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

买火柴玩具枪=非法持有枪支?

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当玩具,却被鉴定为枪支。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叶某提起公诉。


2016年9月27日上午,叶某在路上被交警拦下,并被发现车座储物箱内藏有一把火柴枪。经鉴定,该火药枪以火药为动力,具备火药枪的本质特性,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应认定为枪支。

“这把枪是我在淘宝上花148元买的,是买来给孩子当玩具玩的。”叶某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会因此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检察员黄小平说,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在缺乏辨别能力的情况下,市民不要在网上或其他市场购买类似枪支。

原文链接

PS:如果火柴枪也能作为“非法枪支”予以严控,那么马上这几个事儿马上就成真了:

淘宝成为全球最大的非法武器交易市场:


马云成为全球最大的军火商:

中国非法持枪人数远远超过美国:

 生活在一个“非法持枪人数远超美国”的国家,还能谈什么安全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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