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边的西塞罗
控制的悖论。
——题记
下面这张图,是唐朝的长安城。
真实的大唐长安,从未有你想的那般繁华
用心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它似乎与我们印象中的城市很不一样——城市的住宅区(坊)与交易区(市)严格分开,并在物理上用高墙、在制度上用法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这种奇特的城市组织形式,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坊市制度”。
是的,虽然现如今的大多数文艺影视作品当中,我们都喜欢想象盛唐时代长安的繁华,但事实上,历史上真实的盛唐长安城可能更适合它的形容词,应该是整齐、肃穆和冷清:
整座城市有25条官道,东西14道,南北11道,全城被这些街道一共分为108个坊。白居易所谓:“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街道除了通行的功能,是不允许沿街设店摆摊的,想买东西或者做生意,必须去城市东西的两个“市”(实际上商品之所以在中文中叫做东西,就是因为必须在东西市上买),而且必须定点去才可以。《唐六典》当中说:“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东西两个集市每天只开一个下午,过了中午才开市,太阳一落山就赶人。其他时间、其他地方,你想买东西也买不到。
实际上,不仅商业交易被严格限制,就连居民日常在城市里通行也会受到管控,长安城所属的各城门、坊门、及各坊的角落之中均设置了所谓“武侯铺”,派遣着卫兵监视看守以管理长安城中的治安,这项职责的负责人被称为左右街使。主要职责就是盘查沿街的行人,并在太阳落山之后执行宵禁。
想象一下,盛唐时代,每天日将西垂之时,街使们就会沿街催促甚至驱赶行人们赶紧回家,初唐时期是口头警告,到了贞观时代,随着人口增加,管理上开始出现困难,有一个叫马周的官员提议在街上置“鼕鼕鼓”,每临傍晚,城中各街道就会传来鼓声,三遍鼓响之后,各坊的坊正就会关闭坊门并落锁,此时长安的108个坊就成了108座独立的小城池,仿若108座监牢,再也不可进出。
如果日落之后有人依然没有回到自己的“坊”中,那对不起,宵禁的处罚将是很严格的,根据《唐律疏议》的记载,凡闭门鼓响起之后、开门鼓声响起之前在大街上行走的是都属于“犯夜者”,只要是没有特殊原因(如紧急公务、孕妇生产、急病)的都要受到处罚,轻则笞刑二十下,重则杖责,不听警告的,巡街使可直接射杀。
所以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一个辛苦赶路的行人,还未到目的地,突然听到街鼓声,留给他的只能是紧张和惶恐。唐代有个传奇小说叫《张无是》,里面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张无是赶路回家,突然听到闭门的街鼓声,为了不被发现、拿问,他只能在桥下凑合一夜。
而且就算还有特殊原因,居民夜间外出,也必须到坊正那里开“说明”,由坊正出具保单、文牒方可出行,并且必须全程随身携带以备查验。这手续可比扫二维码什么的麻烦多了。
而且,你也别怪把守坊门、街道的军士们心狠,唐律对他们玩忽职守的处罚更严重,对犯夜者不该放行而放行都要处以笞三十,若是有盗贼经过而卫兵未曾察觉者,更加重处笞五十。
这些严格的限制政策,至少在盛唐时代是被严格实行的。所以盛唐夜半的长安里,你多数时候看不到“月色灯光满帝都”的盛景,所见应该只有“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的凄凉孤寂。
没准走着走着,身后还会传来一声巡街军士的暴喝:兀那贼人休走!好大胆!敢犯官家的宵禁策!
是的,这应该才是盛唐长安生活常态,无论官民、平素都住在促狭的坊里,买东西要掐时间、出远门,外出如同放风。与其说过的是城市生活,倒不如说更像在监狱里蹲号子。
当然,不宵禁的时候,也是有的:比如每年的上元节,皇帝一般会“恩旨”下诏,要长安“暂驰宵禁”。前两年在国内大火的一部古装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说的就是这个故事。
但如果不理解唐代长安平素严格到极致的宵禁制度,你就很可能误解片中长安上元佳节的灯会繁华——那其实不是商业文明的极致繁荣,而是极度管束下民众的代偿性放松;
而你可能也无法理解,当宣诏官员喊出:“恩旨暂驰宵禁”时,街市上为什么会响起一片颂圣之声——自由与开放本来确实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特色,但在盛唐的长安,它确实是需要“开恩”才能让百姓享有特权。
唐代长安为什么要执行如此严格的宵禁制度?这背后的逻辑是值得探究的。
有种说法认为,是在照明技术没跟上时为避免铺张浪费和火灾风险而执行的下策。但实际上这个观点似是而非。唐以后的宋,是中国历史上几乎唯一的不执行宵禁的朝代,坊市制度被打破,城市居民无论何时都可以自由行走,买卖生意随处可见。但众所周知,宋代也许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钱。这个唯一“不禁夜”的时代,是古代中国商品经济最发达、老百姓最富得流油的时期。同时代英格兰的国王,其富裕程度可能只相当于汴京城看城门的武卒。宵禁政策的打破,既没有给城市没有造成百姓的贫穷。相反,像蜡烛等照明设备,还在此时被大量采用。中国第一次有了繁华的“不夜城”。
