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6日星期一

商朝与北方游牧人的文化共性

文/杨四海

一、辫子

商朝人的剃发留辫子文化,这发现的确很震惊后世人。
从周代起,中国人就很忌讳剃发,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至今,中国历史教科书及影视剧里的商汤、盘庚、武丁、纣王等商王仍以后世汉人形象出现,而不敢还原真貌。
夷、蛮等真古夏人,尽管有“断发”习俗,但也不将头顶剃个半光。
作为外来文化的“剃发留辫”,必然是伴随统治者迁入殖民,然后带来的一种新文化。历史上的中国常见这种事,如契丹人的辽国、女真人的金国、蒙古人的元国、满人的清国。
商朝是以黄河下游流域作为核心控制区的国家,其主要国民为古夏人。考古证实在商朝建立前,这片区域就有大量部落人存在--古夏人。古夏人并非指中国传说中的夏朝遗民,而是特指这些彼此独立的部落群体曾拥有共同的古夏文化。
商人并非全部剃发留辫子,而是有区别。考古显示:商朝有不剃发的人存在。现在无法区分这些非剃发人是其国民还是番邦人。但肯定的是:商贵族是剃发留辫。参考后世元国经验:蒙古人剃发留辫既是为保留族群习俗,更是为强调自己作为外来统治者的贵族身份,但并不禁止、也不鼓励国民剃发。

值得注意的是:约4400年前建立起中国第一个古城的石峁人,出土文物显示其形象正是“剃发留辫子”。石峁古城位于陕西榆林北部。这里在中国历史的相当长时间里都是游牧人地区。
在石峁古城被废弃约一百年后,商朝文明就在二里头出现。史学界多称之为“先商文化”。
考古显示:二里头是商人征服当地土著的结果。一期为土著文化,从二期开始具有商代色彩。
也就是说:中原地区的“剃发留辫子”,应该就是从二里头开始逐渐扩散。

二、灼骨占卜

在商人抵达中原前,古夏人并没有以灼骨占卜的习俗。
这是由其贵族带来,并逐渐推广开,为各部落广泛接受的新宗教信仰。
灼骨占卜材料并非仅龟壳,如牛骨、虎骨等也是占卜材料。在当时,选择骨料供给的动物都是人们宗教观念里的“灵物”。之所以首选“龟”,恰恰是人们相信它最灵。甚至在后世中国,人们仍将龟视作现实世界里的最具神性动物。
占卜师会在骨料上烧灼,然后观看其裂纹,以判断吉凶。
之前学者对裂纹预兆的具体方法不清楚。
但据史书记载的东夷马韩人习俗来看:“合”的裂纹为吉,“不合”的裂纹为兇。
通过甲骨文我们得知:商王甲骨占卜的结果也只分为“吉”与“不吉”两个答案。所以以“合”与“不合”来定断也是商甲骨占卜的方式。
甲骨占卜一直盛行到周代。
之后,让位于结合天象学及数理学而兴起的更复杂占卜方式:运筹占卜。
尽管甲骨占卜在中国已失传千年,但蒙古人仍将灼骨占卜沿用到元代。
显然,商人与蒙古人的这种宗教文化共性,曾经必然同源。

三、殉狗与羊神

公元947年,契丹人攻下开封,灭亡了石氏晋国。
契丹皇帝在入城时,先在城门口杀狗祭祀,之后又在城里撑起羊皮杆,以为遭兵燹而生血光之灾的城市做驱邪,当时汉人按自己同类祭祀称之为“厌胜”。
汉人并不认识这种来自北方游牧部落的驱邪法术,但自己汉字里却有:义(義)、羲、祥、善、美等等与“羊”有关,涉及到宗教观念的字。
没人会将其联想到存在“文化共性”可能。
也就更不知道:殉狗是商朝人最特色的标志之一,如著名的“腰狗葬”。虽然后世汉人仍部分保留了此种仪式,如:狗血驱邪。
商周时代青铜器上很常见“羊神”浮雕。尽管暂不确定这种羊模样的神灵具体对应是谁。当商人征服东方古夏人时,可能将其与古夏人的泰山神合为一体,而将后者形象变为羊神。
虽然商朝人很盛行殉狗及羊神信仰,但进入周代后这些宗教印记开始大规模消退或消亡,明显是周贵族所为。
记忆断代,也就造成人们不清楚彼此的文化同源历史。

四、食人与人殉

商朝人的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化是:吃人。
虽然中国历史上吃人的事不少,但多数属于赶上饥荒而将人肉作粮食用,如几十年前的夹边勾囚犯们就是靠吃死人肉来活命,拒绝吃的则都被饿死;少数是出于报复目的,如广西发生的干部吃黑伍类风潮,武宣县是重灾区。
还有一些吃人是出于宗教因素,如先秦书籍记录的江浙有部落吃头胎以祈求后几胎平安;湖南有部落有吃亲属尸体以为让死去的亲属继续与自己融为一体。
但以上原因都与商人吃人的原因不同。
他们会在正常生活里吃人,史学界将这些被吃者称为“人牲”,以与其它“人殉”作区别。
有些学者认为商朝人还没有完全将人与动物作区分,所以才会有将人作动物来吃的现象。

