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星期二

混乱的中文优越论


文/朴先生是有办法的人

对中文的评价,不同的人群会自动站在各自的角度。外国人眼里中文的缺点,例如太难,例如音调太怪。这在以汉语为母语者(简称汉语使用者)看来根本不是问题。一个语言的优缺点应当看其本身,这种语言的优劣分析可以通过与外语对比而得之,但不能是外国人如何看。

但这个原则同样也适用于汉语使用者。你们认为的英文缺点,很可能只是身为外语学习者才感受到的问题,对于母语使用者就不是问题。

中文优越论认为的英文某些缺点,可能未必是英文独有的缺点,因为中文可能也有同样的缺点。中文优越论认为的中文某些优点,也可能未必是中文独有的优点,因为英文也可能拥有相同的优点。同时,有些看上去公认的优点,也付出了其他方面的代价,那么这个优点总体而论究竟还是不是优点?

无论是对中文还是英文的评价,需要基于母语使用者的角度。当然大家都不是英语的母语使用者,但你可以尽量假设自己是英语母语者,否则,这边讨论英文缺点热火朝天,但英语母语者理解不了你们的点在哪里。

中文有优点,英文有缺点,但是知乎上的中文优越论者完全没有打在点上。鉴于本文的宗旨是批驳中文优越论的主要论点,故不会去全面完整列举两种语言的优缺点,而是偏重于中文的缺点和英文的优点。

本文不是学术论文,有些词可能发生混用,例如英语-英文、汉语-汉文-中文。不刻意区分了,跟着感觉走,有必要区分的时候再区分。



【一】造词/构词能力和见文知意

说法:中文造词/构词能力强,而且新词一看就知道意思。

如果说造词能力是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中文的造词能力远不如英文。当然我也知道你们重点不是这个,而是指新词与旧词之间的词形关联性。好,那就针对这一点。

如果要论证这个现象确实属于优点,就需要以下四点全部成立:(1)中文的这种现象没有副作用,只有长处。否则,中文造词法就不是无懈可击的优点;(2)中文里面没有英文中的那种词形不相干的造词。如果中文里也有英文那种造词法,就不好意思指责英文了;(3)英文没有能力使用这种造词法。如果英文有这种能力,就说明英文的现有造词法只是遵循了不同的习惯而已,不是没有能力使用其他造词法;(4)英文的那种无关联的构词法没有长处。若有,那种构词法就不能认为是无可争议的缺点。

经仔细推敲和分析,这四个条件一个都不成立。

1-中文这种词形关联性的造词法,仅有的一点好处也就是初遇者能够“一眼”就大概知道两者的关联性。一看到葡萄干就知道与葡萄有关。但好处非常有限,母语使用者第一次看到某个词的时候,只要稍加解释即可。当然它确实是优点,再小的优点也是优点,只是别看不到副作用。

副作用是什么?这种造词法并非孤例,而是会形成强大的惯性。换言之,滥用是必然的。初遇者第一次看到葡萄干这个词自然会联想到葡萄,但第一次看到葡萄胎这个词是什么感觉?葡萄下的胎?葡萄内的胎?至少你无法排除这个可能性。葡萄胎是因为胎的外观有点像葡萄,但是从造词法的结构,“葡萄+干”与“葡萄+胎”有啥区别?在结构上,中文无法区分“脱水后的葡萄”和“长得像葡萄的胎”,词形结构完全相同,你必须靠外来解释才能知道葡萄胎不是与葡萄相关的食品,也不是葡萄本身的胎。这跟英国人学习raisin有啥区别?至少他们不会把raisin混为其他事物。中文这种造词法除了前面说的那点好处(让初遇者第一眼就能猜到大概的意思),缺点恐怕更大:它容易混淆不同事物或无关事物。一个牢记葡萄干与葡萄之间词形关系的人,可能会用这种词形关系去推导葡萄胎这个词的含义。两者相比,我认为坏处大于好处,至少不小于好处。

再说火车汽车之类,这类造词法的唯一优点也是对初遇者友好,一眼即知那可能是指某种交通工具。但优点仅限于此。它们的造词法不是没有问题,汽车这个词,最重要的核心词是汽么?至少英文有motor vehicle,口语不常用而已,但更为准确。火车这个词,最重要的核心词是火么?古汉语中的火车完全是另一个意思,而且更为准确。我没有指责的意思,本来一个词只要让大家都明白是啥意思就行,不用细究其词形。但是你们却把它当做什么优越性,那就值得细究了。

2-中文里,有没有那种成品不反映原料的造词法?有。例如,里脊一词在词形上就体现不出是猪的一部分。你第一次听说或看到火腿一词时,照样不可能知道它跟猪有啥关联。糯米做成的发糕,两者之间也没有词形上的关联。还有锅盔和火烧,如果你认为这是方言的原因做不得数,那么全国都在用的词馒头、包子、油条、麻花又如何?你无法从词形上看出这些食品与其原料的关联性。别光想着羊肉优于mutton、牛肉优于beef,汉语中的mantou, baozi, youtiao, mahua也得解释一下嘛......这表明了中文汉语的丰富多样性?如果丰富多样性是一种优点,英文中的丰富多样性算不算优点呢?

