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

今天来谈谈增发1万亿国债的事情


@BLUEHOT_LX

今天来谈谈增发1万亿国债的事情。

谈这个增发1万亿国债的问题之前,我们先做一个假设,方便我们来弄懂这些问题。

假如其中的某个你,借了100万元给某人,或者某机构A,约定利率协议并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请牢记底层逻辑,任何借贷协议即信用或融资都会同时产生利率协议和时间期限约定,因此只要牵涉到利率因素的金融产品,想都不用想都是融资借贷并产生债务)。

现在3年期限到了,A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那么这里至少有2种方式处理。
1.你和A销毁前面的借贷协议,重新签一份继续再借3年的借款协议,利率上浮10%,这可以理解为债务展期,实际上则是债务违约。
2.A再发行一款金融产品,利率上浮10%,社会中的B来购买产品并回笼资金,然后将获得的资金偿还你的借款后。A手上仍然没有钱,A的债权人你的手上有钱了,如此操作之后债权人由你变为了B。
这样操作,就是为了维持A的信用,因为A手上仍然没有钱,后续3年怎么过?A仍然要继续发债,仍希望你手中的钱来购买。

很显然,前面第1种方法是表面上看是债务展期,但是实际上是债务违约了,假如你强调必须要还钱,因为你的钱也是借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不还钱,我凭什么相信你他日就有钱可还?
因此,前面所说的第1种方式的债务展期,适用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不适合用于社会的直接融资模式。社会的债权人,可不会轻易这么惯着你。
而对于第2种方式,很显然更适用于社会的直接融资模式,即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式地债务展期模式。

这就是回到政府财政赤字这个问题了。
要解决政府财政赤字的问题,同样也有两种方式。1.向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模式)2.发行国债。社会各类资金来购买(我国银行法规定央行不得直接包销国债)。
所以,中国的财政赤字就是财政赤字,没有财政赤字货币化概念,财政赤字货币化MMT概念则是指国家央行来购买中央政府的债券,这会导致国家基础货币供应增加,而我们的银行法规定MMT在中国暂时不适用。

谈政府财政赤字,我们就先去查查央行“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中对中央政府的债权总规模为52万亿人民币。这里我们不能理解为银行系统买了52万亿规模的国债,而应该理解为银行对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总共释放了52万亿贷款(间接融资模式)。(这里对于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来说,银行自有资金购买的国债,很有可能也是会统计在对中央政府债权中,但规模不会太大,量化计算的方法就是查银行对中央政府或各级地方政府贷款的总量,进行相减,就能得到银行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的规模了。这里不深入,因为不是分析的重点)。

那么国家财政赤字采用发行国债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国债是被社会中的哪类资金购买,并如何影响金融货币体系的呢?

国债是通过银行系统来发行并被社会资金来购买的,但是并不代表购买国债的主体就一定是银行。
理解这个问题之前,还是要先理解金融货币体系内的一些底层逻辑。
中国央行发行的基础货币有实物类纸钞货币和非实物类电子基础货币两种,实物货币这里不在我们的分析视野之内。而非实物类电子货币,在金融银行系统内只分为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2种,且都在央行的清算系统内存在。而超额准备金存款只作为清算用途,不会直接用于社会的经济交易活动中。
所以,社会资金购买国债的资金,则一定是来源于银行系统内的各项活期存款,而绝对不是来源于央行清算系统中的超额准备金存款。

所以,购买国债的资金有。1.银行的自有资金并以存款的方式存在于本银行系统内。2.社会各企业,机构的活期存款。2.居民住户的个人活期存款。

所以,社会购买带有较高利率协议的国债,银行利用自有资金是可以购买国债的,但是这个规模综合评估后并不会很大,因此购买国债的主体仍然主要是社会有大量闲散资金的社会企业,机构,或者个人。即这些人都是前面举例中的B。
而社会购买国债的过程,则是一个社会存款进行支付转移的过程,即社会企业,机构,或者个人的存款,转账进入地方政府或者中央政府在商业银行中开具的账户中。
于是政府有钱了,才有钱去偿还各种马上就要违约了并会造成闹大了风险的地方城投债(所谓的政府化债方案就是指这个操作流程)
如此一通操作下来,我们会发现,银行的各项存款不变,银行准备金不变,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总债务规模不变。变了的,就是多了一口气继续明天的生活而已!

至于增加万亿国债投资水利等其他领域的建设,虽然多少会有些资金过去,其实也是一个借口和幌子而已,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了数十年,之前政府有钱的时候要建设早就把水利建设好了,不至于等到现在缺钱的时候再来建设。
因此万亿国债的主要目的,很大可能还是化解地方政府的直接融资类债务违约危机(即化债方案,尤其指城投债,这些都是很要命的直接融资,牵涉很大影响很大,只要爆掉一个就会导致大量官员去罗马)。

准确理解这个问题,有一个会令人迷惑的地方,那就是在货币当局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也有一个单独的项目,叫政府存款项目。
这个在央行的政府存款,是指中央政府储备在央行的资金,是不纳入基础货币供应量规模中的储备资金,因此,这个资金是储备用途而不是用于流通用途的,是不具有流动性的,也是不直接参与社会交易过程中的。
假如央行的政府存款增加,例如将TG的非法资金充实国库,例如国家财政收税缴纳到中央国库,那么这个操作,都是通过商业银行的各项存款,通过央行清算系统并进入央行的政府存款储备中,这个过程具有回收银行系统流动性的作用,会导致银行流动性紧张。
那么反之,中央政府存款也可以通过清算系统流入商业银行的政府存款商业银行资金账户中,这样操作,政府才有可以用来交易支付的活期存款,同样也可以补充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因此,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中央政府存款与商业银行内的政府资金账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央行的政府存款只有储备用途而没有流动性,不具有社会经济交易支付的功能和属性。而同时各地政府在各商业银行中,都会存在大量的资金账户,只有这些账户中的活期存款,才具有交易支付的功能和属性。

因此,此次国家增发1万亿国债,只是充实各地政府在商业银行的资金存款账户里的资金而已。并不会增加或减少银行的各项存款总规模,也不会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规模。

最后还是那句话,其实对金融货币体系和宏观经济来说,算不上放水,也算不上收水,变了的,只是多了一口气而已。

这就是我的个人看法,这些问题,其实都不在我的宏观视野分析范围内,因为对大趋势的影响很小很小,但是这话题很火,我就发表一点个人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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