更早的石峁遗址也发现了被吃的人。他们头骨盖被敲开,目的似乎是为吃“人脑”,就与吃“猴脑”一样。
而考古里的同期古夏人并没有这种习俗。
入商后,人们因接受商宗教而渐染成风。甲骨文里有大量用人祭祀神灵及祖先的记录。一些记录明确提到将“殉人”如动物一样肢解,显然是作食材用。即便商亡入周后,这些遗风仍在。著名案例包括:齐桓公吃人肉,宋襄公、楚灵王以人肉祭神。但已不常见。
而与商人近似的食人习俗则在北方游牧部落那长期存在。如羯、突厥等。现存史料仅能证明是个别贵族嗜好,未能直接证明族群就如此。
人殉文化是宗教观念的结果。
将人作食材献给神灵,与当时动物神信仰有关。彼时食肉类的虎、豹、狐、蛇等都是神灵,很多动物神灵又是人们宗教观念里的祖先,所以造成人们基于兽性来认为这些神灵也吃人。神灵吃人肉的信息,在记录先秦宗教信仰的《山海经》里随处可见。
将人作奴仆来献祭,与死后的世界观有关。当时人们认为人死后只是去了另一个世界生活而已--中国人叫冥界、黄泉,彼时没有天堂、地狱等宗教概念。所以为了亡灵在异世界生活的更好,就要送给他们“仆人”。即将生前的妻妾及奴仆等都杀死,以便让她们在异世界里继续伺候主人。
先秦的《诗·秦风·黄鸟》里记载了陪葬的武士们的恐惧,这反映出那时人们就对人殉恶习有了反思,但仍在现实里让位于习俗。
新兴的周宗教厌恶杀人祭祀,特别是“人牲”习俗,它在自己族群里是禁止此恶习,所以考古里的周墓没有人殉,而与有人殉的商遗民墓葬有巨大区别。但统治者似乎是为了国家政治稳定考虑,不敢主动触犯占帝国人口多数的商遗民的宗教感情,所以就放纵他们继续沿袭。除了鲁国等部分周系国君,才强制消除辖区里的这遗毒。
儒家继承周宗教。汉朝兴儒学,于是就以行政命令来从社会全面取缔这恶习。为移风易俗,地方官在处理辖区内的相关事件时,几乎都将操办者处斩。
所以到汉代才算是事实上终结人殉,而人们观念里的人殉仍盛行,这就是陪葬品的陶俑。以俑来代替活人的陪葬文化在商代就已存在,代表就是各种小玉人陪葬品。尽管帝王试图将生前一切都带走,在他看来万民都是他的仆从,但最终还是要为下一代帝王的国家治理留下可用之人。这些幸免于陪葬的可用之人,便以玉人方式代替去陪葬,以实现人们宗教观念里的习俗与政治实用性之间的妥协。
尽管汉朝终结了商朝带来的人殉恶习,但其风俗仍在草原部落延续了上千年,且十分兴盛。
契丹辽国的人殉制度带有显著“政治目的”,即新君会将难制的权臣送去陪葬,以解除后者对自己的权力威胁。

五、天与帝

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天信仰与上帝信仰实际是两个宗教杂糅的结果,且在教义上有冲突。
自进入宗教社会伊始,人类就分化出两种迥异的信仰途径:非(或弱)人格化的自然神信仰与人格化的神灵信仰。前者代表就是“天”信仰;后者代表就是“上帝”。
在祭司们打造的创世纪史里:人格化的上帝是先于自然存在,然后由其创造了万物,包括天、人类等。这正是当今世界几大宗教神话里的共同特点。
参考《山海经》可知,最初古夏人也是基于这样的路径创造了自己的上帝:帝俊。是上帝--帝俊创造万物。
但这个信仰在后世中国基本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天”信仰--这个非人格化最高主宰。它的特性,用《道德经》里的话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信仰是整个中国北方草原部族的共同信仰。
天是高于、先于上帝的存在。
征服古夏人的商人在处理这两个宗教矛盾时,越发倾向于上帝信仰。所以祭祀上帝的甲骨文记录远多于祭祀天。
但到周朝,又反着来:虽然天信仰与上帝信仰同时存在,但祭天要多于祭帝。事实上:祭天被国家制度化,立为国家大典。帝王要彰显自己神圣皇权就必须要主办此仪式。由于其具有极强的象征作用,且逐渐被固化为华夏人身份认同的标志象征物之一,所以历代帝王都沿袭此宗教传统。
正是由于天信仰与上帝信仰在教义上有冲突,所以最终在中国人这里是天信仰胜出,而上帝信仰近乎被遗忘。


结尾:

古代世界文明基本都诞生自半干旱的草原地带。因为湿润的平原地区充满沼泽、森林,石器时代的人们将其改造为农耕地的难度极大。如果没有足够农耕地去养育大量人口,接着也就无法促成城市文明诞生。
4000多年前在中国黄河中游的高原草原区率先出现城市,而非森林与沼泽绝对统治的下游华北平原,这反而印证了人类文明发展进程规律的有效性。
这是一个农耕人与游牧人交汇的地方,商人先祖在这里建立起文明。所以自身文化融入了大量古代草原部落特点。
当其中一支决定沿黄河顺流而下去征服沿途古夏人时,顺带促进了这里的文明进程。
它不断以自己的草原元素塑形来自东方与南方的古夏文化,终而形成了极具自己个性特征的商朝文化。它以此为根据地,以宗教为主工具,进一步将其文化传播到长淮流域、山东半岛、四川,乃至东北、岭南。在那个极度缺乏文字史料的时代,通过宗教率先在这块大地上打造出一个中国圈。
它的文明成功与它文化里的暴力性一样令人吃惊。
它兴于暴力,亡于暴力。
继任的周人及其文化衣钵传人们不断抹除这些暴力元素,从而才留给新华夏人们一个以宣言道德为主的纯净文化。甚至它自创的先祖黄帝神灵,也只以“玉”为食物,超脱于人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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