,相对于原来的A股市场,这可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创投基金、PE基金寄希望于未来、奖励未来,而银行和过去的A股市场则是着眼于过去、奖励过去。正因为这种差别,以创投基金、PE基金为代表的资本市场,不看你的出身,也不管你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只看你创业的公司的未来前景。在过去两百年的美国和最近十几年的中国,正因为有了这些放眼未来的新型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许多普通家庭出身的创业者也能成为亿万富翁,美国19世纪的爱迪生、20世纪的盖茨,中国的马化腾、李彦宏,不仅出身普通,而且都在30来岁就成为亿万美元富翁。金融市场,尤其资本市场的发展,拉平了创业致富、收入增长的机会。自由发展的金融不只是帮富人致富,而且更帮助穷人出人头地。就像我的好友曾人雄先生,虽然他出自普通湖南家庭,但他看准了中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前景,两年多前创办自己的泓华医疗集团,资产轻、全国连锁增长前景好,如今私募股权投资者也愿意给他公司几十亿的估值,使创业机会不再受制于家庭出身!

因此,以往关于银行是“间接融资”、资本市场是“直接融资”,以及中国太多依赖“间接融资”的讨论,其实没有说到点子上,是错位的,因为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不仅使资源配置效率过低、不利于创业创新,而且使收入分配恶化,不利于拉平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机会、创业机会。过度依赖银行的金融体系从本质上偏袒富人、贵族和已经成功的企业。

当然,好的金融制度可以拉平收入差距和机会差距,但坏的金融政策、坏的监管政策可能会造成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恶化。就以房地产贷款政策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房地产市场刚刚起步的时候,只要你拍卖到土地并得到相应行政审批,你即使自己没有资金,也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从银行得到贷款,再加上提前预售楼盘,这使许多家庭出身一般甚至是农村出身的年轻人能够加入房地产创业大军,自有资金不是门槛,房地产不只是富人的游戏,因此,潘石屹、冯仑等人当年也能进入房地产行业创业致富。可是,从2003年开始,呼吁政府调控房地产价格的声音越来越多,许多矛头都指向房地产开发商,于是政府就逐步推出房地产“新政”,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占比不断抬高,包括土地买价全由自有资金支付,等等。这样一来,结果当然是事与愿违,因为“新政”必然压低新房供应,使房价进一步上涨,而且使普通家庭出身的人不再有机会进入房地产创业,或者使他们因为自有资金有限不再能扩大业务。从那以后,房地产行业越来越成为少数成功人士的贵族俱乐部,这些房地产金融“新政”使今天的普通年轻人不再能重复潘石屹、冯仑等人的成功故事。

这几年关于美联储、欧洲央行等“量化宽松”政策的讨论不少,其出发点是通过央行拿钞票购买中长期公债来大量增加社会中的流动性,让经济中的钱更多。这种政策举措是典型的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使经济脱离其自然状态,走上靠强心针支撑的非自然轨道。虽然这种“坏”政策能制造短暂繁荣,但其副作用也不少,包括其必然带来的结构性扭曲和被恶化的收入差距与财富差距。

量化宽松政策的背景是当时美国的基准利率几乎为零,以往基于调低利率以增加流动性的做法已经没法用了,在利率即“价格”工具不能用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又不愿意在未来经济前景很不确定的环境下做很多信贷(其实当时银行有资金但不敢放贷)。于是,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美联储认为在银行惜贷、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他们必须通过刺激证券市场价格来制造“财富效应”,亦即通过印发很多美元货币去买各种中长期政府国债,把国债价格抬高,并由此带动股票等金融资产价格上涨,使那些持有股票、债券的投资者和家庭“感觉”到更富有,然后更愿意开支消费或者做更多实业投资,由此带动需求的增长、增加就业等,帮助经济复苏。量化宽松通过制造“财富效应”,绕一个大弯来刺激增长的手法,短期内的确达到了效果。比如,金融危机之前的2007年年底,美国家庭财富总值为69万亿美元,到2009年中期下降到57万亿美元左右,但通过美联储三轮的量化宽松,到2013年中期上升到78万亿美元,美国家庭的金融与非金融财富加在一起比危机之前最高时还高出9万亿美元。对于私人消费占GDP超过80%的美国经济来说,提高私人家庭的“财富感”对经济复苏很重要。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效果还可以。

