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

2016年中国有哪些互联网监管措施

1月初,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将互联网新闻主管单位变更为国家网信办,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包括应用程序、论坛、Blog、微博、即时通信工具、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或社会动员功能的应用。

3月10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施行,禁止外资公司及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3月25日,工信部推出新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由境内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及运行管理;而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非境内机构管理的域名,则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6月21日,国家网信办召集相关官员及部分网站负责人,召开"全国跟帖评论专项整治"会议,计划集中治理网络跟帖评论存在的"突出问题"。

6月28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对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端应用程序(App)的监管。

7月初,中共中央统战部成立了全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的第八局,将新媒体从业人员等4类人士纳入"统战"对象。

7月25日前夕,北京市网信办责令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等商业网站进行限期整改。新浪的"新闻极客"和"新浪直播间"栏目;搜狐的"新闻当事人"、"弧度"和"点击今日"栏目;网易的"回声"、"路标"和"新闻学院"栏目;凤凰的"严肃报导"栏目遭到关停或勒令清理违规内容。这些栏目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账号等其他内容发布平台也同步被关停或清理。

7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在未来10年"做大做强中央主要新闻网站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并对所有具媒体属性的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包括网络身份管理、网站域名备案、网络舆论管理等。

8月17日,国家网信办召集有官方背景的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行业协会等60余名负责人开会,提出各网站日后须实行"总编辑责任制"、"7×24小时值班"等8项"网络信息管理主体责任"的规定。

9月份,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直播平台应具有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认可的资质才能进行相应直播服务,并具备内容审核把关能力,确保"播出安全"与"内容安全",在直播前应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备案。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

12月12日,凤凰网主编被约谈,"今日最大声"、"边驿卒"和"新太平广记"栏目被关闭;同日,中国文化部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引导网络文化"的名义对网络直播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未来网络直播市场的从业者必须要同时遵从三大政府部门的行政法规。

原文链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