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价格和价值的关系,如何才能让交换的价格接近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10章是这么说的:
要使商品互相交换的价格接近于符合它们的价值,只需要:1. 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2. 就直接的商品交换来说,这些商品是双方按照大体符合彼此需要的数量来生产的,这一点是由交换双方在销售时取得的经验来确定的,因此是从连续不断的交换行为中自然产生的结果;3.就出售来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仔细参考这3个条件,尤其是第3条,其实是一种循环论证:第3个条件的限制非常严格:在没有垄断的情况下,商品必须按价值的那个数字——这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话把条件写在前面、结果写在后面就是:商品要按照价值交易,所以交换价格等于价值。这种“因为A所以A”的循环论证没有任何意义,它相当于在说:因为我吃饱了,所以我不饿。这种话用来说相声可以,用来当成学术论著就太搞笑了。
有劳动价值论者会这么说:之所以无法判断价值,是因为现实世界总是存在垄断啊,或者供给和需求总是不相等啊。从大方面来说,这就相当于宣告了价值论的不可知,因为第一:理论上劳动价值论无法确认垄断程度的影响;第二,即使是供给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商品,劳动价值论也无法解释结构性的价格差异(譬如大卖场和小超市里的同一种饮料的价格差异);第三,哪怕在计划经济下,也根本不可能知道所有商品的真实需求和真实供给是否刚好匹配。——这就让劳动价值论成为嘴皮子经济学,或者神秘主义经济学,跟“半部论语治天下”和圣经治国差不多,根本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顺便说一下第一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要读者避免用偶发交易来讨论价格和价值的问题,但如果大家记忆力还没丧失的话,却都知道各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教材最喜欢讲的故事之一就是:从前有一个农夫和一个猎人,农夫用自己的农产品交换猎人的猎物,交换比例是各自的劳动时间。——遗憾的是,几乎没有任何教材说明:这其实就是偶发交易,或者,你不能证明这不是偶发交易。所以按照马克思自己的逻辑,用它来证明劳动价值论是根本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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