但问题是并非所有人都有钱投资股票和债券,没有股票和债券的人占美国总人口40%左右,他们没有金融资产,也自然不能从量化宽松制造的金融财富效应中分享到好处。特别是2009—2014年美国股市上翻一倍多,国债市场也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牛市,而同期普通人的工薪收入基本没变。因此,量化宽松的结果是使富人更富、穷人相对更穷,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结构都出现扭曲与恶化。由此我们看到,“坏”的金融政策会阻止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也促使收入差距恶化。

这当然使我们联想到2014年10月以来的“慢牛”股市政策,思路似乎也是要通过制造A股牛市“财富效应”,一方面刺激民间消费,另一方面激励创业创新,促成结构性转型。当前中国经济遇到的一个大问题是企业负债率普遍过高,银行贷款大量流向一些产能过剩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而创新和经济转型的主力军中小企业又得不到贷款支持。在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经营风险和银行信贷风险都很大。为了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决策层想从“企业财务结构—金融市场结构—经济结构”这一链条破解问题,也就是通过催化股票价格吸引众多社会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拓宽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让企业在资本结构上增加股权融资的比重,减少债务占比,以达到所希望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间接融资比的效果。通过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市场发展,让更多资金进入各类股权市场,建立起个人投资、VC(风险投资)、PE、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这一完整的直接融资体系,进而通过资本市场对具有成长性、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高估值,引导金融资源往这些方向配置,进而达到结构调整的目的。

愿望当然良好,不过有一个前提,即股权的定价比较精准,能够反映各公司的实际基本面,否则,如果股价全面悬空,背离基本面,靠错位的股价引导的资源配置不仅达不到调整经济结构、改良金融结构的目标,而且还会本末倒置,制造长久后患,让经济结构调整开倒车,把本来可以投入创新的能量和投入实业的资金也都转向炒股。

同时,考虑到中国股民毕竟不到一亿,有股票投资的家庭不到四分之一,制造股市繁荣的结果只是让部分人更富,让多数人更穷,收入和财富差距进一步恶化。尤其是在社会流动性非常充分、银行不想多贷、实体企业不一定想多借多投的情况下,继续通过降息降准增加流动性,只会使股市泡沫更大,拉大财富差距。而且这样人为刺激股市,连实体企业也不想专注主业,也把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向股市,因为在这种人为安排的“慢牛”下,似乎股市的回报高于任何实体行业的投资,由此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结构被严重扭曲,包括人力资本过多往炒股上转移,扭曲社会的激励架构,拖垮社会的长久创新力。

顺其自然、不受政府干预、自由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会扩大金融的普惠性,提高金融的可得性,深化金融渗透的层面,使金融不再是贵族的特权,从而降低收入差距。与此相反,对金融的过多政策干预则会扭曲资源配置,逆转经济结构调整,造成更多的机会不平等和财富差距。我们尤其要纠正以前的错觉,就是觉得“政府不干预的金融只对富人有利,政府干预就是为普通人而为”。现实恰恰相反。



金融市场惠及的不只是老百姓个人,也能影响国家的存亡、朝代的兴衰。当风险不能通过金融工具进行交易分散时,明君贤臣可能也难以挽回国家的命运。

我们就从明朝末期的李自成起义说起。一般看法是:官场腐败导致朝代灭亡。长期而言,政府权力失控、制衡不够所造成的腐败泛滥最终会导致王朝灭亡。可问题是那个“长期”到底是多长呢?腐败政府十年甚至几十年不垮的例子历史上有的是,现今世界上也多的是。16世纪中后期,明朝已经持续了两百多年,嘉靖朝(1522—1566)的后期已经腐败了,17世纪初明朝可能更是摇摇欲坠,但如果不是自然灾害帮忙的话,李自成、张献忠的起义也不见得必然能摧毁明王朝,事实上,明朝除了忙于应对农民起义的挑战,还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不断冲击,而游牧民族的行动又往往与气候的变化有莫大关系。接下来,我们要谈谈明朝的灭亡与气候的关系。

