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今天,圣诞节前的最后一个周五下午,时隔半年,北京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对“雷某事件”中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的不起诉决定。为何涉案警务人员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却又不起诉?雷某到底因何而死?记者就“雷某事件”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问题专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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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对“雷某事件”中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的不起诉决定。为何涉案警务人员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却又不起诉?雷某到底因何而死?记者就“雷某事件”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问题专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
- 记者:“雷某事件”社会广泛关注,为何移送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记者: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在案发当日为何出警?是否存在网上所说的“打击报复”“钓鱼执法”等问题?
- 记者:目前,检察机关有哪些证据证明“雷某接受了有偿性服务”?
-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事发当晚涉案警务人员执法的过程?
- 记者:雷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 记者: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提到雷某自身具有妨碍执法的行为,这是指的哪些行为呢?
- 记者:检察机关根据什么认定五名涉案警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
- 记者:既然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那么为何检察机关还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记者:检察机关对本案的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对于这些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 记者:我们注意到,“雷某事件”中,检察机关共进行了12次信息发布,此次发布明显比前11次发布详实,为何很多早已查清的事实要留到现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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