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从专业角度看武汉大学杨景媛事件


文/莫律师

本人女,专业律师,已从业27年,供职于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执业生涯中办过许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最近武汉大学毕业生杨景媛女士诉武汉大学小肖同学性骚扰案经武汉江汉区icon法院一审,杨女士败诉。杨女士败诉后未知其是否上诉,但其公开发表的微博宣称自己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即将赴香港浸礼大学读博,然后无论小肖同学到哪里上学,她对小肖同学性骚扰的举报信就会跟到哪里。杨女士在诉讼之前,已经向武汉大学举报小肖同学性骚扰。武汉大学找来了本校的法学教授,研讨了杨女士提供的所谓性骚扰证据后,一致认为不构成性骚扰,杨女士不认可学校的结论,将所谓性骚扰证据发到互联网上,引发與情,武汉大学不堪压力,推翻此前结论,认定小肖同学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取消了小肖同学的保研资格,并给予记过处分。遭此飞来横祸,小肖同学的爷爷含恨去世,外公也因此患上重病,小肖同学得了严重的抑郁症。

我仔细查看了杨女士发布的本案相关视频,认真研读了江汉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个人认为江汉法院的一审判决对事实的认定和评判是完全正确的,杨女士指控小肖同学性骚扰的发生地点为武汉大学图书馆,此为公共场所,当时除杨女士、肖同学外还有许多同学在该馆内学习,还有图书馆管理员在馆内工作;杨女士提供的性骚扰证据为多段视频,内容为坐在杨女士对面的小肖同学在桌下不时偷偷用手挠自己的私处附近,法院已查明因小肖同学患有阴囊湿疹,痒不可忍故偷挠私处,主观上并无性骚扰杨女士的故意,视频中小肖同学全程未发一言埋头读书,法院认定小肖同学与杨女士全程无肢体接触、无眼神和语言交流,小肖同学的行为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从专业角度说,本案事实清晰明了,不存在有争议的难点疑点,故杨女士即便上诉,得到的结果几乎可以确定是维持原判。

说回小肖同学,现在司法审判还了小肖同学清白,小肖同学是不是应该依法维权呢?又该如何维权呢?本案中真正构成性骚扰的是杨女士。杨女士在未征得肖同学同意的情况下,在两个小时的时间内盯着小肖同学的私处拍摄视频,并剪辑加工上传到互联网上,引发舆论对小肖同学的网暴。视频属于《民法典》

规定了6种证据中录音录像的一种,其来源必须合法,在小肖同学并未针对杨女士实施任何行为的情况下,杨女士拍摄小肖同学,依法应征得小肖同学的同意,何况还是拍摄小肖同学的私处,时间长达两小时,还剪辑加工发到互联网上,杨女士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引发了对小肖同学及其家人的网暴,致使小肖同学家庭一死两重伤,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建议小肖同学向公安机关控告,请求依法对杨女士立案侦查追究其刑责,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icon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追究杨女士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偷拍他(她)人隐私并向社会公众传播,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与偷拍者和被偷拍者的性别无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女性并无特权。这些年,搞乱美欧的女权主义
也在我国有滥觞之势,一些女性以为女权主义是与国际接轨,是时代进步的表现。女权主义者宣称自己首先是女人,其次才是人,离了女性作为人的各种社会属性,完全是法盲的表现,是对妇女解放运动的重大误解。中国是全世界妇女解放运动做得最深入的国家,从法律体系上和社会实践中确保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全面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普遍的社会共识,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或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都是违法行为,依法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性骚扰有清晰的法律界定,有严格的证据要求,不是在国外NGO的指挥下高举女权大旗就可以构陷无辜,制造男女对立。本案中武汉大学的所作所为值得反思,为什么拥有法学院的百年名校会背弃原则,是被社会舆论所裹挟还是某些领导的屁股坐歪了?小肖同学可以依法对武汉大学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武汉大学恢复小肖同学的保研资格、撤销对小肖同学的记过处分,并赔偿小肖同学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有关部门也别闲着,杨女士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挑战法律,凭狗屁不通错漏百出的论文在武汉大学保研,谁给她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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