1606年出生的李自成,青年时期本来有正规工作,在传递朝廷公文的驿站做驿卒。可是,由于朝廷财政吃紧,1628年,全国1/3的驿站被裁撤,李自成因此失业回家,并开始欠债。同年陕西(李自成的家乡)和山西发生大旱灾,生存困难,冬季时李自成因不能还债,被告到陕西米脂衙门。县令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好在亲友把他救出,接着他跑去杀死债主,之后投奔起义军。

之所以朝廷在1628年前后出现财政危机,主要是气候灾害所致。回到16世纪中叶,那时明朝已建立近两百年,加上嘉靖朝廷本身也越来越腐败,上下开支出现某些失控,当属预料之中。但更重要的是,按照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郑景云、萧凌波、方修琦等学者的研究,16世纪50年代华北气候总体变冷、变干,旱灾也越来越频繁。这些旱灾一方面挑战北方游牧民族的生存,增加他们攻打中原以求生存的压力,威胁明朝;另一方面也使明王朝在北方的军屯军田难以耕作、产量大减(郑景云等学者考证:由于气候危机,16世纪中期河北每公顷产粮1168公斤,到万历年间为584公斤,而到1620年后下降到每公顷230~350公斤)。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武力威胁和屯田荒废、减产,不仅迫使朝廷扩大军队,而且也造成政府财政更多地用于军队。在1550年前,军事开支占朝廷岁出的31%左右,而到1590年后上升到90%。尽管明朝名臣张居正在万历年间推动的改革改善了财政,但不足以填补快速上升的军事开支,军队开支占朝廷岁出90%左右的局面一直维持到明朝终结,以至于1628年崇祯皇帝一上位,就不得不缩减财政开支、裁撤驿站。从这个意义上,李自成参加起义跟气候灾害有很强的关联。郑景云等学者的研究发现:1628—1633年的农民起义基本都发生在旱灾县域。

气候危机尤其是旱灾把李自成推向起义,而如果不是后来更多更大的旱灾,李自成的起义也未必能成功。他的起义军至少两次几乎被扑灭,都是大规模旱灾成就了他。第一次是1633年年末,李自成、张献忠等率领的农民军被曹文诏的明军铁骑队在山西击败,余兵逃到河南,又被多路明军包围在黄河与太行山之间。眼看起义军随时可能被清光,可是1633年年底他们的运气转变,因为那年冬天河南超常寒冷,黄河水面被完全冰冻,给李自成等的军队提供了越过黄河逃跑的机会。接下来,1634—1636年间,河南和周边省份又发生大面积严重干旱,千千万万农民面对生存危机,大量饥民谁给他们饭吃就愿意跟谁跑,这又给李自成、张献忠提供了大规模招兵的机会。就这样,李自成的起义军很快扩大到60多万人,比1633年之前更强大。

到1636年,农民起义军规模庞大,威胁明王朝,迫使朝廷加大平息起义的力度。那年8月,主要农民军领袖之一高迎祥被明军击败,次年张献忠兵败投降。1638年在明军集中武力的攻击下,李自成军队也败下阵来,最后他带着残部17人躲到陕西东南的商洛山中。这是李自成第二次几近灭亡。但是,1639—1641年的旱灾不仅更加严重,而且覆盖了更多省份,饥民数比之前更加巨大,又给李自成提供了机会。1640年,李自成再次回到河南,收留饥民,重建起义军。郑廉在《豫变记略》这样描述李自成大赈饥民的盛况:“向之朽贯红栗,贼乃藉之,以出示开仓而赈饥民。远近饥民荷锄而往,应之者如流水,日夜不绝,一呼百万,而其势燎原不可扑。”到1641年3月,他的起义军增加到100多万!那次旱灾持续三年,不仅让李自成、张献忠东山再起,而且严重中断了明军的粮食供应,使政府军无力对付农民起义军。1644年,明朝最终被李自成击败。

虽然长期而言腐败王朝会灭亡,可是短期来讲不一定必然会垮,关键要看是否有风险事件引发危机,也要看朝廷是否有应对风险冲击的手段。明朝最后的几十年是旱灾频发的时期,尤其是1628—1643年,干旱程度达到历史之最,那十几年里,河南、河北、陕西等有7~9年干旱。这不仅给李自成一次又一次的起义机会,而且极大地考验朝廷,使腐败的王朝难以为继。

