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0日星期六

家国论的谬误

文/ELM



“祖国就是母亲”的说法经常被作为墙国共产党的宣传材料不断被花样翻新地提起。包括登上央视春晚的表演唱《国家》(成龙主唱),还有今年香港“反送中”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热帖《港儿 你妈到底欠了你什么 8问香港》,“港儿港儿”叫个不停,也一脸被逆子忤逆的表情。

把国家比喻为母亲,这是封建时代用来愚民的“君父”思想的孑遗和变种。这种动不动就“祖国啊母亲”的调子,粗暴地混淆了家和国的根本区别:“家”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国”是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两者的建构基础和处事逻辑有着根本的不同。“家”是血缘关系的,是“徇私”的,手心手背都是肉,是讲道德和伦常的。而“国”是契约关系的,是“为公”的,是讲法律和秩序的。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怎么可以被用来互相比喻呢?

之所以被当权者一再混淆,那是因为当权者需要家国不分,这样他们可以公私不分,愚民的时候就可以大讲“君父”“祖国即母亲”,让愚民以家的热情为国(其实是当权者)效力。用诗歌的语言比喻比喻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上升到国家的宣传层面,那就是专制政体的政治诉求了。

至于到今天用“母子”关系去比喻甚至要求大陆和港澳台的关系,那更是错上加错。而这往往是共产党(控制的)媒体特别喜欢的论调,譬如“两岸三地是一家”、“港澳同胞”、“血浓于水”、“祖国母亲的怀抱”、“国是最大家”(成龙的歌)之类。

一个很简单的反例就是:如果港澳台是祖国的儿子,那么海参崴呢?长白山南坡呢?江心坡呢?南坎呢?这些被共产党割让出去的地方到底是不是祖国的儿子呢?还是祖国捡来的养子?如果这些地方是祖国的亲儿子,那么祖国为什么对这些“被抢走”的儿子置若罔闻?如果这些是祖国捡来的养子,那么这些养子又是谁的亲儿子?还有多少祖国的养子其实是别人的亲儿子?

钓鱼岛,被墙国共产党在1960年明确划给了日本,按说不算墙国的亲儿子了吧?可是不,墙国70年代翻脸不认人,硬是说钓鱼岛是祖国的亲儿子,还屡屡用钓鱼岛搞事来转移国内老百姓的视线,这怎么解释呢?海参崴,离北京1341公里,离莫斯科6400公里,为什么海参崴是北京的养子、却是莫斯科的亲儿子?这又怎么解释呢?

“家国论”还有个绕不开的问题:家可以分,但国怎么分?一家人几代同堂家大业大,不管什么原因,要分家各过各的,自立门户,很正常。但如果把“儿子”换成港澳台、新疆西藏,那问题马上就出来了,各种“港儿啊你妈究竟怎么对不起你”的调子马上就出来了。怎么这个时候,又不类比家和国了?

其实,只要稍微统一一下标准,就会发现家国论的谬误。只不过,在墙国的洗脑宣传下,“祖国母亲”的嗓门太大,又没有其他声音,很容易会有意无意被墙国党宣的步调给带偏。

香港前两天有人把墙国的国旗扯下扔到了水里,再有人讲“祖国母亲”的家国论,就可以跟他说:“你看你妈泡水里了,一动不动,还漂啊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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