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襄
史学大家吕思勉在其著作《白话本国史》中认为岳飞为军阀,秦桧为大政治家。在书中,他就岳飞与秦桧,提出了5点看法:
1.南宋初年,军事实力没有办法跟金国抗衡。大将如岳飞、韩世忠等人,其部队都是群盗纠合,“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平定盗寇尚可,遇到金兵,则非败即遁。偶有小胜,也无补大局。
2.大将们把持军区内的财政大权和人事大权,是架空中央的军阀。金宋如果交战,中央只能继续容忍大将割据;金宋如果议和,中央腾出手来,必会谋求收回兵权。
3.依据史料对照分析,岳飞战功被夸大,最著名的“郾城大捷”也严重注水。
4.秦桧不是金人奸细,主持议和也不是卖国贼,“和议在当时,本是件不能避免的事。然而主持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真冤枉极了。”
5.岳飞被杀,其他大将的兵权被收归中央后,“宋朝才可以勉强立国了”。
吕思勉这本书,是作为中学历史选修教材出版的,在当时评价很高。
此书于1923年商务印书馆初版,当时中国正处在内有军阀割据、外有强敌环伺的困境,他对岳飞与秦桧的论述,也颇受了现实环境的刺激。他在书中坦承:
“古人滥得美名,或者枉受恶名,原不同咱们相干,不必要咱们替他平反;然而研究历史,有一件最紧要的事情,便是根据着现代的事情,去推想古代事实的真相(根据着历史上较为明白,近情的事情,去推想糊涂、荒诞的事情的真相)。这么一来,自然见得社会上古今的现象,其中都有一个共通之点。得了这种原则公例,就好拿来应用,拿来应付现在的事情了。
所谓“臧往以知来”。历史的用处,就在这里。倘使承认了历史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人物,譬如后世只有操、莽,在古代,却有禅让的尧、舜;现在满眼是骄横的军阀,从前偏有公忠体国的韩、岳、张、刘。那就人的性质,无从捉摸;历史上的事实,再无公例可求;历史可以不必研究了。”
此书刊行十二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从政府到民间都大力推崇岳飞的坚持抗金之志、精忠报国之心,唾弃主和的秦桧。
舆论开始指责吕,说他贬低岳飞、为秦桧喊冤。商务印书馆邀请吕思勉对内容做了一些删改,在1933年出了修订本。
1935年,该书终于酿成了一个大事件。
这年3月5日,南京市市长石瑛签发训令说:岳飞忠,秦桧奸,是“千秋定论”,不容置疑;该书诋毁岳飞,推崇秦桧,可谓居心叵测。故严禁在南京销售,严禁学生阅读。
3月16日,北平的《世界日报》中,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称:“精忠的岳武穆,遗臭万年的秦桧,一为举世所敬仰崇拜,一为万古所唾弃诟骂,不但史乘斑斑可考,即松木参天的西湖岳坟,凌云浩气,忠义昭然,瞻仰徘徊,谁不肃然起敬。可是,也颇有矫奇立异之说,并以著述见行于世者。最近南京市政府呈请教育部通令查禁吕思勉著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即系因其第三编近古史下,持论大反常理,诋毁岳飞为军阀,推崇秦桧为爱国大政治家。”
这则禁书训令引起南京《朝报》的不满,刊文为吕思勉喊冤。《朝报》的竞争对手《救国日报》则用最大号字体,在自家报纸上大骂吕思勉。整个3月份,两份报纸天天对骂,将此事炒成了全国热点,众议汹汹。
4月,吕思勉被迫对书再次进行删改。5月,《救国日报》总编辑龚德柏看到民意都站在他这边,便将吕思勉和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指控他们犯了“外患罪”——贬低岳飞,是削弱国人的抗日意志,是向日本侵略者献媚;为秦桧喊冤,是替“主和”的汉奸们开脱。
最终,法院认为:吕这本书,写于东北沦陷之前,不可能有向侵略者献媚、为汉奸开脱的用意,只是“个人研究历史之评论与见解”,不构成犯罪。
吕思勉曾公开表态,如果“激发学生爱国精神”与“讲述历史真相”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他将选择后者。但在1935年,他还是被迫修改了自己的著作。
当时的学术界,有颇多与吕意见相近者。比如,清华历史系教授、宋史专家张荫麟,他“对岳飞评价不高,同意吕思勉在《白话本国史》中说岳飞是‘军阀’的观点”,考试时还曾出题“论岳飞”,引导学生参考各种不同史料来评价岳飞其人。
1949年后,情况又发生了改变。在台湾,岳飞作为“还我河山”的历史标签,长期备受蒋氏父子推崇;在大陆,因为阶级立场,岳飞被指镇压农民起义,“民族英雄”的光环也被摘下。
1952年,在大陆“三反运动”中的吕思勉,在“思想改造汇报”中,便为自己当年的贬岳尊秦之举辩护。
1957年,吕思勉去世,10年后,杭州西湖的岳飞墓在“文革”中被平毁。图为“文革”结束后重修的岳飞墓。
2021年5月4日星期二
民国时期历史学界对岳飞的争议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