前面主要从军事上谈到李自成起义军实力如何不断得到旱灾的支持,使其两次起死回生,最后击败明朝。可是实际上,如果明朝当时的财政不是每况愈下,起义军也未必能成功。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朝廷拥有对冲气候风险的手段,明朝的结局可能会大为不同。前面说过,明中叶之后政府财政逐渐吃紧,到16世纪中期每年财政赤字多则400万两白银,少则也有百万两。1567年时,太仓银仅存135万两,只够3个月开支。那种财政赤字大概有多严重呢?当时,明朝一年财政收入在

2000万~2500万两白银之间,占4亿~5亿两白银规模的GDP的5%左右。这样,即使按照最多的400万两白银赤字算,不到当时GDP的1%,远低于今天2.5%左右的财政赤字。可是,我们说中国今天2.5%财政赤字是非常健康的,而明朝1%的财政赤字却严重到可以把朝廷压垮。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关键在于那时候中国没有跨期配置收入的债券市场或长期借贷市场,而今天不仅可以发债,而且可以发行30年甚至100年才到期的永续债,能把今天的财政赤字摊平到未来100年慢慢还、逐步还。债券是现代政府抵御财政危机、降低国家生存风险的主要手段。而在没有借债手段的情况下,朝廷只能在加税、拖欠、货币成色上找活路。靠单年的加税来解决财政危机,其最大的缺陷是强化了突发性大额开支对社会当年的冲击,等于是“税负休克疗法”,但它无法让朝廷把一次大开支平摊到未来30年、100年的财政收入上,后者只有长期限债券等证券才能做到。

自万历四十六年(1618)始,“辽东兵事兴,骤增饷三百万......先后三增赋,凡五百二十万有奇,遂为岁额”。但这些增税并没缓解明廷的财政危机。到1628年崇祯继位时,财政赤字为113万两。据王昊先生《论崇祯帝》引证,为补亏空,崇祯帝在万历年间每亩加9厘税赋的基础上,再增3厘,共增税165万两。这笔税跟万历年间3次加派加起来,共达680万两。但是,农民战争在气候灾害的帮助下势头不断猛进,军费开支不断上升,屯田收成也继续下降,财政赤字压力持续扩大。如果再加税太多,会加剧官逼民反的势头,朝廷只好尽量拖欠军饷等债务,崇祯元年时各边欠饷已达520万两。到崇祯十年(1637),朝廷仍然拖欠边镇军费,导致边兵大量投身于农民起义军,把明朝进一步推向崩溃。在崇祯十一年(1638)更大旱灾的冲击下,战情急转直下,财政危机进一步恶化,“不集兵无以平寇,不增饷无以饱兵”,崇祯帝只好“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批准加派280万两新税。

据王昊《论崇祯帝》引证,当时,崇祯帝还试过其他办法缓和财政危机,包括要求富室勋戚捐助、节省宫廷开支等,但不成功。然而,在传统中国朝廷只注重“节流”存银子而不是通过负债发展、把“饼”做大的大背景下,债券市场所需要的销售体系在平时当然没机会发展,等急需发债融资时又不可能一夜之间建立起来。所以,崇祯皇帝发现债务融资之路走不通,不足为奇。

实际上,中国大多数的朝代变迁和社会动乱都发生在冷气候、高旱灾时期,气候变化是影响中国朝代循环以及大乱—大治交替的因素之一。除明朝之外,中国其他朝代的灭亡也大致如此,在王朝灭亡之前几十年一般会经历异常气候风险,在没有现代借贷市场帮助的情况下,它们都难以应对气候灾害带来的国家存亡挑战。根据龚启圣、白营、陈强、贾瑞雪等学者的研究,自秦朝以来,旱灾年份里,中原汉族王朝一方面会面对比平常更多农民起义等内乱,另一方面也会更频繁地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进攻,因为在旱灾带来的生存压力之下,游牧民族更有可能攻打中原农耕社会,掠夺物资,以求活路。

