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

讨论平权运动的基础原则(0)


文/ELM

性别对立的话题今天已经成为互联网上动辄就引爆的雷管,尤其是在中国这样GFW特色非常鲜明的网上,性别话题几乎是唯一可以安全讨论的话题,而各种社会话题一旦牵扯到性别对立问题,就很容易进入热搜榜。

性别对立是关于社会正义的传统话题之一,因为只要某种先天不同的属性会导致后天的差别待遇,就必然会产生关于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讨论(泛泛来说,即将谈到的各项原则其实也适用于类似歧视待遇的讨论)。而且,作为东亚近邻和女权运动(或者说“平权运动”)的先行社会,日本和韩国已经有足够多的前车之鉴,可以作为中国女权运动(平权运动)的参考。

遗憾的是,在中国信息茧房带来的加强版回音壁效应之下,叠加日益突出的“低智商社会(大前研一语)”特点,中国的女权运动正在日益偏离平权运动的方向,变成“女拳(极端女权)运动”;而更加糟糕的是,对女拳们(极端女权运动)的批判,本应导向社会平权以彰显社会正义,又往往退回到男权运动的窠臼,从而又再次激发了性别对立,放大了性别矛盾,往往使得性别问题在议题上成为了社会问题的主要矛盾或者最突出最显眼的矛盾,这反而容易掩盖真正的社会问题的症结,既无法解决社会问题,也消弭不了性别对立。

有鉴于此,从社会正义出发,为了尽可能的达成社会正义,消解仇恨,缓和性别对立,从社会的角度体现男女平权,使得性别权利运动回归平权,去除各种花里胡哨掩饰下的双重标准,在讨论性别平权话题时,有必要建立若干基础原则(pillars)

说到社会正义话题,必然要参考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但罗尔斯诘屈聱牙的务虚表述其实不太合适直接用来讨论实际话题。罗尔斯偏向于“结果公平”的价值观取向会如何影响他的论证过程暂且按下不表,他的两个逻辑观出发点颇值得借鉴。

逻辑观出发点其一即为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的阶级地位和社会地位;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在自然资产分配中的命运,他的能力,他的才智和力量,等等。我甚至还要假定,各方不知道他们的关于善的观念,也不知道他们的特殊心理倾向。对正义原则的选择,是在无知之幕的掩盖下进行的。这一点保证了任何人都不会在选择原则时由于天然机会的结果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事件而有利或不利。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无知之幕”本身有一定争议,但在社会有限理性前提下,仍然可以当作思考的出发原点(origin)。

逻辑观出发点之二是罗尔斯强调的契约论,即承袭自洛克、卢梭和康德的传统契约论的思想,这是为了解决根本的符合社会正义的选择与决策等等的问题,不仅仅是个人自己的选择与决策,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合作的选择、冲突、平衡与决策。

罗尔斯对社会正义各个原则的排序方法论也颇值得借鉴(例如,“最大的平等自由权”优于“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次之是“差异原则”等)。但罗尔斯的排序法则过于学术,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不那么务实,只能是后续在具体具体实务落地讨论的时候尽量加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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