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6日星期五

土改的恶果 今日中国人全尝到了

文/陈沅森

一、地主的土地和财富三种来源

1、祖传家业。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以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书香世家,几代没出“花孙子”,守住了家业,代代相传,传到了土改时代这个儿孙手里。这位继承者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了殃,全家扫地出门,土地和财产被没收,有些连生命也没有保住,被枪毙了。

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花孙子”,把万贯家财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哪知风水轮流转,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被划为贫农,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财”。

2、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中国几千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也不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投资兴办实业。“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有钱之后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

3、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地主。

二、地主阶层在农村中的作用

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上层社会(官场)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

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当年的政府非常弱小,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肩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三、发动土改的目的

195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在新解放区(1947年之后解放的地区)开展土改。一声令下,整个农村立马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200多万地主的人头纷纷落地。

进行土改为什么要杀那么多地主呢?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西行漫记》中写道(大意):我曾追问毛泽东,井冈山时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么大,人口只有200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你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军粮军饷的?毛泽东王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毛泽东为什么不直言相告?显然有难言之隐。

从1927年秋收暴动入井冈山搞武装割据开始,毛泽东一直沿袭打土豪的办法,解决军粮军饷。每解放一个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杀掉,夺取他们的财富充作军粮军饷。红区(共产党占领地区)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没油水可捞了,便派出突袭队,月黑风高夜到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斩尽杀绝,掳掠一空。久而久之,红区附近的白区土豪也被打光了,老百姓也跑得精光,最后形成一条30多里宽的赤白交界绝无人迹的“阴阳地界”。

1949年后,百废待举,到处需要钱,新政权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财政危机相当严重。军事方面,西边要进藏,南边要解放海南岛,东南准备攻打台湾,北边要抗美援朝,几百万解放军军粮军饷从何而来?于是,历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夺最富庶的江南农村地主财物的土地改革运动便应运而来了。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八大任务,第一项就是进行土地改革。毛泽东毫不讳言,要把土改列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这就是说,土改的第一大真实目的是夺取地主的财富,解救新生红色政权的财政危机。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中共建政后,国民党及其遗留、派遣在大陆的军政人员,反抗相当强烈。自发的民间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个乡政府给端掉了。新生的红色政权内外交困,随时有被颠覆的危险。这时,毛泽东认为,必须把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镇压下去。杀谁呢?很不幸,他选择了地主。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

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明日刑场上便有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若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

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台下在积极分子带领下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口号声立即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台上的积极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

在这节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别温和,待人十分宽厚,以前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没人告他的状,也许能逃过一劫,留下一条小命。如果几十年来因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说话不小心,得罪过某位贫雇农。在土改干部的挑唆下,贫雇农指控他是恶霸地主,就完蛋了。只要有人说你是“恶霸地主”,你就是“恶霸地主”,没得分辩的余地。

在贫下中农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杀十分可怜,不记恨往日的小事,宽宏大量,什么也不说,这位地主的小命也许能保留下来。如果是个生性嫉妒、幸灾乐祸的积极分子,见人受罪心里乐,看到杀人便兴奋,告状时添油加醋,无中生有,一个一个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经不住土改干部反复劝说,说错一句话致使某位地主丧命的,事后这位善良的农民良心发现,一辈子追悔莫及!

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户户(地主家)冒烟,村村见红。”假如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如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总之,至少要杀一个。

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血腥、残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动员广大农民参军,上"抗美援朝"前线。

四、土改的恶果及其后遗症

首先,土改人为地制造仇恨,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了,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请看今日之中国,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追本溯源,土改难辞其咎。

其次,土改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

农村中有一批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田秀才,他们上升为富农、地主后,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其子女留学美国归来后办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们打压下去,杀的杀,关的关,管的管,生产资料瓜分干净,中国农业一条极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断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许多贫下中农只能在别人的指挥下从事简单劳动,缺乏独立门户掌握全盘生产的能力。把土地分给这样的人,他们一缺资金、二缺农具、三缺种子、四缺经验,明明分给他们是最肥沃的良田,可就是种不出粮食。土改后的第一年,农业生产是倒退的。更有一批懒汉,把分的东西吃光用光,分的田卖给别人(后来被制止,不准买卖土地),依然是个穷光蛋。

土改把善于经营的地主、富农打压下去,农村中更加缺乏经营型人才。把已经集中了的生产资料,零星分散给不善于经营的单人独户,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

第三,土改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

在科举时代,没有功名(未考取秀才、举人)的人是不允许进入地方领袖层的。因此,地方领袖素质较高,廉洁奉公,能真正为群众办事。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都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国人口约1亿,康乾盛世后增加到4亿,抗战胜利后全国人口号称四万万五千万),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

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做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簸箕”不但不以没文化为耻,反以为荣。

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泽东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饿死3500多万农民。

第四,1953年土改结束,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全面达到发动土改运动的预期目的,毛泽东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绝对权威地位得以确立,为随后脑袋发热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埋下了祸根。

土改以及此后多变的农业政策(首先是单干,后来合作化,到80年代又分田到户单干),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农业生产停滞不前,长期处于落后状况,至今无法跳出小农经济的窠臼,远远落后于世界农业发展水平。直至今天,农村依然贫穷落后,农民依旧苦不堪言。今天使政府头痛的三农问题,追本溯源,土改难逃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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