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习近平用十年亲自证明:中共执政能力不够格

文/ELM

【一】

经过新京报等记者的报道和网络的迅速传播,这两天中国大陆的食品安全问题引爆了网络。老百姓不得不接受一个无法接受的真相: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成为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调查提到的涉事企业,就包括中储粮下边的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简单说,同一个油罐车,上一轮装的是煤油,下一轮就可能装上食用大豆油。都不谈是否应该专车专用,甚至都不清洗。发货方不管,收货方也不管,运输方更不管,就这么混装混用了十几年(从最早2005年有疑似报道开始算起)。这个新闻的热度哪怕是在微博刻意的打压下也成为墙内墙体中文圈的热议话题,用2张热传的图就知道了:


【二】

限于篇幅,关于油罐车混用牵涉到的国企、运输、甚至老干妈等管理问题都不在此展开,单说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著名保证: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权力和责任紧密挂钩,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要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在2013年12月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段话的主题非常简单: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中共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长期做不到,就是中共执政不够格。

现在这一切应验了。

【三】

油罐车混装,牵涉的不是一个两个消费者,而是几乎所有的中国老百姓,能吃到特供食品的除外。所以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单个食品安全问题,而是公共卫生问题。

有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140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另外,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这么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而且还是长期持续存在的问题,做不到,那就是中共执政不够格。

【四】

十年过去了,习近平扔出来的回旋镖打中了自己:油罐车混装,是多年来行业内公开的秘密,是食品安全的严重问题,这个问题没有解决,按照习近平自己的话,那就是中的执政能力不够格。

既然执政能力不够格,那就应该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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