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

沦陷区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解释之比较,兼谈习近平修宪


文/我的学习笔记

哈啰!大家好!我是阿牛哥!以前立法院的职权修正法案,在我们台湾算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社会运动,虽然法案是通过了。但是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跟立法院的民进党团,都说要声请大法官释宪。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沦陷区,那会是由谁来负责解释宪法呢?还是根本就不需要人来解释呢? (彩条)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就让我们先来看一看,我们中华民国的情况吧!

中华民国的概况

关于沦陷区谁在解释宪法的这个问题,就让我们先来看看,中华民国的释宪是怎么一回事吧!话说中华民国宪法,在民国36年公布并开始实施。根据宪法的规定,司法院里面有一群,超级厉害的大法官,他们负责解释宪法,还有统一解释法律跟命令的权力。这意味着大法官们,是法律的最终解释者。

司法院是在民国37年成立的,而第一批大法官,也是在那个时候正式上任,开始他们解释宪法跟法律的职权。大法官们会开会讨论,决定宪法跟法律的解释,这种会议一直持续到,民国81年的第五届大法官时期。

在民国81年,宪法进行了第二次增修,这次的增修非常重要,因为它增加了新的规定:如果有政党危害中华民国的存在,或是自由民主的宪政秩序,那就是违宪。这样的案件就需要由司法院的大法官们,组成宪法法庭来审理。这是个大变革,因为宪法法庭的成立,让大法官们的职责增加了,除了原本的职权以外,还要维护宪政秩序。

所以简单来说,大法官们不只是法律的守护者,他们还肩负着,保护中华民国宪政秩序的重要任务,也包括了释宪,确保国家的宪政体系运作顺畅。我们先讲完了中华民国,接下来我们来讲沦陷区的概况。

沦陷区的概况

那在沦陷区,又是谁在解释宪法呢?毕竟沦陷区不但宣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还强调宪法,是党跟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就是共产党,所以沦陷区的宪法第一条,就强调「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接着就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大白话就是,共产党是领导工人跟农民阶级,对沦陷区实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并且可以对少数被认为敌视,或是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实行专政。共产党在沦陷区的治理当中,具有最高的指导跟决策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破坏这样的社会主义制度。如果你做了,那就是违宪,共产党就可以领导工人和农民,对你实施专门的政治打压。

好吧!宪法第一条就让阿牛哥感觉,好像只有中共可以提出修宪。当然历史上,沦陷区也就只有共产党修过宪法。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聊聊,中共的几次修宪。

修宪的发源依据

话说1949年中共建政,9月沦陷区就因为没有民意机构,所以用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毕竟当时我们的蒋公介石,把当年的国大代表,都带到台湾来了;一直到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时才有了宪法制度。沦陷区现在施行的宪法,是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1982年通过的。在这之后,根据不同时期跟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跟2018年,先后5次对宪法进行了修改。

对!你没听错!这些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之下,对宪法来进行修改的。当然沦陷区根据宪法,以及立法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还是有具体程序的。

宪法规定,宪法解释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行使。在程序上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宪法解释申请;第二步又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下面的法律工作委员会,对提出的释宪,请求进行初步的审查,确定是不是真的需要解释;需要的话就进行第三步,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进行讨论跟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召开会议,对解释方案进行讨论跟表决。表决通过以后,就会进入到第四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方案,需要得到常委会全体成员过半数的同意,才能通过。之后通过的宪法解释,会进入到第五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有没有发现,这整个过程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手里,而且还是只有共产党内部讨论、立法的,民主集中制来进行表决。说到这里,我们又要回顾一下一段历史,也就是中共法源依的历史。

法源依据的历史

话说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有「解释法律」跟「制定法令」的权力。但是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将近3000人,而且都不是专职的,也就是说,他们不会经常开会,跟我们中华民国的立法院不一样,全国人大实际上每年,只会召开一次会议而已,会期大概只有3到5天。很难想像这可以讨论到什么事情。

为了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保证国家机器有效运转,1955年的第一届,以及1959年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立法权,制定单行法规跟修改法律职权。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紧接而来就到了文化大革命。那个时候政局混乱,人大常委会基本上处于停摆状态,再加上当时废除了国家主席,刚好委员长朱德,跟第一副委员长董必武相继去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民党党籍的宋庆龄,成为法律意义上,沦陷区的第一位女性国家元首,也是国民党在沦陷区里面,目前唯一的一位国家元首。想不到吧?沦陷区也有国民党的人执政过!不过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有兴趣的欢迎敲碗!