而为了防范火灾风险,宋代官府还在城中高处建望火楼,昼夜有人瞭望,一旦发现火情,官兵携带消防器械,前往扑火。
稍一对比你就会发现,宋代对城市的管理态度其实才是正确——作为一个有活力、使人自由的人群聚合体。城市其实有能力消化、解决它自身所带来的大部分问题,而政府应当充当的是“守夜人”的角色,做好服务,解决那些只能由公权力解决的问题。
但当唐代,亦或者说除宋以外中国几乎所有的古代王朝,其管理城市的思路却是做“巡夜人”,通过实施极致的管控,将问题干脆取消掉。
这种奇特思路的原因,是从根子上讲,古代中国文明几乎从来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文明”,从商鞅为秦王献策,将老百姓定义为为国“耕战”的机器那一天起。城市就从来不是古代公权力所要服务的对象,而是它一直试图解决、甚至取消的一个“乱源”。
你看,在韩非子为秦王朝设立的仇敌——所谓的“五蠹”(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商工之民)几乎都是以城市为中心进行活动的。想要管控他们,消灭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城市的体量压缩到尽可能小,而将城市的规矩设立的尽可能多。
毕竟“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人多,就意味着管理成本的增加,若不愿意放松管制,就只能尽量做减法,取消问题。
所以自秦以后,古代中国无论王朝怎样变换,“反城市”的苛法就一直非常之多。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就记载:“宿卫郎官分五夜谁呵,呵夜行者谁也。”可见,宵禁在那时就已经出现了。
整个唐代的长安城,其实是隋唐关陇贵族在完成大一统之后为了支撑附庸王权的庞大官僚机构,而不得不形成的一个巨型的“机关大院”。长安与当时西方已经陨落的罗马和方兴未艾的君士坦丁堡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这里不是城市的聚集产生了权力,而是权力的聚集不得不形成一个城市。于是长安城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等待被处理问题。而坊市制度、宵禁制度,就是这个文明在积累了千年的城市管控经验后,拿出的“集大成”解决方案。
约束和限制城市的发展,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坊市制度对城市而言的最大弊端,但对于古代皇权来说,它其实恰恰是不断被采用,完善的最大优点。
按说一个人口数十万的大城市,必然会产生庞大的商业交易需求。可是至少在唐代前期,长安城中主要居住着的封建官僚、军队及其家属以及一些服务人员,起生活必需品的调配,其实是依附在朝廷的俸禄制度下进行的,这个体系非常类似于凭票供应的计划经济,是基本不需要商品交换的。
那么,无法被这套体系所容纳的外来人口怎么办呢?不好意思,长安城不欢迎这种人。唐代同期在农村所施行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其主旨思想是将农民尽量固定在他们的土地上,并通过这种分配维持王朝的治安、财政与兵员的稳定。所以它天然是反对农民脱离自己的土地,向大城市“无序流动”的。
而为了遏制治下这座巨城的生长,唐王朝其实花费了巨大的力量去治理。马伯庸在《长安十二时辰》中虚构了一套密不透风、遍布整个长安的治安体系。而在真实历史上,盛唐时代政府为管控长安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其实不遑多让,那些遍布长安的“武侯铺”,每天在街上辛苦巡查的巡街使,其实都是这场永无休止的怪异角力的明证。
于是就有了一个初看起来非常奇怪的现象——长安城在盛唐时代,是整肃、冷清的。越到了晚唐,随着王朝中央财政力量不支,坊市、宵禁制度日益松弛,城市反而出现了活泼、繁荣之象,老百姓们偷偷打破坊墙,便利出行,甚至“违规”做生意,从农村逃难来的货郎们挑着担子走街串巷。为自己讨生活,也为百姓提供便利。“良人朝早半夜起,樱桃如珠露如水。”甚至连宵禁制度也逐渐废弛了,长安城的夜晚终有多了行人,多了烟火气。不再那么像座模范监牢。
可是这样的情形,终究只也只是回光返照。长安城,毕竟不是一座依靠交通、商业的便利自发形成的巨城。促使它形成的归根结底是行政指令,它是皇权的附庸。这决定了皇权的陨落也许能为它的发展一时松绑,却终究也会带着它一起毁灭。
公元904年,大唐元祐元年,一代枭雄朱温讨平凤翔,从当地的军阀那里抢回了唐昭宗,“奉驾”回到长安。
为了更好的削弱唐王朝,达成自己的篡位野心,他做了一件与三国时代的董卓行为刚好相反,意味却出奇一致的事情:上表请(bi)求(po)皇帝迁都洛阳。迁都还不算,他还要迁走长安的官吏、军士、民人,并把所有的宫室一并拆除带走。
最终,随着数万根曾经构筑盛唐宫殿的巨木顺着渭河一路东去,长安,这个十三朝古都彻底化作了丘墟,从此再没有重回华夏的中心。
长安倒下的时候,罗马与君士坦丁堡仍在,伦敦与巴黎才刚刚建立。一个国际大都会能被毁灭的如此决绝,是世界罕见的,但在我们这片土地上,这份名单上城市其实还有很多。
长安倒下了,但它却把疑问留给了所有人——毁灭这座城市的,难道真的只是朱温吗?以自由发展为本能的城市与以管控为本能的公权力,又究竟怎样才能达成一种平衡,让那万家灯火不至熄灭?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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