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大妈:因为香港房契的让我实在是太震惊了,于是我专门去找了下古代如果地契丢了怎么办,这地还能不能买卖?
答案是,至少清代中晚期到民国是没问题的,可以补办,只需要额外签订一份 “补契”,写明丢失原因,写上 “失遗补契立卖地人某某某”,然后把这张纸贴在正式的契约后面作为备注。当然了,自己随便写肯定不行,需要请本族、田邻、村长(或里正)作证。如果为了稳妥起见,还可以经过官府认可和验证,盖上大印。
但是不管咋样,补契的法律地位和原契约是一模一样的,不存在任何打折。
当时的地契分为” 白契” 和” 红契”。所谓” 红契” 就是加盖了官府印章,经过官府核实,因为印章是红色的所以叫” 红契”。当然这个印章也不会白盖,要交税,这就是” 契税” 的由来。而民间为了避税,也会选择不给官府盖印,私下交易,这种没有印章的契叫” 白契”。但是” 白契”。白契因为没有官府作为证人,所以一般会找一个中人作见证,交易也没有问题,只是如果碰到法律纠纷,闹到官府会比较难办。
香港这种每一次房契交易都要记录在案,转给下一个买主的,在古代叫做 “老契”, 也叫 “上手契”。比如 A 卖给 B 签了一份契约,B 再卖给 C,那么 A 和 B 签的就是 “老契”。
“老契” 似乎并不是一定要给买主,毕竟也不一定都存着。不过如果这个土地转手多次,保险起见一般会要走所有 “老契”,方便将来有事说得清楚。这种情况新契上要注明 “随带老契若干张”。但是既然当前的契约都可以在邻里长辈见证下补办,丢失若干老契更不影响交易了。
所以香港某些方面还真…. 比不了大清…
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
古代如果地契丢了怎么办,这地还能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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