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说
#孙海洋希望孙卓留在身边# 孙海洋找回儿子:乍看皆大欢喜,细思无限悲凉
我们需要一些有足够震慑力的案件,来吓退那些怀有心思但尚未动手的人。他们肯定也在看着这些被找到的孩子,观察着、盘算着、评估着犯罪的成本。我们只是讨论或辩论着拐卖话题,而这些人却正对着案例,一点点计算着被发现的成本,想着是否值得“我也去买一个”。
十四年了,孙海洋终于找到了儿子,《亲爱的》终于团圆,这实在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高兴之余吧,这事也让人无比心酸,因为儿子孙卓对他说:“我还是想留在养父母身边。”上次《失孤》也一样,郭刚堂找了24年,终于找回了儿子,但儿子对他说:“我还是想留在养父母身边,他们对我有养育之恩。”找回儿子的还有夏先菊,夏先菊更惨,儿子不但决定和养父母一起生活,还把她拉黑了,“我只是想像朋友那样关心一下,可他就把我拉黑了。”
其实岂止孙海洋郭刚堂夏先菊,大部分亲生父母的遭遇都一样。“烈焰大王”就讲了一事:“我老家有个村子,两口子买了一个小婴儿,养到五岁大的时候,孩子的亲生父母找来了,孩子亲爹哭着过来抱孩子,结果被孩子狠狠咬了一口。孩子大哭大喊让他滚,他把亲爹当成拆散他和养父母的坏蛋,死活都不肯跟亲爹走。”太多太多被拐卖的孩子,最后都变成了这样的人。所以,正如那句话所说: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会失去两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
很多人都骂孙卓认贼作父,但是我觉得,骂孙卓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再说我们也不应该辱骂他,毕竟他也是受害者。我们失个恋还寻死觅活呢,他难以斩断14年的感情,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会失去两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做的不是辱骂,而是去做一些有建设性的事情。所以我想发出一些倡议,希望你也能够一起加入进来。
01、呼吁将拐卖人口起刑点,提高至10年
目前《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起刑点实在是太低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来说,起不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说:“由于起刑点太低,起不到很好震慑作用,所以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都是惯犯,有一些人更是出狱后再次犯罪。”所以我呼吁将拐卖人口起刑点,从5年提高至10年,直至死刑。
02、呼吁“买卖同罪”
目前《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对收买者的处罚实在是太轻了,买一只熊猫都十年起步,但买一个孩子最高才判三年,如果没有虐待儿童,还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此处罚可以说“几乎毫无震慑力”。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只有严惩收买者,让其心生畏惧不敢收买,才能彻底杜绝拐卖的发生。“一个买家的需求,会导致多个孩子被拐卖。”所以我坚决呼吁“买卖同罪”,当然死刑这一条款除外。
03、不主张凡拐卖一律死刑
很多人都在悲愤地提倡:凡拐卖儿童者一律死刑。这是非常不合适的。为什么呢?如果凡是拐卖就统一死刑,犯罪分子就会想:拐一个也是拐,拐10个也是拐,那我为什么不拐几个?如果凡是拐卖就统一死刑,犯罪分子就会想:反正也是死,我为什么不强奸孩子发泄性欲,我为什么不让她们去卖淫挣钱?如果凡是拐卖就统一死刑,犯罪分子就会想:如果警察来抓我,我就跟他拼命,反正被抓也是死。陈胜吴广造反的时候就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反正都是一个死,还不如干脆干票大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所以千万不能主张凡拐卖一律死刑,这样不仅会增加犯罪率,还会降低被拐卖儿童的存活率。
04、呼吁国家直接提起公诉
