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

唐山打人事件网评:对女性尊重是底线

@木遥
「为什么明明是暴力问题,要上升到……」
会这样想的人,通常是没有经历过结构性的恐惧的人。也就是说,他不知道什么是与生俱来的,仅仅因为自己的先天弱势而如影逐形写在心底世界观的恐惧。因为肤色的恐惧,因为种族的恐惧,因为信仰的恐惧,因为自己的性向不被接受的恐惧。
以及更为常见的:因为穿着好看的衣服走在人迹罕至的道路上的恐惧。因为容貌被攻击的恐惧。无法逃脱恶性亲密关系的恐惧。对怀孕的风险的恐惧。在孕期中遭遇感情和生理暴力的恐惧。在职场上遭遇不公的恐惧。还有最根本的,在遭遇所有这一切的时候,毫无还手之力而只能忍受屈辱地逃避或妥协的恐惧。
但是说真的,即使你没有经历这一切,这一切又有什么难于设想的呢?一个男性,一个人生赢家,一个如鱼得水指点江山的意见领袖,难道没有过脆弱的、失败的、衰老的、被更有权势更得天独厚的竞争者欺凌而无法还手的体验?不会恐惧于自己不可能永远站在多数一方,总有一个时刻会被打入另册吗?不会恐惧于自己的人生和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深渊其实只有一个趔趄的距离吗?归根结底,社会优势结构是这样的一个肥皂泡,它对群体来说坚不可摧,但对个体来说可以在一弹指间化为乌有。
你可能觉得他人的劣势是他人的问题,只要不是你亲手造成的就与你无关。但也可能你只是没有想过,他人的恐惧事实上就是你的特权。当你不必经历他人为克服恐惧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和情绪和安全的成本的时候,很容易以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所以觉得当然也毫无责任。就在我前面的一条微博里还有个评论在真诚而恼怒地问:凭什么要我承认男性一出生就对女性有亏欠?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啊,我为什么要负起对女性的额外的义务?
这听起来很合理。但我们是连为一体的,当我享受着他人所没能享受到的免于恐惧的自由的时候,这也许确实不是我的错误,但看见和理解这种不公平是我的责任。而消弭这种不公平是每个人的道德义务。
我遇到过一个真实的事。一个朋友有一次要去一个很基层的单位办点跟个人隐私有关的事。她问我能不能陪着她一起去,会让她觉得更安全一点。
我说:当然可以,但那地方有什么不安全的,那是个正规机关不是吗?
她说:是的,我不担心我的人身安全。但你可能不太了解那种非常基层的办事人员的普遍素质。我作为一个年轻单身女性去办事的时候,受到的审视,那些目光,那些说话的口吻,和我在有一个男性陪着我去的时候是不同的。你并不需要表明自己的任何身份,你存在在那里的这个事实本身就能改变那个空气里的权力平衡,你能理解我在说什么吗?
我说:……我可能可以理解,但我确实不知道这个区别。
她的恐惧,正像别的千千万万种恐惧一样,是整个社会的共同成本。而我对此的一无所知,就是我的特权。
愿我们每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

@李想

唐山事件。
第一,对女性尊重是一个正常男人最基本、最基本、最基本的人性底线。人心向上,人性向下,不跌破人性是底线,不为突破底线辩护也是底线。比如在职场、社会等场合,对女性动手动脚、勾肩搭背,张嘴黄色笑话,三句话不离生殖器。类似的SB行为还觉得自己特别有魅力的人,其实都是典型的性骚扰,臭流氓。如何定义性骚扰?就是换位思考,这种行为发生在我们的母亲、爱人、姐妹、女儿身上,我们内心和情感上如何判断?别把性骚扰当成魅力的体现,这是典型的犯罪行为。应该更清晰的定义这些行为,成为刑事犯罪的范畴。对于这种行为没有最基本的自我约束,是唐山流氓暴力犯罪事件的导火索,各种评论里各种说女生不应该反抗的SB某种程度也是共犯。我们顶多可以说不反抗可以侥幸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行为判断。但是,我们不能把这样的观点强加于被害者,更不应该愚蠢到去指责被害者,因为流氓犯罪的发生和是否反抗关系不大,强奸犯并不会因为受害人不反抗就停止强奸!校园暴力不会因为受害人不反抗就停止暴力行为,反而会因为不反抗而变本加厉。

第二,接近这种程度的暴力事件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少,普遍是流氓群体性酒后对于无辜百姓的伤害,这次视频让更多人看到了这样毫无底线的流氓暴力行为。过去,只要被害方稍微自我保护进行一些反击(受到这样的侵害还手是基本的本能,是典型的自我防卫),就会被定义为互殴,哪怕被打个半死。最后的处理结果往往是定义为互殴,要么双方都抓起来,要么双方选择私了,由于无辜百姓被打个半死的证据还是存在的,所以流氓群体普遍选择掏钱了事。掏钱以后流氓群体普遍没事,或者只是很轻的拘留。希望这次事件以后,不要再和稀泥的把这么明显的流氓群体性伤害无辜群众(无论怎么反击都是合法的)定义为互殴了。没必要搞什么严打,更重要的是执法不和稀泥,法律真正保护合法群众,才会让每个人都相信法律,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全环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