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有过“十月革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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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革命宪政”与“二月民主”
立宪会议,按今天的通常译法即制宪议会或宪政议会。建立在政治自由、多元竞争、分权制衡、民主选举基础上的这套制度源自西欧,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制度。从词汇上使用“立宪会议”而不是用“杜马”,反映出“西化派”与“传统派”的区别。在近代俄国,立宪会议的主张不但被保守的沙皇专制主义者拒绝,而且也曾被宣传“人民专制”理论的俄国革命民粹主义激进派攻击为“富人的骗局”和“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与这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会使政权落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观点”7决裂的一批左派人士,形成了俄国最初的马克思主义者──社会民主党人。当年布尔什维克也曾积极要求国家民主,而且非仅“阶级民主”,今天所说的宪政民主也是他们当年强烈要求的。早在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中,就要求“推翻专制制度并召集由全民自由选举的立宪会议”8。
因此,是主张宪政民主,还是反对宪政而鼓吹“人民专制”,就成为那时区分俄国马克思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界标。普列汉诺夫(Г. В. Плеханов)曾明确地说:““自由主义者所忙于争取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的条件”;西方式的议会政治“不仅“是”资产阶级的“组织工具”,而且也是另一阶级(按:即无产阶级)的“组织工具””。在普列汉诺夫看来,无产阶级应当比资产阶级自由派更积极地追求宪政民主;而民粹派鼓吹的“人民专制”则不过是一种“反动”的“政治畸形现象”,“有如古代中华帝国或秘鲁帝国,即一个在共产主义基础上的革新了的皇帝专制”,是“皇帝─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政治垃圾9。普列汉诺夫的这些话构成其名著《我们的意见分歧》(Наши разногласия)的基本观点,而他更早些时候出版的《社会主义与政治斗争》(Социализм и полит. Борьба)也表述了类似主张,这两部作品加上其哲学著作《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К вопросу о развитии монистического взгляда на историю)是普氏为俄国马克思主义奠基的“老三篇”,被列宁说成是“教育了俄国整整一代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文献,其影响十分深远。
从上述观点可见,在追求宪政民主的问题上,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不但一开始就与反宪政的民粹主义者相对立,而且曾经比自由主义者更急迫。换句话说,在此之前社会民主党人与自由派在政治上有意义的区别就在于“激进立宪”(革命立宪)还是“渐进立宪”。尽管在斯托雷平时代开始有所变化:社会民主党内以列宁为首的一派(即布尔什维克)愈来愈“民粹主义化”乃至“超民粹主义化”10,但是俄国马克思主义“革命宪政”的传统感召力和对民粹派“人民专制论”的传统厌恶还不可能完全消失。正是在斯托雷平时代,列宁一方面说了不少(过去很少说)议会民主“虚伪”的话,另一方面仍然在反驳那种认为“虚伪民主”不如专制好的极左极右论调。他认为:尽管多党竞争下的政党宣传“带有广告欺骗性质”,但这一点决不能说明议会民主“根本无益甚至有害,像顽固的反动份子、议会制度的敌人极力要人民相信的那样”,恰恰相反,没有这样的多党制,欺骗“会多得多,而人民揭穿骗局、查明真相的办法也会少得多。”“一个国家的政治自由越多,它的代议机构越健全,越民主化,人民群众就越便于……学习政治,即越便于揭穿骗局和查明真相。”11 通常所说的1917年“二月革命”正是“革命宪政”的实践。由于“斯托雷平反动”断送了俄国在1905至1907年间曾经一度大有希望的、通过君主立宪建立议会民主的机会,而斯托雷平改革推动的市场经济发展又掏空了传统皇权主义的基础,并因对传统农村公社实行掠夺性的专制私有化而积累了巨大的民怨,因此当对外战争冒险失利触发了社会危机后,全俄便急剧地卷入革命漩涡。随着貌似强大的沙皇专制似乎完全“出人意料地”突然崩溃,君主立宪的前景已不复存在。在“雪崩”的冲击下,不用说比斯托雷平更保守的传统保皇党已无踪影,斯托雷平体制下得势的专制市场经济改良派,如十月党、进步党等自由主义右翼派别也很快被革命潮流冲垮。只有自由主义左派,即1905年事变中因领导激进宪政民主运动而在斯托雷平时代受压制的立宪民主党,成为唯一还有政治号召力的自由主义党派。但该党由于担心斯托雷平改革所激起的民粹主义反弹浪潮难以控制,更担心战争时期(立宪民主党是支持参战的民族主义者)后方剧变会瓦解军事力量,这时反而主张放慢立宪步伐。这样一来,以“立宪”为党名的这个1905年的政治改革激进派,在1917年却把立宪会议的大旗拱手让给了“社会主义者”。
而当时被革命形势推向前台、成为俄国最强大政治势力的,是两大左派(当时通称两大“社会主义政党”12)──社会革命党和社会民主党。这两党内部都有明显分化:社会革命党传统上本是以搞“革命恐怖主义”推进“人民专制”起家的极左党,但这时它的主流已经在斯托雷平时代发生了“社会民主党化”,只有其坚持原教旨民粹主义的支派,即所谓“左派社会革命党”还带有“人民专制”色彩。至于社会民主党本是传统的“革命宪政”主张者,其中的孟什维克此时仍然持有俄国马克思主义正统的革命宪政理念,而布尔什维克尽管已经在“超民粹主义化”的路上走得很远,但仍然保留着社会民主党传统的“革命宪政”话语,其激进主要表现在不断指责别人拖延宪政进程。列宁本人当时就一再抱怨“政治自由”太少,认为“在自由的国家里,管理人民是通过政党的公开斗争以及它们之间的自由协议来进行的”13。
在二月革命后的一段时间,列宁指责临时政府拖延立宪会议选举,但并没有要求“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当时布尔什维克党在苏维埃中的影响也不大。后来他两度提出“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但其含义只是:(1)苏维埃取代临时政府来承担筹备召开立宪会议的责任;(2)排除以立宪民主党为代表的自由派左翼,建立社会民主党和社会革命党主导的“清一色社会主义者政府”,亦即左派多党联合政府。他并没有说要用苏维埃取代立宪会议,相反他仍然强调苏维埃只应该在立宪会议之前临时掌权──正如他在“七月事变”后所说:“在立宪会议召开前,除了苏维埃以外,国家不应该有任何其他的政权存在。”14在列宁所指责的对手中,除立宪民主党担心民粹主义浪潮难以控制而真的希望放慢民主步伐外,社会革命党主流派和社会民主党孟什维克派的“革命宪政”热情本不下于布尔什维克,只是考虑当时德国正大举进攻,基于“革命护国主义”15立场,才不愿把太多精力投入竞争性选举,更不愿在这个不但君主派早已消失、连自由派都已靠边的“左派民主”大好形势下一味激化矛盾而使局势失控。
因此,经过斯托雷平时代的政治分化与重新定位,到二月革命后,传统的社会民主党与社会革命党(即俄国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之分野已经完全模糊,取代它的是新的、十分戏剧性的分野:两党的各一部分(社会民主党布尔什维克派与左派社会革命党)结盟,反对两党各自的另一部分(社会民主党孟什维克派与社会革命党主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前者更多地体现了当年以民意党为代表的原教旨民粹主义或超民粹主义传统,而后者更多地体现了当年普列汉诺夫开创的俄国马克思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正统。但是在1917年,双方都还没有脱离“革命宪政”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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