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不闻
清人有一首诗,写当时福建地区的习俗,生了女孩,半数都弃置或溺死,不愿意养育。而养大的女孩,则期待她们将来作烈女。所谓烈女,就是丈夫死了自己也追随而自尽的。即使女儿自己不情愿,父母族人也会施加压力,逼迫她最后选择自尽,然后上报朝廷期待旌表,获得几十两银子的嘉奖。一旦成功,族人眉开眼笑,以为获得了莫大的荣耀。
原诗:
闽风生女半不举,
长大期之作烈女。
婿死无端女亦亡,
鸩酒在尊绳在梁。
女儿贪生奈逼迫,
断肠幽怨填胸臆。
族人欢笑女儿死,
请旌藉以传姓氏。
三丈华表朝树门,
夜闻新鬼求返魂。
正因为此风特盛,福建地区还产生了独特的“搭台死节”的习俗,即提前布置好场地和各种仪式,为死去丈夫的女儿选定一个日子,届时在乡亲面前公开自尽。如此张扬其事让人迫于众口下不了台,于是女子除了一死殉节,也就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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