太多拐卖儿童案已经证明:亲生父母为了顾及孩子感受,基本都会选择不起诉买家。但正因如此,法律失去了应有的震慑力。这会让很多买家觉得:只要我对孩子好,就不会受到处罚。所以我呼吁凡是拐卖人口案,都不应该自诉,而应该直接由公权力机关提起公诉:不要让孩子去做选择,也别把亲生父母扯进去,避免买方以孩子情感为砝码获得减刑。犯罪不是私事,不能私了,犯罪就是犯罪,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绝不能因为孩子和亲生父母不想追究,我们就对买孩者网开一面。只有让买家受到应有处罚,才能震慑更多的潜在买家。
05、呼吁强制解除买方的收养关系
找到孩子却没有办法真正团圆,这是拐卖儿童案最无力的地方。要避免这种悲催结局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法律干涉”。所以我呼吁:1、强制解除收买方的领养关系。2、被拐孩子不承担赡养收买方的义务。3、对收买方判处巨额赔偿。还是那句话:不要让孩子去做选择,因为这实在是太难选择。这种事情,最好让情感的归情感、法律的归法律,不然找到孩子又能如何,找到就是又一次失去。
06、呼吁拐卖儿童罪不设诉讼时效
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说:“在宝贝回家寻子网上,有四五十个家庭团聚后,都因为过了追诉期,而无法对人贩子追究责任。”被拐者失踪时家人报警,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哪怕日后数十年都没找到人,该案还是属于“案发”状态,就不用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可现实矛盾恰恰在于,孩子被拐卖时,公安机关往往因拐卖证据不足,或不能确定是否为拐卖,不予立案。等二十年后孩子找回来,却早已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最长期限为20年)所以我呼吁取消诉讼时效限制,对人贩子实行终身追责,以解决部分拐卖者“罪而不罚”的问题。
07、呼吁推行基因身份证
孩子一旦被拐卖,能找回来的几率实在是太低了。所以我呼吁推行“基因身份证”:将新生儿指纹采集、DNA采集,作为上户口和身份登记的必备流程,以此建立可追溯的身份识别系统。这个系统一旦建立,就会让“拐卖”无处藏身。
08、呼吁开设举报有奖政策
“买媳妇买孩子,其实基本都瞒不过同村人。大部人举报,其实都是同村人举报的。但为什么很多人知道了也不举报呢,因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呼吁开设举报有奖政策,举报有奖,有大奖,才能调动“无关者”的积极性。奖金从何而来?我呼吁国家成立被拐保险基金,国家可以划拨一部分钱,企业可以赞助一部分钱,怕孩子被拐的可以购买这个保险。
09、少宣传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的案例
纵观过去几年的拐卖新闻,每一次找回被拐儿童的热搜,都是在宣扬“养父母”的孝顺儿子,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我觉得对于这样的案例,还是不要报道的好。经常报道这样的事情,会造成两个可怕的恶果。一是人贩子会借此煽动买方:“你就放心买吧,买回来养个十几年,就算被亲生父母找到,孩子还是跟你亲还是跟你姓,你完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孩子以后还会给你养老。”二是会给买家造成一种错觉:“买个孩子没有啥子,大不了还回去就行了。”这种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实比正面影响大得多,会诱发起更多的潜在买家。所以我呼吁:尽量少宣传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的案例,这是非常糟糕的示范。
10、多宣传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案例
这次被找回的孩子,不只是孙卓,还有符建涛,他们都是被同一个人拐卖的。不过跟孙卓不一样,符建涛选择了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尽管亲生父母的家庭条件,并没有“养父母”好。班上有同学说符建涛傻,大概意思就是养父母比亲生父母有钱,还回去干嘛?符建涛说了这么一句话:“我的失踪,对亲生父母打击太大了,这些年他们为了找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如果我继续留在这边,对他们又是一次打击。”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妈妈生日那天,符建涛给她发了一条短信:“14年简单的言语无法形容你的痛苦,感谢你做我的妈妈,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与福气……愿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未来我陪你夕阳漫步。”这样的案例才是最值得宣传的,这才是真正的抚慰人心。
