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1惨案发生后,中国政府立即把这件事定性为“暴力恐怖袭击”。尽管在当时,政府和现场民众都还没有说明犯事者是哪族人,甚至没有说明他们是什么外貌长相,但是大家一下子就都猜到了,犯事者一定是维族人。因为在中国政府那里,像这一类事件,只要是维族人干的就算恐怖袭击,别族人干的,汉族人干的就统统不算。
就在昆明惨案两天前,2月27日,贵阳有一辆公交车被人为纵火,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死者包括一个只有4个月大的婴儿。同样是发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同样是针对一般平民,同样是连妇女小孩都不放过。犯事者苏某是汉人。当局就没说这是恐怖袭击,而是把它定性为公交纵火案。去年6月7日,厦门也发生过一起公交纵火案,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其残酷性超过这次昆明事件。犯事者陈水总是汉人。当局也只是把它定性为刑事案件而没有定性为恐怖袭击。
昆明惨案发生后,腾讯视频发表评论。评论人杨锦麟说,从昆明恐怖袭击事件看,“疆独恐怖主义”已经发生较大变异,其中有几个新特点。第一个新特点就是,“在袭击对象上,‘疆独’恐怖主义已经从政府和警察为主,彻底转为针对无辜百姓”。
这话说对了。可见,一般的观察者都注意到,此前的所谓“疆独恐怖主义”,主要是针对政府和警察。这岂不是等于说,此前的所谓恐怖袭击其实并不是恐怖袭击吗?
例如去年年底的新疆喀什事件。官方媒体的报道说:“12月30日上午6时许,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公安局遭到9名暴力恐怖份子持砍刀袭击,暴力恐怖份子投掷爆炸装置,纵火焚烧警车。”
我们知道,恐怖袭击的定义乃是针对和危及平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因此,袭击公安局,而且还是在半夜三更(说明,新疆喀什和北京相差三个时区,北京时间上午6点是喀什时间半夜3点),也就是在平民最不可能在场的时候,这怎么能算恐怖袭击呢?如果攻击公安局算恐怖袭击,那么,全世界所有的暴力革命者武装反抗者就都是恐怖份子了。难道不是吗?有哪个从事暴力革命或武装反抗的团体——包括当年的共产党——没干过袭击公安局的事呢?
2008年7月1日,杨佳持刀只身闯入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杀死6名警员,并造成4名警员受伤。民间称杨佳是义士是大侠;官方判处杨佳死刑,但至少不敢给杨佳安上恐怖份子的罪名。为什么同样的事,换成维族人就定成恐怖份子了呢?
顺便一提。有人问我,如果袭击公安局不算恐怖袭击,那么911飞机撞五角大楼为什么算恐怖袭击?我的答复是:单单是袭击五角大楼并不算恐怖袭击。911那次算恐怖袭击是因为把满载乘客的民航客机当炸弹,它首先杀害的是飞机上的所有乘客。众所周知,劫持飞机本身就算恐怖活动,把客机当炸弹自然更算。
另外,我们也都知道,自杀式恐怖袭击,除非是偶然失手,否则,攻击者一方的伤亡数量总是大大地低于被攻击的一方。例如这次昆明事件,犯罪团伙只6男2女8个人,只是用刀具作案,就造成了29名民众死亡100多人受伤。这就和此前被当局定性为“疆独恐怖袭击”的事件构成强烈对比。此前被当局定性为“疆独恐怖袭击”的那几件事,发动攻击的一方死伤惨重,而他们给别人造成的伤害反而低得不成比例。
例如2011年新疆和田7.18事件,“恐怖份子”当场击毙14人,抓捕4人,警察和民众4死4伤;例如2012年12.28新疆皮山事件,“恐怖份子”当场击毙7人(其中2名是女性),击伤4人,抓捕4人(只是7-14岁的中小学生),公安干警只1死1伤;更不用说前面提到的2013年年底的新疆喀什事件,“恐怖份子”当场击毙8人,抓捕1人,公安民警零伤亡。单单是双方死伤数字的对比,谁能相信这些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恐怖袭击呢?
再有,这次昆明事件的发生,事先毫无征兆,老百姓和地方政府毫无思想准备,故而躲避不及,制止不力,伤亡惨重。这就和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完全不同。7.5事件的9天前,广东韶关发生了严重的维族人和汉族人的流血冲突,而地方当局未作任何处置;消息和录像传到新疆,传到乌鲁木齐,引起维族人的强烈反应,汉维关系顿时变得十分紧张,偏偏自治区政府却不做任何回应,有维族记者海莱特•尼牙孜专门找到自治区负责人,告知情况危急,当面提出化解应对的三条建议,自治区负责人却置之不理。7月5日当天下午,有几百名维族民众在城中广场和平集会,当局早有准备,立即出手强行打压。紧张气氛迅速升级。等到三个多小时后,一些维族人手持刀具棍棒开始攻击汉人,当局却按兵不动,听任暴乱长达4个多小时,现场有警察都不去制止甚至不去报告,导致了大量无辜汉人的严重伤亡。这分明是当局欲擒故纵,有意为之。这和一般的恐怖袭击很不一样。把它和这次昆明事件一对照就看出来了。
昨天,3月2日,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表态,谴责暴徒,慰问受害者家属,强调攻击平民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同时警告中国政府不要借此挑动汉维对立。我们知道,每次维族人出了所谓恐怖袭击事件,当局都要指控世维会是黑手,但每次都提不出任何证据。很多汉人也呼吁,不要因为这件事而恶化汉维两族人的关系,不要以反恐的名义不公正地对待维族人。
然而,正像我上面说明的那样,这次昆明惨案是恐怖袭击,但此前被当局指为恐怖袭击的那些事件,如果不是全部,起码也是绝大多数,都根本不是什么恐怖袭击。我们在严厉谴责这次昆明恐怖袭击的同时,也必须为此前那些被错误地指控为恐怖袭击因而被当作恐怖份子镇压的维族民众鸣不平,要求对这些案子重新审理;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当局假借反恐而肆无忌惮地践踏人权,并要求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否则,我们就不是在反对恐怖主义,而是在帮助恐怖主义,而且是在帮助最坏的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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