1980年,经过全国人大决定,正式成立了由叶剑英、宋庆龄跟彭真主持,包含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还有法学家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负责修改订立新宪法。在修宪讨论的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的秘书长,胡乔木曾提出,要把全国人大代表的数量,减少到1000人,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两个院,各500人,让全国人大成为常设机构。当时也有委员提出仿效苏联,设立联盟院跟民族院的制度,「按地区产生的代表组成一院,按行业界别产生的代表组成另一院」。但是以邓小平,还有叶剑英为首的反对者认为,「如果两家的意见不一致,协调起来非常麻烦,运作很困难」。最终双方折衷,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扩大,让它成为常设的立法机关,有权制定绝大部分法律和审议,应该由全国人大批准的法律。人大常委会就把「解释法律」,以及「制定法令」的权力,牢牢给抓到了手中,当然也包括宪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今圣上,可以擅自修改宪法的原因了。

解释宪法的实务

我们从当今圣上删除宪法里面,国家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这个例子很好的让大家看到,中共到底谁在解释跟修改宪法。

2017年9月29日,当今圣上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的工作,对宪法适时作出必要的修改,让自己可以无限期连任国家主席。这次的会议,成立了宪法修改小组,由张德江担任组长,栗战书、王沪宁同志担任副组长;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都必须要参加。

根据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作战部署,宪法修改小组反复修改,形成了中央修宪建议的草案。 12月15日,当今圣上主持召开了党外人士座谈会,根据党中央的安排,张德江也主持了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党内、政府部门跟社会各界,对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但不知道道有谁敢提出意见就是了。

2018年1月18日,习近平为了不受任期的限制,他召集了共产党的中央党部的委员开党内会议。在会议里面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重点是他提出建议,把国家主席的任期限制的规定删除。修改宪法的《建议》就这样在共产党中央党部决定了。像是戒严时期老将对待社会上的异议分子,不用证据不用审判,在公文上写上枪决可也,然后他就死掉了(然后他就死掉了)。

1月26日,共产党中央党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它只能提出建议。因为共产党在法律里面,其实是没有,提出修改宪法的。它只能通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具体实施。但是你也知道的,在中共体制下,党跟国其实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也是不敢违抗中共中央党部的建议就是了。

全国人大常委接到建议以后,马上在第三天召开了会议,还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就修宪建议向常委会说明。会议当然要装模做样,讨论一下中央修宪的建议,然后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一致赞同党中央,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跟原则,一致认为中央修宪的建议是成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马不停蹄,立即拟订了《宪法修正草案》,以及《提请审议的议案》,在会议审议跟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这样的速度,你觉得宪法修正案,会有可能不通过吗! ? (没有没有没有通过!)即使国内、外舆论波澜,全国人大还是在3月11日,以近乎全票通过修宪草案,正式删除国家正副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

党的橡皮图章

全国人大虽然是以「人民群众代表」、「最高权力机构」,实际上的主导权,还是在于党,而人大作为立法机关,为党行使立法权的这件事,在2018年的修宪里面,也没有遮遮掩掩。

根据中共宪法的规定,修宪须要经过3分之2以上,多数代表的通过。但在党中央的领导之下,2,98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表决结果,几乎都是通过,甚至常以高票通过,否决议案的情形少之又少。国际社会普遍根据这种情形,把中共全国人大跟他的常委会,称为「橡皮图章」。

所以,沦陷区是谁在解释宪法?我想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但如果立法跟解释宪法的,都是同一群人,这样是不是哪里怪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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