3-英文有没有能力造出葡萄干这一类的词?有,例如apple pie。即便是raisin这个词,大约是来自拉丁语,在古英语中Raisin本身就是葡萄的意思。再如,葡萄糖的专业术语是glucose,但是生活中也可以称为grape sugar,医生完全能听懂。同理,外国人在英语母语者面前说pig meat,他们都懂你是指pork。

重点是,英语世界存在一个强烈的倾向性(可能有少数例外),即对于来自域外的东西喜欢使用原文音译,而不是用一个本土类似事物加上前缀后缀,更不会意译。假设葡萄干起源于中国,或是直接从中国传到英语世界,十有八九他们会使用putaogan这个词......再如披萨,直接用pizza,而不是“Italian pie”。令人欣喜的是,披萨这个例子而言,中国继沙发之后再次采用了直接音译的优秀做法。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二:第一是全世界都用同一读音来读出同一事物,第二是强调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有助于精确表达。烧饼和披萨,我知道都是吃的东西,因此用不着在名称上强调它们的共性,我更需要知道它和烧饼的区别。你翻译成披萨,我充其量是第一次看到时不知其意,但经解释就明白了,今后看到或者想到披萨一词就能在脑海中完整描绘出其特征。如果按照过去的恶习进行翻译,“意大利饼”......那意大利还有其他饼类食品咋翻译?同样的道理,如果当初旧中国把sofa翻译成软椅,倒是非常尊重汉语习惯,但就解决不了特定化这个需求,因为软椅有无数种,沙发只是其中之一。

若不是中国方面的竭力干预,很多中国事物的英译都会使用音译,例如中国象棋绝不会翻译为Chinese chess,更有可能翻译为Xiangqi(或更符合英文发音的Shiangchee),正如英文中的围棋一词直接使用了日文的Go。多年前我看电视新闻时,看到欧洲某地组织的中国式摔跤比赛直接使用了shuaijiao,而不是Chinese Wrestling。刚才查了一下,官方好像两种用法都有。饺子的翻译同理,过去官方和教科书翻译为dumpling,不知道译者的脑回路是咋回事。

所以这是一个习惯问题,而不是造词能力的问题。他们不这样做,不等于他们没有能力这么做。

4-英文的这种“词形无关联”构词法有好处没?有。最大的好处就是突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尤其是在法律领域,这个优点是非常显著和有用的。

例如中文中的权利和特权都是权。英文中则区分right和privilege,其核心区别在于,right倾向于表达在法理上天然就有的东西,狭义上的right基本就是美国独立宣言中那三项,它不是政府授予的,而是生来就有,宪法里面只是确认,而不是授予,除非犯罪定案才可能被剥夺。广义的right还包括合同权利等私法权利,但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三项权利的推演。而privilege则倾向于表达”给你才有,不给就没有“的东西,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实现的东西,例如,你有没有入校读研究生的权利(right)?准确地说,没有。你拥有的是一种privilege,就是说你必须满足特定的积极条件(例如入学考试和该大学的其他种种规定)才能够实现。更大的问题出在权利和权力的区别,就不多说了,只说一句:词形的类似+读音的形同,造成了大众思维乃至价值观的混乱。但如果像英文那样right和power在词形上如此大的差别,使用者在生物本能上也会去注意(和探寻)两者的差别。

英文的这种“词形无关联”的造词法,其坏处是不利于初遇者满足“见文知意”的要求,多了一个学习的环节。但这个坏处几乎完全是理论上的,第一,见文知意,但你获得的信息非常有限。你第一次见到火车这个词时,最多知道它是一种交通工具,你仍然需要有一个学习确认的环节才敢说你明白了“火车”究竟是啥,例如你签署合同购买高价产品,有可能单因为词形相近就下订单?你必须和英语母语者学习raisin一样,去了解和确认。第二,现实生活中,母语使用者面对词形完全不同的两个同类词,根本不会有啥问题。英语母语者不会困惑于pork和pig之间在词形上的毫无关联,汉语使用者同样不会困惑于里脊和猪之间在词形上的毫无关联。

