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日前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自1月22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进行清理规范工作。查处对象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中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对VPN(虚拟专用网络)服务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管制及审查日趋严苛,“防火长城”(GFW)不断升级,“翻墙”也变得愈来愈难。2015年1月,三大 VPN 供应商(Astrill、StrongVPN 和 Golden Frog)都表示其 VPN 业务在中国大陆受到干扰。在随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回应此事时表示,“在中国发展互联网一定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一些不良信息应该按照中国法律进行管理,所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的情况出现一定会有新的政策管理措施跟上。”
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 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通知》规定,自建或租用 VPN 须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通知》还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加强对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未达要求及违规企业列入“不良信用纪录的企业”。
——《通知》规定
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管制及审查日趋严苛,“防火长城”(GFW)不断升级,“翻墙”也变得愈来愈难。2015年1月,三大 VPN 供应商(Astrill、StrongVPN 和 Golden Frog)都表示其 VPN 业务在中国大陆受到干扰。在随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回应此事时表示,“在中国发展互联网一定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一些不良信息应该按照中国法律进行管理,所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的情况出现一定会有新的政策管理措施跟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