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

是冉莹颖先帮邹市明赚了2亿吗?


文/官仔发

如前文所述,邹冉是2011年领证结婚。这带来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网上很容易看到的说法是冉莹颖不但败光了邹市明辛苦赚到的2亿身家,还欠下了2亿外债,里外里就是冉莹颖败光了邹市明的4亿身家,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到婚内财产转移给娘家的情况。

按照一般的理解,两个人在2011年就领证结婚了,所以后面的所有收入都算是夫妻共同收入;而且冉莹颖并不是被动接受这一切的,而主动承担了邹市明的私人经纪人和商务总负责人,主导了邹市明登录多个国民综艺,比如《爸爸去哪儿》、《妈妈是超人》、《女婿上门了》、《吐槽大会》、《快乐大本营》等等,一手打造了围绕邹市明的“商业帝国”。所以也有为冉莹颖辩护的声音,认为不应该说“邹市明赚了2亿”,而应该是“邹市明和冉莹颖一起赚了2亿”

不能说冉莹颖不辛苦或者没付出,但是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说,这就是冉莹颖认知的天花板,她的眼界把她和邹市明都局限在所谓的流量明星赛道了,是典型的村妇思维,认知不到邹市明这匹千里马的价值在于万里驰骋,而不是栓在磨坊里拉磨。她可能自己还沾沾自喜:看,这匹马拉磨又快又稳,赚了2个亿,效率杠杠的。

拥有北大MBA学位的冉莹颖这么不堪吗?其他方面先不评价,但是从商业眼光来看,确实不敢恭维。

邹市明是什么项目的冠军?是拳击,而且是从国内、亚运会到奥运会都拿遍了冠军的全满贯,拳击这个运动在国内不算大众,但是在国际上受众极广,是响当当的高收入项目。2015年,菲律宾拳王帕奎奥打了一场“世纪之战”,出场费加分红拿走1.6亿美金,折合人民币11.2亿,按照冉莹颖7年烧4亿的速度,足够她烧21年。邹市明的比赛量级不能和帕奎奥相比,但他背靠14亿中国人这个蓝海市场,以全运+亚运+奥运全满贯的身家,拿到出场费、PPV分红、票房分红、场地赞助、商业代言、转播分红、表演赛/跨界赛,拓展拓展拳击相关的周边行业(比如MMA),不说11.2亿,赚个一半,算6亿,概率极高。

这需要邹市明深深地扎根拳击市场,不断巩固自己的市场影响力,才能转化为赛事票房和商业实力,就不能分心给那么多的无关综艺上。

冉莹颖的思路是相反的:她不知道邹市明这个体育大IP的价值在哪里。从她的一系列操作来看,感觉完全是趁着邹市明这个奥运冠军还有点热度,赶紧拉他到各种综艺节目里混个脸儿熟,混成流量明星最好,榨干他的最后一点价值,抓紧时间变现。

邹市明2017年卫冕失利与冉莹颖有直接关系。邹市明参加的大量额外的与拳击毫无关联的活动,干扰了他的训练和准备,卫冕失利,导致邹市明的职业生涯大大缩短,是杀鸡取卵的愚蠢行为。

流量明星和体育IP的区别是泾渭分明的:流量明星要的是流量,是高点击率,红是红,黑红也是红,讨论热度是第一位的。但是体育IP是完全相反的:偶尔上综艺可以,但一定要保证自己的体育形象和影响力。对体育IP来说,综艺永远只是锦上添花,而体育就是那段“锦”,锦都没有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冉莹颖就是典型的村妇思维,完全意识不到要如何经营体育IP。这一点在她2017年主导接管邹市明的商业与体育赛事、最终单方面和邹市明的前经纪团队(盛力世家SECA)解约这件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具体撕逼过程就不再详述,只说这带来了几个严重后果:1,赛事运营灾难,包括失去了国际顶级资源和支持资源,缺乏系统的运动支持,导致卫冕失利;2,商业价值骤降,个人公关危机。3,法律败诉,基本堵死了邹市明深度拓展拳击市场的可能。

这就是冉莹颖经营邹市明的后果,说她“帮着邹市明赚了2亿”不假,但同时成立的是:她也让邹市明亏掉了潜在的4亿甚至10亿。

你让村妇去养千里马,她只会让千里马去拉磨,确实比普通马效率高一些,但千里马本来是可以有更大潜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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