这样本部分就有了结论:(1)中文的此种构词法并非只有优点而无缺点;(2)汉语中同样有两者之间看不出关联的同类词或关联词;(3)英文完全有能力采取与中文一样的构词法,只是更习惯于另一条路;(4)英文构词法并非只有缺点而无优点,而且优点大于缺点。



【二】专业术语与生活用语的隔离问题

中文世界照样有专业术语不为人看懂的问题,但英语世界这个现象更为普遍。窃以为,这是优点,而不是简体中文区宣称的缺点。

1-英语世界倾向于在专业领域使用专业词汇,将专业世界与生活世界区分开。这样的区分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生活用语通常带有随意性和便利性,而使用上的便利性很难兼容精确性和严谨性,而专业世界需要的并非是普通人能看懂,而是专业上的精确性和严谨性。辩证法爱好者可能会嚷嚷:既要实现精确性,又要见文知意。但真实世界很难让他们如愿,两个要求之间会发生冲突,只能二选一。

2-专业术语与生活用语的隔离,中文世界也有(尤其是古代),虽然没那么多。例如:太子洗马、大长秋、牛人、猪苓、诃子、五举拿头、两滴水、发戗、木郁化风......你每个字都能看懂,但若无外部解释,你能看出啥?

再来一些更现代的:方差、置信区间、路由器、安全套接字层、向量、全微分、收敛半径、第一卦限......好吧,你们可能会说这是来自中国以外地区的词,不算。那我就给出中国自有的词:错卦、乘承比应、纳甲、角亢、井鬼、七月流火、雀替、博风、门景......勒脚、散水、凿毛、跳操、流注、君主之官......来,告诉我,你第一次见到这些词时,是否能见文知意?

3-英文的这种造词法影响了什么?我们把这个世界分为三种人。第一,相关专业人士。第二,有兴趣的非专业人士或有需求的人士。第三,无兴趣的非专业人士。

对于拉丁语构成的医学术语,医学专业人士不会看不懂。相反,专业领域特有的词汇能让专业人士内部沟通更为高效。

对医学有兴趣的非专业人士不会看不懂。他们稍微查一下就能看明白。同理,普通人看不懂海马斯三个字是啥,但军事发烧友或俄乌战争关注者有可能不知道么?

所以这种专业术语的复杂度,也就是针对无兴趣的非专业人士而言。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看懂?看不懂专业术语,对他们没有任何损失。等他们感兴趣了或者有需求了,稍加学习就能看懂。再有,你想让他们看懂到什么程度?到医师的程度么?OK,先让他们考上医学院。对于病患者及其家人,他们需要知道的专业术语非常有限。本人身处中文世界,得过病,也经历过手术,但跟那次手术相关的专业术语(假设全都用拉丁),我和我的家人需要知道的,也就三五个而已,主要是脏器名称、病症名称、并发症状、特定药物。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这应该是基本原则,你描述你的病症就可以了,而这是完全能够使用生活用语,例如你对医生诉说病史时,根本用不着对医生说你得了hepatoma,直接用liver cancer完全没问题。Hepatoma这个词是给专业人士圈内使用的。

这样本部分就有了结论:(1)专业术语和生活用语的隔离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应该是攻击嘲讽的对象;(2)中文世界同样存在专业术语和生活用语的隔离现象,所以别去贬低别人,除非你想自己也被贬低;(3)英文的这种高度专业化的造词方式,对专业人士没有什么影响,对非专业人士中的票友(例如军事爱好者)没什么影响,对非专业人士中有需要的人(例如患者)也没什么影响,它只是影响到了非专业人士中的不感兴趣者,令他们无法见文知意。但这种影响非常轻微,根本原因在于,对这部分人而言,根本没必要让他们看懂专业术语,“见文知意”的优点分文不值。等他们变成前几类人之一时,自然就看懂了。强迫每个普通人变成尧舜,这种思维既蠢又可笑。对他们最好的帮助,就是尊重他们的自由。如果他们永远对军事或航天不感兴趣,那就尊重他们看不懂军事或航天术语的自由。如果他们有朝一日产生出对医学的兴趣,他们同样拥有足够的自由去搞懂。如果他们满足于成为一个普通的发烧友,搞懂那些专业术语就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他们希望成为专业人士,那就付出专业人士的时间成本,即可。



【三】后置定语问题

窃以为汉语/中文最大的不足,语法的、结构上的不足,就是缺乏后置定语(例如定语从句)。没有品尝过后置定语的优势时,没有这个觉悟。但现在真是深切痛感到了这个缺陷。后置定语的好处是可以相对精确地表达,而且理论上可以无限往后扩展。现代白话只有前置定语,特色是定语在前,核心词放在最后。这样的结构容易导致在层层嵌套的长句中,定语说了半天,都不知道核心词是什么。核心词难道不是应该最先出现的么?