中国之外,世界其他国家,在远古和近古时期,气候灾害也都曾经是战争、社会动乱的最重要起因之一。公元250年至600年间的气候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西罗马帝国的崩溃。欧洲过去1000年中的寒冷时期,冲突频率明显高于平常时期。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旱灾、水灾等气候灾害和其他风险事件依然会发生,但我们不用担心北方游牧民族攻打中原,不必担心出现下一个李自成或其他社会动乱,不必担心气候风险带来的国家存亡的挑战。原因当然跟工业革命带来的经济变化、现代强势政府的形成,以及正规军的武器优势有关系,但是,金融市场所起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因为如果没有金融市场提供的抵御存亡风险的金融工具,个人和国家在面对风险事件的冲击时可能还是会求助于暴力。

众多对中外历史的研究表明,腐败国家并不必然灭亡。在现代金融发展之前,如果一个王朝本身已经腐朽,只要不发生旱灾、水灾或其他大风险事件,只要粮食收成还多少能凑合,那么,腐败不一定马上拖垮王朝;但如果遇上自然灾害,特别是百年不遇的旱灾,腐朽王朝的宿命可能在劫难逃。而有了现代金融市场后,规避风险事件冲击的工具大大丰富,即使旱灾等风险发生,腐败王朝也未必会垮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金融市场不仅改变社会、给个人更多自由,而且也打破了改朝换代的历史规律。



不管是个人层面,还是国家层面,未来的历史都因为金融而不同。其含义体现在本书所收集的各篇文章中。自从2009年《金融的逻辑》出版以来,中国社会对金融的认识和金融工具的应用,已经进步很多、很快,金融品种丰富多彩,金融市场规模日新月异。

但是,似是而非的认知还是太多,尤其在谈到“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的时候,从下到上,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当然要重点发展实体经济”或“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这种表面看似乎很有道理的陈述,实际上经不起经济学逻辑的推敲。很显然,中国许多实体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而金融的供给则严重不足。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实体经济发展的边际价值很低,甚至是负的,往实体行业做更多投入,与往火堆里扔钱无异;但金融发展的边际价值很大,甚至是无穷大,因为金融供给短缺,多一些金融服务就可以多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多配置资源到高边际价值的行业,减少对边际价值为负的行业的投入。所以,与很多人说的相反,我们要做的恰恰应该是重点发展金融经济,淡化实体经济,而且实体经济要多为金融经济服务才对!

之所以“实体经济为主,金融经济为辅”的观点大有市场,从本质上看是因为人们还没有走出短缺经济、农耕经济的思维。对于总处于温饱边缘、物质总是短缺的农耕社会来说,所有经济活动的价值都围绕填饱肚子的需要来定义:能直接生产东西填饱肚子的活动才有价值,而不能生产“物”的虚拟经济活动,没有价值。

是的,当东西总是不够吃、不够穿的时候,只有“实”的东西才有价值,只有这些才能让人活下去。但是,我们同时在接受医生服务的价值。医生不生产物质,实际上很多时候医生要割掉这个那个的,是要毁掉物质,但我们知道,他们在治病,在延长人的寿命,是实实在在的贡献,所以我们会接受“医生服务有价值”的陈述,而且在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我们都会增加对医疗与健康的投入,认同这种“不生产物质”的服务的价值。

既然我们能够认同医生服务的价值,为什么不能认同金融的价值呢?前面谈到,在没有金融市场的社会里,一旦发生灾荒等风险事件,许多家庭会被迫卖妻卖地以求活路,但有了金融工具之后,人类社会可以更主动地利用非人格化的金融工具进行跨期价值配置,更好更主动地安排规避风险,让人们不用担心生老病残,让日子过得更加安稳。在本书的第一部分,我们会看到货币化、金融化发展是如何催生文明、促进个人自由的;在第6章,我们会了解到,正是因为金融市场带来的跨期平滑收入的工具,财富差距、收入差距本身不再是问题,因为只要金融工具和政府转移支付能帮助人们摊平收入冲击的影响,使消费不再像以前那样随着收入的下降而下降,那么收入分配将不再是重心,消费分配结构才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所在。

尤其是在实体行业普遍产能过剩的今天,物质消费问题已经解决得比较好,人们关注的更多是自己和亲人一辈子的生老病残问题,关注重点从当下消费转移到未来的方方面面,而这恰恰是金融市场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社会总福利的增长点在于未来的消费安全,在于保障、解决未来生老病残的需要。从这个意义讲,到了今天这个发展阶段,金融堪称经济的核心,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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