一个网友说得特别好:我们需要一些有足够震慑力的案件,来吓退那些怀有心思但尚未动手的人。这些人肯定也在看着这些被找到的孩子,观察着、盘算着、评估着犯罪的成本。我们只是讨论或辩论着拐卖话题,而这些人却正对着案例,一点点计算着被发现的成本,想着是否值得“我也去买一个”。所以我觉得符建涛特别值得被报道,当“养父母”被警察带走后,有人问他打算怎么办,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他们触犯了法律,就交给法律来决定吧,毕竟做了违法的事情。” 对于买家来说,这才是真正的震慑,这才是最有力的震慑。符建涛比孙卓更值得一个热搜,但遗憾的是,很少有媒体报道符建涛。
@神圣午睡
我想说几句孙海洋这个人。除了受害者这个身份之外,他有一个特质其实被很多人忽略了:
孙海洋是个能力极强的人,他聪明能干的程度远超一般人的想象。
一开始我知道孙海洋,就是知道他漫漫十四年寻子路,这中间还帮助了很多人,建立了一个寻子互助网络。在我想象中,一个人14年卷入这么一件事上,肯定是贫困潦倒的。
但这次才知道,原来他同时还把工作和生活也都处理得很好。生意做得好,两个孩子也教育得很好。这个可太难了。反正我绝对做不到。
而见到孙卓以后,情况非常棘手。本来这种情况就棘手,孙卓的买家还特别老辣。之前类似的情况里,有的亲生父母甚至会被孩子拉黑。
但孙海洋一家处理得极让人佩服。
首先,他不逼迫孩子。买家怂恿孙卓在台前替他们说话时,孙海洋没有一句说孙卓不好。
然后孙卓表态要留下来跟买家一起生活,很多人这时候可能就无奈放弃了,觉得进入了死局。
而孙海洋表示,没问题,你可以留在山东。我理解你。而我,会过来陪你。
这个真的太厉害了。买家肯定没想到这一招。
然后,他带孙卓看望老人。这其实是带孩子去旅行。旅行是建立感情的好机会。也是让孙卓脱离买家营造的闭塞环境。
而看望老人,是一个非常合理,极难拒绝的旅行理由。如果他直接说我带你去旅行,孙卓跟他不熟,恐怕心里还会抗拒。
孙卓在媒体面前的不当言论被质疑时,孙海洋的回答简直是公关教科书:他不否认从道理上孩子当时说得不对。他只说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他能当众侃侃而谈,已经做得很好。我们会帮助孩子,相信孩子。
这个简直绝了!很多人在这时候,为了维护孩子,就会盲目维护孩子的言论。
对于孙卓最初要留在买家那里的选择,孙海洋并没有抓狂。他从现实因素替孙卓解释。这既合理,又减轻了公众对孩子的质疑。他从不打“圣母牌”,“感情牌”,尽管他真的最有资格打。
但当孙卓说希望两家常走动时,他很温和但坚定地拒绝了。他有足够的耐心,但在是非问题上,他很有原则。不会无限纵容孙卓。
接下来他也一点点地对公众展示,孙卓与他的关系已经好很多了,愿意主动去看爷爷奶奶。
有人说孙海洋不应该让孙卓曝光。实际上,一开始孙卓对媒体发声时,孙海洋对他根本没有影响力。这显然不是他做主的。
孙海洋只是没有拦着孙卓在媒体面前露面。而这非常聪明。因为以他现在跟孙卓的交情,他拦不住(孙卓发声很可能是买家教唆的)。而且教育孩子其实是这样的,有些事自己不体会,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
同时,对公众交待后续进展,其实是在承担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责任。万众瞩目的寻子案,甚至被拍成电影,他找到孩子就消失,那么这件事也就成了解决个案,无法推动打拐进展。
这点,孙海洋比多数利用舆论达到目的的人都负责任。他一直都不仅仅在找自己的孩子,他还帮助了很多人。他是有社会责任感的。
有人说孙卓那句“那我就会生气”很让人生气。其实我看了,倒是有点惊喜。因为,假如这个截图是真,那么这是撒娇的口气。
也就是说,孙卓已经开始把孙海洋当成可以撒娇的人了。其实这是很好的迹象。
如果你一直看视频,就能发现,孙卓在第一个视频里,对孙海洋的态度是非常冷漠,疏远的。而现在已经跟孙海洋夫妇比较亲了。
之前看一个报导,最新进展是,孙卓好像已经不再那么坚定地表示要跟买家了。
很多人说孙海洋找到孩子却失去了他。但我相信以孙海洋的智慧能力,他能花14年找到孩子的人,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把孩子的心从买家那邪恶的环境里救出来。让孙卓成为孙海洋家里真正的一员,一个明是非的好孩子。
命运也真是巧合。这拐卖家族拐了两个四岁男童,一个是万里挑一的神童符建涛。另一个拥有万中无一的寻子父亲孙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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