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中共“法制”:买假枪被判无期vs持有真枪只判18年

“呼格案”专案组长(冯志明)获刑18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且注意:18年是数罪并罚的年限:被告人冯志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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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百姓买个假枪就被判无期
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中共官僚一共只判刑18年
呵呵,中共法制的逻辑,你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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