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当代政治观念
中文世界很少有人有意识区分裙带政治(nepotism)、朋党政治(cronyism)和庇护人政治(patronage politics)。这三个词所指的意思看起来非常相似,许多人想当然就将之笼统概括成“任人唯亲”或“裙带关系”。
显然,本文作者更倾向于假设,这三种政治现象不但不一样,如果忽视其中差别,还可能导致无法准确认识中国的政治生态。
《不列颠百科全书》在“nepotism”条目下,给出的区分是:“nepotism”倾向于偏私亲戚,大致等同于中文的“裙带关系”;“croynism”则倾向于偏私朋党,大致等同于“朋党关系”;“patronage”指执政党用重要职位奖励盟友和支持者以换取其忠诚,大致等同于“庇护人关系”。事实上,三种情况都可能在企业、组织和政府中出现。¹
从政治人类学角度来看,有研究者认为“裙带关系”是部落社会和农业社会的前工业化时代道德观念在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转型初期残留现象。² 但是这种定性并不准确,因为在部分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比如中国,“裙带关系”一样可能很猖獗。即使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也一样可能存在程度较轻的“裙带关系”。
比如美国前总统约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就任命其兄弟罗伯特·甘迺迪(Robert Kennedy)为司法部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在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政府任职,唐纳·川普(Donald J. Trump)政府也将时任总统女儿、女婿任命为特别顾问。³
公众很难给予这类现象以积极评价。尽管林登·詹森(Lyndon B. Johnson)总统曾经推动过禁止裙带关系立法,⁴ 但是后来民主党和共和党政府都出现过上面说到的情况。不论在民主国家,还是在非民主国家,依靠著“裙带关系”、“朋党关系”和“庇护人关系”的政治现象都处于灰色地带。虽然我们普遍认为民主政治比较优越的地方就在于能够尽可能从制度上跟这几类现象撇清关系,但这些现象在民主国家并不见得就会造成有严重破坏性的恶果(除非其民主制度本身就有严重缺陷的国家)。
在非民主国家,这些现象也不见得一定有汎滥成灾的效果。比如新加坡国父李光耀担任政府总理25年之久,卸任总理之后,又“垂帘听政”21年,其子李显龙后担任政府总理也有20年之久,但新加坡却被普遍认为是推行“贤能政治”(meritocracy)比较成功的典范。相比于“裙带政治”、“朋党政治”和“庇护人政治”汎滥成灾的国家,新加坡政府清廉程度却长年在世界最领先之列。
对“徇私”(favouritism)现象猖獗到汎滥成灾的国家来说,情况就可能大不一样了。由于缺乏制度性约束,“裙带政治”、“朋党政治”和“庇护人政治”在中国这种尤其看重“关系”的国家特别蔚然成风。今年4月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某支行长儿子引起一阵轩然大波,从中可以看出,虽然有所谓“亲属回避制度”,但这种制度形同虚设,一家出几个行长的情况不见得就是例外。“裙带关系”不仅在国务院直属央企中存在,也在中国官场随处可见,比如“红二代”、“红三代”与“官二代”就遍布朝野,乃至所谓“太子党”内部斗争,也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之间的“裙带政治”。“朋党政治”也同样很明显,比如习近平派系重要角色陈希和刘鹤就是在同学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于“庇护人关系”——这里指依托同僚和旧部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就更普遍,比如改革开放时代著名的“石油帮”、江泽民派系的“上海帮”和习近平派系的“之江新军”就是依托同僚和旧部建立起来的小圈层。⁵
很多时候,这些关系网络也错综复杂地交叠或纠缠在一起。比如2015年1月3日,新华社罕见对外承认党内存在“三大帮派”,并将之公开命名为“石油帮”、“秘书帮”和“山西帮”,其中“山西帮”主要头目原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和原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就是亲兄弟关系。这种情况就是“裙带关系”跟“庇护人关系”重叠的案例。⁶
自习近平上台以来,有关党内山头林立搞“团团伙伙”的现象,中国官媒和党媒抨击声不绝于耳。敲掉前面提到的“三大帮派”,是不是就没有其他帮派了?2021年至2022年间,北京当局重拳打击“孙力军团伙”至少8人,这说明“庇护人关系网”其实仍普遍存在——只要没打击到,就暂时不承认。
