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ELM
毛泽东时代容易给人的一大错觉就是:毛泽东时代是个人人平等的年代,政治清明,官僚干净,没有贪污腐败,老百姓生活虽然穷,但阶层之间的分化并不明显,也没有太大的贫富差距。总体来说,是“阶级内非常平等,阶级间相当平等”。
出现这种错觉的原因很多,有历年的中共宣传,尤其是电影电视里的反复放送,有对当下贪腐问题的“今不如昔”的习惯性“反思”,也有习近平上台之后开始大力吹捧毛泽东时代的配合,尤其是大力打击资本、刻意凸显“资本罪责”,让很多人都误以为那个“没有资本家”的毛泽东时代人人平等、贫富差距不显著、没有两极分化。
事实上,“毛泽东时代人人平等、没有贫富差距”这个刻板印象错到离谱,真正的现实完全相反:毛泽东时代的贫富差距大到了举世罕见的程度,所谓的平等和没有贫富差距完全是共产党宣传造成的刻板印象,这跟话语权也有关系:当年被歧视被压迫的农民阶层,基本找不到自己的代言人,也留不下什么文字证据,以至于数亿人被压迫被分化被差距的历史,至今竟然成了需要澄清的事实。
讨论毛泽东时代的贫富差距,有几个前提:
1,讨论的是整个国家的贫富差距,个别极端值没有意义,所以这里不讨论毛泽东“数亿稿费无处花”这种情况,也不比较“毛泽东和穷人的差距”与“马云和大凉山贫民的差距”哪个更大;
2,整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实际上体现为毛泽东时代的城乡差距。因为毛泽东时代施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城市和农村是严格分开的两个阶层,其差距最能体现国家的贫富差距;
3,涉及到的年代尽量以1978年为准。毛泽东虽然死于1976年,但随后的两年是“徘徊中前进的两年”,仍然属于毛泽东时代,直到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可以说是邓小平时代的开始;
4,居民收入不但有明面上的货币收入,也包括很多当下民众已经不知道或无法体会的隐性收入:如分房、津贴、票证、实物补贴等等;
搞清楚这几个前提,再讨论起来就有条理多了:
先来看城市居民(有城镇户口)的收入,包括这么几个部分:
1,工资收入。这是主要收入,考虑到当时几乎所有城镇居民都在集体单位里工作,可以粗略用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各单位工资收入代替,这根据《197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再加回算入城镇户口的国营农场收入,1978年职工工资总额约为569亿元。
2,离退休职工费用。和上一条相似,不过当时仅有全民所有单位有离退休费用数据,约为20.63亿元。
3,计划经济票证补贴。这一条极难估计,因为当时城镇居民专享的各种票证有粮票、布票、油票、肉票、糖票、烟票、工业券、手表券、纺织券、自行车条、立柜条、电视机条等等,甚至很大的国企都有自己发行的专有票证。有票证就代表你是“城里人”,去哪儿都能下馆子吃饭。没有票证就代表你是乡下人、泥腿子,寸步难行,认票不认人的餐馆也不会做你生意。借日本学者松村史穗的《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粮食供应政策的演进过程》中的数据,仅把票证作为主粮征购与市场价的补贴这一项来估算的话,大约是83.13亿元。
4,医疗费补助。这是城镇居民的专有补贴,查1978年《我国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劳保福利待遇简况》,约有37.6亿元。
5,福利分房。毛时代的城镇居民住房几乎全靠分配,用1978年的住宅投资来估算,约有39.21亿元。
6,单位小金库。这是计划经济时代每个单位都会有的截留款项,但合计起来的总额相当大,按新华社给的数据,1978年小金库约有347亿元。
7,城镇个体经济。这一项很零散,包括城镇零星的民营经济和零工等等,估算其工资部分,约有12.44亿元。
以上几项合计,1978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计约为1110亿元。当年以户籍标准确定的城镇居民人数为17245万人,平均下来,1978年的城镇人均收入是643.63元/人。
注意:这个数字是低估的,因为很多收入(如票证补贴)实在无法统计和估算。
再来看农村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是多少,包括这么几个部分:
1,农业生产收入。这是农民的主业收入,包括全国所有农林牧渔部门的生产收入。1978年,全国农业生产总值1397亿元,扣掉50%的物料成本,扣除4.4%的“农业税实际负担”,扣减35亿元/年的固定资产折旧(按30年折旧周期匡算),再扣除179.66亿元的集体提留(《温铁军: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兴衰史(一)》),再扣减7%的国营农场收入,真正农村居民能拿到手的收入大概是421.4亿元。
2,自留地/副业收入。虽然割了多年的资本主义尾巴,农村其实还是有自留地。据《1957-1978年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非计划经济因素》估算,扣减20%的物料成本,约有186.6亿元。
3,社队企业收入。华西村和南街村这样的社队只是特例,从全国来看,按照《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乡镇企业发展综述》,1978年,社队企业支付职工工资86.6亿元。
4,农产品集贸收入。这部分和2其实有点重叠,不过再算一遍也无妨:1978年,农民集市贸易额达到125亿元,参考统计年鉴“员工工资/零售总额”比例,农民收入约有1亿元。
5,其他非公和个体经济收入。虽然有户籍限制,但1978年也有农民外出打工的。按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商业部关于控制粮食销售的意见》里面的职工来源估算,这部分收入约有22.2亿元。
以上几项合计,1978年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约有717.83亿元。当年农村户籍人口79014万人,平均下来,农民人均收入为90.85元/人。
注意:这个数字是大大高估了农民收入的(比如实际物料成本远高于50%),有当时的各个高层领导的发言为证:
农业部长杨立功:1977年,全国农业人口人均分配65.5元。
国务院副总理王震:他最近去过贵州,那里的生活水平还不如他们当年长征经过的时候。
陕西省委书记于明涛:1977年,……,农民年人均收入仅26元。
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1977年,……,淮北那么好的地方,农民每人每年只分得30多元。
没关系,农民大度一点,就按照90.85这个数字计算好了。即使用这两个数字折算下来,中国1978年的城乡贫富差距也到了举世罕见的程度:643.64/90.85=7.08倍。也就是说:当时的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差距在7倍以上!而且这还是在低估城镇居民收入、高估农民收入的情况下计算得出的数字,实际差距肯定远高于7倍。
理解了毛泽东时代的城乡之间的巨大贫富差距,就能理解为什么那个年代知青要拼命返城、农民要顶着盲流的帽子拼命进城打工、小岗村的村民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联产承包。实在是没有什么其他原因,无非是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没前途!
毛泽东时代的城乡贫富差距就是如此巨大,所以邓小平时代开始放松管制,让农村有了活路之后,城乡差距是在缩小的。这是再怎么吹捧毛泽东时代也无法改变的事实。至于到江、胡、习时代,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可能)进一步又扩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时候的财富逻辑已经变了,城乡户籍差异不再显著,而且已经有资本增值的因素存在,这个能诞生马云马化腾的时代,已经不能再沿用上面的估算框架进行测算了。
好奇地查了一下现在的城乡贫富,很有意思,现在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收入比率这个数字已经下降到2.5了:
至少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的中国社会比毛泽东时代要平等得多,贫富差距要小得多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