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

[读书]陈晓卿:《至味在人间》

This is a very fun book, especially for those foodie readers who are very fond of various cuisines, such as the little restaurants hidden in communities. The readers could try to find the little but interesting restaurants after reading the book; the restaurants may not be so expensive or well-suited for all, but would be very special at some point. And, the tours of finding the restaurants are also another kind of fun.

You may feel it at the preface below.

舌尖上的假想敌(代序)

沈宏非

我发现,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字里行间总是潜伏着一个假想敌,或隐或现的。比如,曹雪芹的敌人是男人,金庸的敌人是女人;鲁迅的敌人是他人,托尔斯泰的敌人是他本人,张爱玲的敌人不分男女,只要是她的亲朋好友就行—陈晓卿的敌人,不是人,是城市,人造的城市。敌意之深浅,与城市体量及其距离乡村之远近,成正比。

接下来,你会像我一样发现,凡是大城市里的饮食,在他的笔下一般都显得虚头巴脑,感觉五脊六兽,就连标点符号,一个两个瞅着也都没精打采的;一旦脱离了中心城区,越往城外走,文字就越是精神,越是来劲。及至流窜到荒郊野岭,田间地头,胸臆便完全打开,双目就彻底放光,好言好语一发喷薄而出,令人目不暇给。即便平日里坐困愁城,面对餐桌之上一应吃的喝的,荤的素的,一逮着机会,作者还是会有意无意地把它们偷偷往下,再往下,朝着有泥土的下方移动。你且看他,陪偶像在北京的大酒店里吃罢一顿高大上早饭,明明吃饱喝足,下了电梯来在街上,还是忍不住要拿什么“居民区寻常巷陌中”甚至“二十年前某一个清晨的淮北小城洒满阳光的老街上”的早餐来说事,摸着肚子意淫一番,打着饱嗝吐槽一顿;你再看他,本来是欢欢喜喜过个年的大喜日子,在北京超市里见到荠菜,竟然也要不无伤感地闪回到老家黄黄绿绿的田埂。就连和自己家乡八竿子打不着的馆子和食物,也要转弯抹角把人家从掌柜到厨子到服务员的老家籍贯连根刨起,大套近乎,煽动别人的乡愁,然后同仇敌忾,然后以“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角色与对方发生并保持不正常的关系。

陈晓卿,不论他置身北京还是东京,南京还是望京,你问他美味在何方,他的手指最终总是会像扶乩般自动地指向老家的方向。正如作者自供:“就像我,一个安徽人,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生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每每想到我老家淮河岸边的菜肴,还是难免食指大动。” “(在北京)已经居住了二十八年,但一直找不到味觉上的归属感。”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里,他该吃吃,该喝喝,貌似也没落下哪一顿,但是,就是凭着这股子浓浓的乡愁和满满的敌意,他总是能在北京的浓重雾霾里嗅出老家的味道,并且在这个超级迷宫里准确地找到来自老家的饭馆。在城市里发现乡村,在钢筋混凝土里翻出泥土。当然,树了敌,方能有的放矢。有的没的,有意无意,城市这个宿敌也让他为我们带来了这一册用情至深的大好文字。

举个例子,《弯腰青》—这是我在他博客上读到的第一篇,说的是萝卜。开篇,照例是从躺枪的假想敌“北京天源酱园的甜辣干”开始,一路向南飞越八百公里,然后一屁股降落在故乡黄泛区的沙土地上。在对老家的青萝卜极尽阿谀奉承同时恶毒攻击了北京的“心里美”乃至全世界的萝卜之后,一时写得兴起,进而向读者展现了故乡老式浴池的休息室里“吃萝卜最惨烈的情形”:“休息室里永远有一分钱一杯的六安瓜片和三分钱一只的萝卜待售,瓜片显然是低等级的,基本以茶梗为主,萝卜则是当地的,皮已经刮得很干净,售者用镰刀(就是割麦子用的那种镰刀的头)轻轻纵切,萝卜体内传出嘎吱嘎吱的夸张音响。一些在我们看来的有钱人往往会端上一杯茶,深呷一口,放下杯子,腾出手来,抚摸着自己刚刚修完的光滑的脚后跟,另一只手则掰下一片萝卜,送进口中咀嚼,干瘪的生殖器萎靡而瘫软地配合着口腔的运动。放在手边的萝卜肉质如翠玉,呈均匀的半透明状,晶莹饱满,鲜明地映衬着享用者疲沓的肉体。”

说实话,陈晓卿的这一弯腰,当时给我造成的震撼绝不亚于浴室里拣肥皂。从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坚信,他以后如果不想再用“陈晓卿”这个实名的话,完全可以改用“弯腰卿”这个笔名行走美食江湖,永远不愁吃喝。

画面感虽已强大到如此不忍直视,不过等到拍摄《舌尖上的中国》,一朝有比文字更衬手的兵器在握,他对大城市的敌意还是难以自控地一发不可收拾。于是我们共同见证了以下这一幕:超市里的,菜场里的,馆子里的,工厂里的,锅里的,碗里的,但凡是口吃的,统统地被他放归山林,重返江湖。

吃喝有道,写字有气。各人笔下有各人的气,这个不服不行。论写吃,有人霸气侧漏,有人镬气狂喷,有人傻气直冒,有人酸气逼人,陈晓卿的气,是地气—这和“接地气”还不完全是一回事,也还真不是逢大排档必赞,见高级货必骂的那种,那是怄气。陈晓卿的地气,不是从地里冒出来然后被他一弯腰接住,而是酝酿于丹田,厚积于舌根,薄发于舌尖,逆向地深入泥土,深入地表,深入人心。
这正是:

为什么他的嘴里常含口水,
因为他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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