事实上,这种派系林立的情况,新华社只承认了其中一小部分,而且是在派系斗争打垮对方之后才提出来的。对于当权的主要派系,中国官媒和党媒则几乎只字不提,不承认也不否认。比如上面援引的新华社刊文杀气腾腾地抨击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甚至坦承每个落马的“大老虎”背后都有一个圈子,形成了“紧密的贪污网络”,最终导致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塌方式腐败”……但是新华社就极力回避“之江新军”这种说法(其他官媒和党媒也是如此)。习近平曾在浙江、福建等地任职,是不是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呢?官媒和党媒显然不可能触及这种话题。
当局极力抨击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而反腐运动也是沿著这些大大小小的山头来逐个打击,这些情况表明当局对“庇护人政治”的严重关切可能大于腐败本身,而反腐败其实只是打击“庇护人关系网”的理由和效果,并不见得其动机就是为反腐败而反腐败。
“裙带政治”、“朋党政治”和“庇护人政治”同样可能滋生腐败(在非法治国家尤其如此),但如果说“裙带政治”和“朋党政治”主要关系官僚选拔的公平性,“庇护人政治”就跟官僚选拔公平性没有多大关系了(虽然这三种情况完全可能重合)。“裙带政治”和“朋党政治”反而关系到政权和政治同盟的稳定性,只要不跟“庇护人政治”重叠就不是首要打击对象。所以当局对前两种情况实际上是睁只眼闭只眼,虽然嘴巴上肯定是义正言辞要打击的。比如前面提到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某支行行长家属涉嫌违反“亲属回避制度”,但是当局并不立案调查,也不公开相关信息,甚至只通过媒体一口否认就算结案。
“庇护人政治”则大不同:“庇护人政治”对党国构成结构性危害,而且这种结构性危害实际上是无法通过反腐运动来铲除的。
当我们谈论中国的派系斗争的时候,不同时代确实体现出截然不同的特点,如果笼统地称之为“派系斗争”,是有问题的。改革开放初期,“结党营私”的现象虽然很常见,但这时候派系斗争更像是围绕政治路线的斗争。比如邓小平支持的改革派和陈云保守派(或意识形态派)之间的派系斗争,更接近西方国家围绕政治路线分歧的斗争。江泽民时代以后,政治路线斗争越来越少见,但是派系斗争却仍然存在。乃至到习近平时代,所谓的“派系斗争”,越来越不像政治路线斗争,反而更像围绕“庇护人政治”展开的权力斗争。尤其中央权威在面对大大小小的“庇护人关系网”之时,较多考虑如何通过“削藩”来将权力收归中央,较少关心改革开放路线问题,甚至原先改革派阵营的二代和三代官僚也不是习近平反腐运动的首要打击对象。胡锦涛之子胡海峰的仕途最多就是遭到权力核心边缘化,不见得就因为路线分歧遭到打击报复。即使是胡锦涛时代晚期,在扳倒围绕薄熙来的“庇护人关系网”时,继承人问题的紧迫性其实远大于路线斗争(虽然继承人也可能关系到政治路线上的变化)。习近平上台之后,其政治路线其实跟薄熙来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倾向于意识形态斗争那一侧)。
也正是因为“庇护人政治”的关系,习近平时代的政治斗争看起来更像北洋政府时代的派系斗争:直系、皖系、奉系和其他派系,包括跟支持国民党的地方派系的斗争,表面看起来是诸侯割据时代的激烈党争,实际上在政治路线分歧并不明显。在这些斗争中,与其说是政治理念占有最重要位置,远不如说己方派系利益才是首要目标。这里所谓的“派系利益”指的其实就是:处于己方“庇护人关系网”的官僚(和军阀)争夺更多的权力资源。即使用“三民主义”标榜自己的国民党派系,在与其他各路割据势力抗衡的过程中,也不见得政治理念上的分歧是清晰可见的。两次“府院之争”表面看起来像是政治见解上的分歧(包括围绕对德国宣战议案的斗争和武统与和统之争),实际上仍然离不了“庇护人派系”权力斗争的本质。因为这种类型的派系斗争,最大特点就是你死我亡的斗争(所谓政治分歧只是口实罢了,跟习近平时代用反腐败为口实一个性质)。也就是说,这种斗争以消灭或驯服其他派系为最终目的,并不是为达成对己方有利的妥协方案,在尊重各大派系利益前提下,与各方展开和平竞争。鉴于北洋政府时代军阀拥兵自重的情况(包括国民党也是如此),和平竞争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南北议和”始终未能达成的原因之一。
就此而言,除了没有军事割据之外,习近平要克服胡锦涛时代诸侯林立的局面,跟北洋政府各大派系之间权力争夺战并没有本质区别。再者这一次,中央权威有效削弱了地方“藩镇”,并不存在北洋政府时代军阀势均力敌、互相吃不掉对方的情况。然而,既然没有诸侯割据之虞,驯服各大派系可以理解,但是驯服手段通常以破坏对方派系(乃至有时以赶尽杀绝)为目的,不少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这种情况下,派系斗争是失控的?保持派系平衡不是更好吗?除了跟北洋政府一样缺少制度化的和平斗争框架之外,还跟“庇护人政治”的复杂性有关。
“庇护人政治”到底有多复杂?为什么说“庇护人政治”绝不同于一般派系斗争和公众经常简单化的浪漫想象?为什么有的利益团体被连根拔起,有的官僚却铁打不动、稳如泰山?共产党虽然意识到,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现象很猖獗,但是其对自身的“庇护人政治”认识并不清晰。“庇护人政治”到底说明甚么问题?...
(注:本文原题目为《原题:中国的庇护人政治,比派系更棘手 习近平时代的反贪腐运动究竟在反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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