但不是没有。后置定语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语言使用习惯问题,而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我曾写过一篇小文,关于汉语后置定语的和同位语从句的设计,用【即】来创造同位语从句(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大致也算一种后置描述)。甚至在现实工作中(例如翻译时),我已有意开始使用【即】来构建汉语同位语从句,而不是现代白话那种...的...的...的...的。

为对照起见,我用英文翻译来示例:

例句1:We must insist on a principle that our country shall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our ability to pay when we import goods.

【文盲译法】我们必须坚持进口要考虑我国支付能力的原则。

【睿智译法】我们必须坚持一项原则,即进口要考虑我国的支付能力。

例句2:We must accept the old man’s suggestion that, before watching an AV, you’d better lock the door, draw the curtain, turn down the volume, and turn off the light.

【文盲译法】我们应当接受那位老头关于在观看AV之前锁上门、拉上窗帘、调低音量并关上灯的建议。

【睿智译法】我们应当接受那位老头的建议,即在观看AV之前最好锁上门、拉上窗帘、调低音量并关上灯。

注:“即”字之后为修饰语,可以无穷延展。当然这段译文中即便去掉“即”也不影响理解,但那是翻译技巧问题,何况在下面的例子中“即”字未必都能去掉。

例句3:The boss rejected the suggestion by his son that a markup be conducted on Product A, Mr. Wang be promoted to CEO, Mr. Liu be elected into the board, a new production line be established, and overseas investment been enlarged.

【文盲译法】老板拒绝了儿子提出的甲产品涨价、提拔汪先生为CEO、选举刘先生为董事、建立新生产线和扩大海外投资的建议。

【睿智译法】老板拒绝了儿子的建议,即甲产品涨价、提拔汪先生为CEO、选举刘先生为董事、建立新生产线和扩大海外投资。

汉语优化方案(001)



【四】介词不足

这个介词不足的问题仍然是体现在可用来作为后置描述的介词或介词短语。熟悉英语的人都知道这种介词的作用有多大。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翻译得非常好,问题是这种效果完全取决于高超的翻译技巧,而好的语言则无需如此,普通人就能用,普通人在读到这句话就能用母语直接理解和表达。

在桥的上面:above-on-over?翻译时恐怕只能用实词来区分,桥的上面 VS 桥的上方 VS 桥的上空?但还是勉强,读者可能不会去注意到这种区分。上空这个翻译很好,但上面和上方也包含有上空的含义,你无法强迫汉语使用者按照你的意愿去区分。虽然这里说的是翻译,但从英文与汉语的不同却能感受到它区分细微差别的能力,再看下面的例子。

XX位于中国的南方。这是指中国的内部(云南)还是外部(越南)?有人试图用南方和南部来区分。但这种区分并没有公认的效果,读者也会忽略这种近义词上的不同。英语用介词就轻易解决了这个问题:south to 是指境外,south of是指境内。一旦用错,就是明确的错,没有争议。

她在电车前面。这是指电车里面的前部还是指在车外的前部?有人说可以用前方、前排、前部、前面来区分。但还是一样的道理,这种区分并没有形成固定规则,前排固然就没有争议了,但你能迫使每个人都这么用吗?有人使用前面,总不能说他错了。每个使用者的理解都不一样。英语用不同的介词词组轻易解决了这个问题:

She is in front of the school bus. 车外。
She is in the front of the school bus. 车内。



【五】的字滥用

的字的用途分别是归属(我的钱包)、家庭或社会关系(我的朋友/敌人/亲戚)、形容词后缀(美好的时代)、前置定语连接(我昨天看到的老人)以及语气词(我是支持大家的)。

其中,家庭和社会关系可以视为一种归属,与第一类合并。

第一类,表归属。没有争议,可继续使用。

第二类,形容词后缀。这个不难解决,换个后缀即可。例如四川话把“的”读作接近“nei”,我们甚至可以新造一个汉字,读作nei,专门用于形容词后缀。为举例目的,我暂时借用一下讷(我知道该读ne)。因此:

美丽的手机:Meili's cellphone

美丽讷手机:Pretty cellphone

第三类,前置定语连接。这将通过根本性改造语法结构(构建汉语后置从语)来解决。见第【三】部分的例子。

第四类,语气词。这个相对简单,留着可以,虽然我主张在书面语(尤其是法律)中废除这种毫无意义的表达。“我是支持你的”,为啥不直接用“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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